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知
颁发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5日
政策内容:到2020年,1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将完全淘汰。到2020年,各省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35 μ g/m 3,气体质量好的空天比例达到82.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7%以上;重点地区臭气和异味基本消除,60%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生鲜空燃气示范区,与燃气相关的重复信访数量比2017年减少30%。
二、杭州“清洁排放区”建设及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颁发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5日
政策内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继续推进“五气共治”工作,全面建设“清洁排放区”,确保年均PM2.5浓度在43 μ g/m3以下,环境空气体质量优良率达到75%,全面控制“燃煤烟气”,推进清洁能源结构。
三、温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颁发单位:温州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1日
政策内容: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全面实施《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宜气即气”、“宜电即电”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严格准入新的煤炭消费项目,实施煤炭减排量和替代。禁止新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新燃煤发电项目和国家禁止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审批35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4.关于2018年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要点的通知
颁发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6日
政策内容:拟于2018年,浙江省计划继续完成空燃气能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综合应用。深入实施《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会计准则》,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规模,推广空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
V.关于组织2018年杭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
颁发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2日
政策内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重点包括太阳能光热和光电的集成或大规模应用,空燃气能源、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
6.2018年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颁发单位:浙江省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3月30日
政策内容:指出推进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改造项目,鼓励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完成一批节能改造项目,每个县(市、区)完成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50万以上。
七.绍兴市“十三五”节能降耗工作规划
颁发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0日
政策内容:加快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清洁能源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争每年实施100多个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十三五规划节能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全力推进空燃气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实施一批热泵示范工程。
八.浙江省“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
颁发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日
政策内容: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以电代煤代油,提高社会电气化水平。到2020年,电力在终端能耗中的比重将达到33%。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传统高排放行业碳强度持续下降。以大型公共建筑、场馆、办公楼为重点,开展热泵等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低碳运营管理。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等低碳技术。到2020年,浙江省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的消耗比例将达到10%以上。
九.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规划
颁发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年6月23日
政策内容: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亿吨标准煤以内。加快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检查超出计划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耗。在工农业生产、港口和船舶运输等领域推广电能替代。加快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实施一批热泵示范工程,力争每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增加2000万平方米以上。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进制冷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使用清洁能源。
十、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颁发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5月25日
政策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医院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工程,推进供热、空调控配送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全市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和建设。推广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总能耗中的比重。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争取到2020年底完成10个投资50万元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可再生能源改造项目。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理使用空空气源热泵。
XI。湖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颁发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年5月22日
政策内容:围绕“热电联产改造、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绿色照明”五个重点,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每年实施100个市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节能专项资金150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节能扶持政策,奖励重点项目,促进高效节能新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
十二.湖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颁发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年5月22日
政策内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理利用当地空空气源等条件,推广空空气源热泵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15项以上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积极探索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中心热泵技术改造项目。全面实施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空新风空调系统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推广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总能耗中的比重。
十三.台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颁发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年3月15日
政策内容: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约300万平方米。试点推广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设备)在建筑中的应用。“十三五”期间,台州将继续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加快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四.杭州市环境保护与安全“十三五”规划
颁发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年1月24日
政策内容:有条件的集中供热锅炉和蒸汽量10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用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建成“基本不燃区”。到2020年,全市煤炭总消费量将控制在1320万吨以内。加快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城市总能耗中的比例将达到1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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