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西省晋城市“黑老板”程有泽的代理律师朱小丁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批复。晋城警方以程幼泽申请披露的信息是当局在依法履行刑事司法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为由拒绝披露该信息。
程友泽申请了晋城警方承包并实际经营的两个煤矿的煤炭销售信息。根据相关判决,警方以非法生产为由,在两个煤矿查获并销售了23万多吨原煤。之后,泽州县煤炭局作出两次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原煤23万余吨,罚款1.5亿余元。2012年,这两项决定被山西省高级法院终审撤销,但被扣押的原煤尚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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