关于《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证“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的要求,自然资源部起草了《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与城乡规划许可证“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众现在正在征求各行各业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首先将意见发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富奈街64号自然资源部使用控制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标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第二,通过电子邮件将评论发送给ytgzs@mail.mnr.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日。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证“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司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林业局、草地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直属单位,各机构、部委: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的要求,现就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改革要求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勇于承担自我革命的责任,按照“一个部门统筹一类事项,一个阶段整合类似事项”的原则,合并审批,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的改革。
二、建设项目土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相结合
土地使用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可以将建设项目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合并为建设项目预审意见(选址意见),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合并办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预审和选址的级别和权限,以及统一的受理和分配部门。
土地使用预审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的,建设单位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土地使用预审申请和选址意见。国土资源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取。国土资源部将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适时下放土地使用预审权。
使用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项目的,不再申请土地预审;确需申请选址意见的,应当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统筹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应当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建设用地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整合,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口受理、同步办理”。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划拨土地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受理、办理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详细规划编制土地有偿使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组织供地,并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同时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四,优化建设项目规划许可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支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将可由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替代的审批项目调整为政府内部合作项目,相关部门不再单独审查。对土地利用要求明确、规划条件确定的项目、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预审后选址和规模不变的项目,支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探索土地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办理。
五、加强农村建设规划许可
结合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同时办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同时核发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同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用地转用审批。
第六,促进多项测试和多项测试的整合
规划核实、土地核实、房产测绘等。,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将合并为一个验收项目。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在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房地产登记等方面合并多项测绘业务,推进“多测合一、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或个人多次提交测绘成果;如有必要,可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调查。
七、简化审批材料
按照“多审合一”改革要求,清理现有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工作指引、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清单,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信息共享,不要求重复提交建设单位或个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更、可通过信息共享的材料。通过互联网、移动APP等支持本地探索。,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提供在线加工、进度查询、文件下载及打印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起草说明
一、相关背景
以《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为基础的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制度,在严格遵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机构改革前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由两个部门管理,实践中存在部门单独审批、内容重复审核、审核环节多、处理周期长、当事人多次申请、申报材料重复提交等阻滞点和难点。
机构改革后,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职责被纳入自然资源部门,因此有必要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多证”的改革。一是整合职能相近、内容重复的审批项目,有利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配送服务”、优化经营环境的要求。第二,由于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尚未完全覆盖,农村规划管理相对薄弱,在农村振兴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加强农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总体规划。第三,很多测绘资料都涉及到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房产登记等。,而且相关标准和要求也不一致,因此需要统一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中的测绘成果要求。
为此,自然资源部在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会同国土规划厅等有关部门,在充分总结地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的实施情况,研究起草了《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有七个草稿供评论。
一是改革要求,提出按照“一个部门统筹一类事项,一个阶段整合类似事项”的原则进行建设用地和城乡规划许可审批。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是“多审合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整合建设项目预审和规划选址,协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优化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农村建设规划许可,推进多审多测一体化。
第七是岗位要求,主要包括简化申报材料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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