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全科诊所提供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到2018年底,每个城市提供家庭医生合同服务的全科诊所将不少于5个。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全科医生培训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全省每万人口将有2.3名全科医生。到2020年,城乡每万居民将有3名合格的注册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居民至少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该省的医科大学
将全科医学作为必修课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医学院校应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将其作为必修课,对全体医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临床实践。在人员配备、职称评定、工作量评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医学院校聘请有经验、教学能力或有潜力的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承担教学任务,并对符合条件的聘请相应的教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
从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和中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重点关注全科等专业的紧缺。
扩大普通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力争到2020年达到当年招生计划总量的20%,并逐年增加。
培训基地从今年开始
增加普通医疗科目的数量
从2018年起,所有被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都必须设立全科医学专业基地并招生,增加全科医学诊疗科目数量,在医院内独立设立全科医学科室,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师。
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确定全科医疗人员绩效工资水平,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才。
2020年前,将组建一支100人左右的骨干教师队伍,承担综合医院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的教学指导任务。为利用教师资源提高教学意识和教学能力,省级医院培训基地和市级培训基地应将教学绩效纳入绩效考核,并将教学经验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
在全省选择建设了3~5个普通医学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全科医生应接受中医、康复医学和老年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将中医知识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全科医生提供中医诊疗、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特殊服务。
鼓励绩效工资分配
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在薪酬制度上,《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全科医生为突破口,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控制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按规定从成本中扣除并从各种资金中提取,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生挂钩。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请合格全科医师,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中设立全科医师津贴。
根据承包服务的数量
年度服务费
大力推进家庭医生合同服务,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合同服务团队。
2018年发布了《我省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指导标准》,明确了合同制服务包的内容,确定了合同制服务费的标准,并按合同制服务人员数量每年收取服务费。合同服务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金和合同居民缴费共同承担。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组成部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50%~70%的比例用于人员工资分配,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控制基数,10%用于增强家庭医生团队专业能力的教育培训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全科诊所提供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到2018年底,每个城市提供家庭医生合同服务的全科诊所将不少于5个。
基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全科医生
可以拿个中级职称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聘用全科医生时,应保证核定编制内全科医生的配置,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医学毕业生或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简化招聘流程,通过面试、组织走访等方式公开招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将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全科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确保实施同等待遇。
本科以上学历毕业,通过普通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以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以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鼓励综合医院
辖区内全科诊所双向转诊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支持有条件的全科医生在城乡设立全科诊所,为附近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辖区内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和综合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和畅通转诊渠道。
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普通门诊,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指定范围,提供家庭医生承包服务的优先;有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
在医保支付方式上,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门诊统筹、人头支付,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门诊资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基层转诊到医院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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