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近日,渝中区检察院提起暴力索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渝中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徐立华、张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据悉,这是重庆市开展专项打黑除恶斗争以来,首次公开宣判的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
隔壁公司有“东西”可以随意穿戴炫耀
“现在需要贷款的人这么多?为什么隔壁公司经常灯火通明,很多人不下班?”
重庆某连锁酒店的服务员不解。重庆迪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同一层楼,有个牌子写着:主要办理小额贷款和车贷,但公司里的人都是随便打扮的。
“看起来不像贷款业务员。”据服务员回忆,前段时间这些人经常来酒店开房,但开房的时候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为了别人。
“奇怪的是,他们公司的人还轮流看守进出房间的人。”服务员说。
其实这个自称以小额贷款为主的迪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一家卖狗肉的暴力讨债公司。公司聚集“打手”暴力索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代理协议,收取高额“代理费”谋取非法利益。
据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员介绍,2017年6月,周聪、杨立全等人以公司为组织载体,聚集了徐立华、张斌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他们以替他人讨债为由,利用非法拘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周、杨为首,组织成员基本固定的罪恶犯罪集团。
据报道,犯罪集团有明确的分工,其老板周聪负责员工招聘和日常管理。总经理杨立全负责在外拉客,帮助债权人找到欠债的人。
此外,他的“下属”分为三组,每组由一名三至四人的组长带领,负责具体的讨债事务,有的负责找人,有的负责看守,有的负责恐吓,具有明显的组织化、集团化特征。
受害者被非法拘留109天,并被迫支付“住宿费”
“我想过逃跑,但是他们很严格。平时三个壮汉轮流照顾我,也没机会逃脱。”
受害者张回忆说,他被拘留了三个月,但他仍心有余悸。“他们还没收了我的手机,不让我和外界联系。只有他们同意集资,才能打电话,开免提……”
据报道,张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后,以讨债为名被非法拘禁109天。在此期间,他不仅受到言语威胁,还多次受到伸缩杆、辣椒水、钢珠气枪等暴力威胁。在被扣为人质期间,相关人员多次不让他睡觉,导致他心脏病发作。
“为了避免被追查,那三个月他们带我去了几家酒店,最后在他们公司旁边的酒店照顾我。在我被拘留期间,他们强迫我一起吃饭。我不想去,他们威胁我。”
张说:“我没钱还债。他们还向我要了三个月的住宿费。"
据报道,张并不是唯一一个被该协会暴力索债并非法拘禁的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聚集民众跟随照顾受害者杨、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口头恐吓等手段强迫杨、袁还贷。
更有甚者,其中一名受害者被迫向迪邦公司支付两万多元作为其员工守护受害者的辛苦。
据报道,目前专门的讨债公司并不少见,有的甚至公开打广告。这些讨债公司往往游走在“灰色地带”,与部分债权人有“市场”,成为非法暴力讨债甚至黑恶犯罪的温床。
那么,如何区分讨债公司的行为与一般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呢?如何准确认定其恶势力和犯罪集团的性质?
“与一般的讨债公司不同,债券公司是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有组织的聚会。在讨债过程中,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是极其有害的。”检察官说。
据此,今年5月29日,渝中区检察院在全面审查、收集、检索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对被告人遗漏的非法拘禁犯罪事实追加起诉,成功认定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黑恶势力的犯罪活动已经逐渐隐蔽起来。”承办检察官表示,以此案为例,讨债公司经常使用“软暴力”,即“能吓、不骂、不打、不伤”的隐性战术,企图逃避口头恐吓等软暴力的打击。"这给证据收集和案件定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办案过程中,渝中区检察院检察长召开检察人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了裁判,检察人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固定涉恶犯罪证据,最终准确锁定了恶帮依靠“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非法敛财的犯罪事实。
据报道,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讨债领域“早打小打”打击黑恶犯罪的刑事政策,在典型案件中发挥“一案一警”的积极作用,有效净化民间借贷领域秩序,优化整体经营环境。
“我们发现,很多委托公司收债的债权人收不到债。”检察官提醒,“债权人仍应采取正式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相信债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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