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卖蓝精灵获刑 称不知“蓝精灵”是毒品请求轻判
90后女主播卖新型毒品"蓝精灵"获刑:不知其是毒品
“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北京朝阳法院通报,目前涉毒犯罪主体开始网络化。据介绍,两名网络女主播乔某和张某因贩卖一款日本处方药氟硝西泮,分别被朝阳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4个月、有期徒刑3年。
女主播称不知“蓝精灵”是毒品 请求轻判
其中一名网络主播张某,1993年出生。记者了解到,张某说自己毕业于南方一所211高校。案发前,她的生活来源是通过网络直播获得打赏以及接广告。
据指控,张某于2018年7月至8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B区某号楼某单元某室内,以2400元总价两次向卢某贩卖 “蓝精灵”六板。2018年8月27日4时许,张某在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B区某号楼某单元某室内,以1776元的价格向卢某贩卖 “蓝精灵”两板时,被民警当场控制。民警从张某暂住地内起获“蓝精灵”共119粒。经鉴定,上述“蓝精灵”中含有氟硝西泮。
另一名主播乔某1995年出生,被控于2018年9月19日下午在北京朝阳区富力公馆楼下,以人民币3500元的价格向宋某出售“蓝精灵”100粒。
乔某说,她出于工作原因加入了很多模特微信群,在微信群聊天时遇到群中有人询问购买日本处方药“蓝精灵”,她想到有日本网友可以帮忙购买药品且自己可从中赚取差价,便联系购买了一盒。对方在收到药品后,通过微信转账发来毒资。而乔某则是在将毒品交付给对方时,被朝阳警方控制。
据介绍,“蓝精灵”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系毒品。涉事的两名女主播均表示,知道“蓝精灵”是国家禁止的药品,但不知道属毒品,请求法庭轻判。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为牟取利益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元。乔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两千元。
女主播卖蓝精灵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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