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涉黑案30人判刑 “老大”获刑25年
30人涉26罪 涉案金额6亿 浙江金华:一特大涉黑案一审有果
由公安部督办的陈才强、李良伟等30人特大涉黑案,经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近日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才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9个罪名,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李良伟等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零四个月不等。目前,此案部分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2016年,该案由浙江省公安厅指定东阳市公安局异地管辖侦办,经浙江省检察院指定由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百页的起诉书指控,这一涉黑团伙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8年,犯罪事实114起,涉及罪名26个,涉案金额达6亿多元。
“黑黑”联手,成立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陈才强,绰号“灵骨看”“强哥”,1974年出生,小学文化,原系浙江省台州市政协委员,原台州恒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信源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良伟,1970年出生,2005年、2011年因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1998年,陈才强在温岭市成立了温岭市三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收购股份问题上,与当地村书记任某产生了纠纷,任某找了当地黑恶势力李良伟。李良伟经常带领手下恐吓、跟踪陈才强。为提防李良伟,陈才强觉得自己也要培养一批人,以巩固自己的利益,之后他不停地拉拢、收买李良伟的手下,并最终与李良伟结交。2000年陈才强与李良伟两股势力经过“黑黑”协作,逐步形成了以陈才强、李良伟等人为组织、领导者,蔡建波、蔡玲建、林建敏等10人为骨干,刘波等18人为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立后,内部组织严密、层次分明,实行分层管理,由陈才强和李良伟等人通过支付生活费、发放工资、赠送股份、助资逃跑、摆平事端、帮助逃避处罚等形式,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和管理,纵容他们发展成员,扩大组织规模,提高社会影响力。在长期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互相认可的不成文帮规和行事惯例。组织成员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做到随叫随到,老大的话就是命令,大哥吩咐的事情必须做好;大哥出事情,手下要出来顶包,由组织出面统一购买管制刀具和手机、车辆等作案工具。
交恶斗狠,依靠暴力横行霸道
据指控,以陈才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仅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 奸罪等事实就有75起。
2000年12月9日,该组织成员王海广得知女友徐某被“韦小宝”等人纠缠,即纠集周杰等人,双方发生斗殴,周杰等人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被治安拘留处罚后,双方仍不罢休,王海广纠集林建敏、周杰等十几人携带刀具、自制手雷与“韦小宝”斗殴。王海广向对方扔自制手雷,爆炸后双方逃离现场。
2004年年底的一天,该组织成员王慧智得知小弟蒋济峰被陈伯勇等人砍伤,为找回面子,与对方约定在温岭中学附近斗殴,王慧智等4人各持刀具与持鱼叉刀具的陈伯勇等人发生械斗,致多人受伤。
2006年12月18日,该组织成员胡君明与童国全发生纠纷,被童国全等人持刀砍伤头部、背部,胡君明向陈才强汇报后,陈才强为挽回面子,让胡君明纠集人员与童国全方人员进行斗殴,胡君明安排人购买了钢管、砍刀、手套等工具,纠集100多人准备与对方械斗,被巡逻民警发现,20多人被当场抓获。
2002年11月的一天,陈才强和陈建云在一起吃饭,因敬酒问题双方发生争吵,陈才强意欲教训教训陈建云,同年12月1日晚,在温岭一工业区内陈才强指使方春雷纠集人员持刀将陈建云砍伤。
2005年10月4日凌晨,蔡某和陈某在嘉年华KTV消费时与收银员发生争吵,该组织成员陈永君、陈祖奎等人认为蔡某等人闹事,持刀、匕首对蔡某、陈某进行砍刺,致使蔡某胛骨骨折、肠破裂,陈某肝破裂,均为重伤。
2010年12月26日,陈才强认为台州某投资有限公司的杨某不听自己的话,便指使陈超、蔡建波、叶麟军教训杨某,之后由叶麟军带林正海、李永正等人蒙面持刀、棍对杨某进行砍打,经鉴定,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陈才强在某KTV喝酒时看上了包厢“服务公主”孙某,将她拉到自己办公室奸淫。
2013年4月24日,陈才强看上了一起吃夜宵的某KTV“服务公主”黄某,后将她骗至自己办公室,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遭拒后陈才强对黄某进行殴打,并对她强行奸淫,致使黄某心灵受到严重摧残,两次自杀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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