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状告滴滴封号 二审判滴滴赔偿1万元
滴滴司机状告滴滴封号造成损失 获赔1万元
广东深圳的林师傅看到“没车也能跑滴滴”的广告后,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活动现场签约成为一名滴滴司机,并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和协议,承租了一辆车用来开滴滴网约车。
跑了3个多月网约车,林师傅的网约车账号突然被滴滴公司封禁,某公司也收了车,还让他赔违约金。2018年9月13日,林师傅将滴滴公司、某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令林师傅与某公司协议解除,某公司退还林师傅保证金中的1万余元,林师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林师傅与某公司达成调解。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撤销一审判决,滴滴公司赔偿林师傅损失1万元。
滴滴司机签约后被封禁
根据案件资料显示,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16日,林师傅与某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林师傅承租一辆汽车用于网约车运营,租赁期限为36个月,首付款1元,按月支付每月租金5092元,林师傅向某公司支付保证金2万元。
这份合同中还提到,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扣除林师傅拖欠的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若林师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应付的月租金及其他费用,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控制并收回车辆,要求林师傅缴纳违约金。
同日,林师傅还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咨询服务协议》,约定某公司针对林师傅,将通过滴滴平台提供网约车运输的一些免费服务,服务期限为24个月。
2018年3月23日,滴滴公司为林师傅开通了网约车账号。林师傅开着从某公司租的车,通过滴滴平台成为网约车司机。
2018年7月9日,滴滴公司以林师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为由,将林师傅的网约车账号封禁。被封停账号后,林师傅与滴滴公司沟通解封事宜未果,某公司要求林师傅承担封号后拖欠租金及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018年9月13日,林师傅将某公司、滴滴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咨询服务协议》,退还保证金、赔偿损失等。
一审庭审中,林师傅与某公司确认林师傅从2018年8月起开始欠交租金,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强行收回涉案车辆。
一审法院认为,林师傅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关系已解除,某公司应退还林师傅保证金2万元,扣除林师傅同意抵扣的拖欠的租金及逾期交租违约金,仍应向林师傅退还1万余元。
关于林师傅主张要求滴滴公司、某公司赔偿收入损失,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司机状告滴滴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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