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丹跳楼死了!”
2009年6月28日凌晨4点,一名女高中生从学校宿舍五楼跳下,对即将顺利结束一学期教学的衡阳六中进行了一次血淋淋的打击。
6月29日晚11时,在学校与死者家属举行的协商会上,唐丹的生活达成协议,对当地农民每年赔偿4000元,20岁时,出于人道主义原因,还多给了1.4万元,共计9.4万元。
事发一个月后,唐丹的父母依然无法平息悲痛。他们仍然难以接受女儿死亡应由父母承担主要责任的约定,女儿死后两个多小时才收到学校通知,女儿的生命定价4000元/年。
让今天去调查采访的《妇女日报》/汪峰的记者感到特别沉重的是,18岁女孩以奇怪的理由拒绝死亡后,引发了关于赔偿计算方法的争议,没有人深入调查核实女孩自杀的真相,包括家长和学校。
女中学生莫名其妙跳楼
6月中旬,为了庆祝即将到来的18岁生日,唐丹做了她一生中最奢侈的一件事:她和9岁的妹妹唐慧在衡阳市解放路用80元钱买了一条蓝色格子裙子。
10多天后,这件还没来得及穿的新衣服,成了她一生的纪念。
至此,唐振德清晰地记得,6月27日周六上午,他和妻子李启祥在睡梦中听到开门声,隐约觉得女儿唐丹回来了。虽然他很惊讶女儿一大早就回来了,但他没有起床。
"她回家了,不到10分钟就走了。"离唐振德租的房子不到10米的唐丹叔叔刘廷宝说。那天早上,他看到唐丹和一个女同学很早就回来了,路过他家门口的时候跟他打了个招呼。
和往常一样,唐丹每个周六都会回家。午饭后,他会回到学校用20元的零花钱补课。但这个周六,唐丹一大早就离开了衡阳中医院家属楼宿舍的出租屋,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第二天凌晨——6月28日早上7点,唐震德突然接到唐丹班主任肖老师的电话:“请到南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唐丹出事了!”
唐振德挂了电话,一路飞到华南第一附属医院。
他在几个老师的帮助下来到太平间后,看见唐丹躺在太平间里。“老师说,唐丹跳楼自杀了。我不能接受。我的好女儿,她怎么能自杀呢?他们说不知道。”
随后,唐振德被学校安排到衡阳电力宾馆。“不久之后,公安部门送来了死亡证明,上面写着:‘手脚腹部多处骨折,脑部粉碎性骨折死亡。’"
让唐振德无法接受的是,在他入住酒店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的女儿唐丹被学校送到衡阳市殡仪馆,没有告诉任何家属:“在我的要求下,法医给我女儿做了尸检。结果和警察的死亡鉴定差不多。”
据唐振德亲属介绍,6月28日上午唐丹被学校送到殡仪馆后,下午3点,在衡阳电力宾馆召开了唐丹死亡赔偿协商会议,多方参与。
但是那天没有达成一致。
第二天一早,唐振德带着姐夫刘廷宝等人到了事故现场。“我们发现所有的场景都被打扫干净了,学校不允许我们向学生询问情况。”刘廷宝说。
唐振德等人放学回来后,双方在电力宾馆开始协商学校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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