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李晨和潘玮柏街头品牌“MLGB”被评为低俗,该商标被宣布无效。
北京高院认为,本案争议商标由字母“MLGB”构成。在网络环境下,已经存在某些群体称“MLGB”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况,因此应当认定争议商标本身具有负面意义和低俗风格。
同时,考虑到上海柯俊公司在申请争议商标的同时申请了“草尼玛”等商标,其媚俗迎合不良文化倾向的意图十分明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争议商标的低俗和低俗商业宣传的情况。因此,法院认定原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其实这个商标纠纷从2015年就开始了。
2010年,上海柯俊贸易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MLGB”商标申请,申请类别为25类;
2012年,柯俊贸易成功注册“MLGB”商标;
2015年10月9日,由、孟玉杰、、丁四位上海律师组成的临时律师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贸易“MLGB”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2016年11月9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MLGB”商标作出无效宣告判决;
对此,贸易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李曾表示“MLGB”是英文“我的生活越来越好”的缩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上海柯俊公司的诉讼请求,上海柯俊公司提起上诉;
2019年3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上海柯俊贸易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判决显示,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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