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颁布了《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将于2020年11月13日起施行。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根据《山东省地方财政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类评级,是指省、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从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控、信息披露等方面对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并在山东省注册的小额信贷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其等级的过程。
地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举报违法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根据分类评级结果,对小额贷款公司采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开业一个会计年度后参与分类评级。评级期间,依法申请退出、重组或注销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参与分类评级。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分类和评级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全面性和重点性相结合。在全面收集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以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为导向,重点评估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在非现场监管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获得的数据,综合定量和定性因素,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分类评级为导向,坚持政策激励和监管约束相结合,引导小额信贷公司做强做大,实现“分类监管、优势配套、限制劣势、积极激励、规范发展”。
第二章评级指标和方法
第五条小额信贷公司分类评级指标包括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管理、风险防控、信息披露和监管评价六个方面。
公司治理。主要对小额信贷公司的组织结构、制度建设、决策执行和员工进行评价。
业务发展。它主要评估小额信贷公司的信贷业务、贷款发放和管理能力。
合规管理。主要评价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合规性和财务合规性。
风险防控。主要评估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融资风险、声誉风险和经营风险。
信息披露。主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体系、信息报送和专项审计进行评价。
监管评估。主要由市、县监察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条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指标体系》,小额贷款公司最终得分以综合评级指标得分为准,加减分。
根据市场发展和审慎监管原则,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可以及时调整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评价指标和评分规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修订后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规则。
第七条同一事项符合若干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同一违规行为符合若干扣分条件的,按照最高分扣分,不再重复扣分。
第三章评级结果及应用
第八条分类评分原则上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分指标综合评分确定,分为一级90分以上、二级80-90分、三级70-80分、四级60-70分、五级60分以下五个等级。分类评级结果是地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识别小额信贷公司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一级:公司合规经营,风险管理能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二级:公司运营基本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三级:公司业务合规性一般,风险管理能力一般,可持续发展能力一般。
四级:公司在业务合规、风险管理、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
五级:公司在业务合规、风险管理、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无法持续发展。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未按非现场监管要求使用当地金融机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最高可评为四级。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分类评级直接评定为v级。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
注册资本外逃;
以非法手段收取债务或者指使他人非法收取债务的;
被认定为“失去联系”或“空空壳”公司;
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不履行数据报送义务或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虚假、隐瞒重要事实、报告等文件的;
擅自变更重大事项或擅自开发相关业务;
无故不参加行业年度检查和分类评级的;
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出借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的;
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监管措施。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根据政策法规调整业务领域和业务范围。
一类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原则性和常规性监管为主,不采取特别监管措施积极支持公司发展。
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非现场监管报表等监管措施外,二级小额信贷公司还需要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的;
2.每年酌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除日常监管措施外,三级小额信贷公司还应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的;
2.督导谈话,每半年面试董事长或总经理一次;
3.酌情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级小额贷款公司除了采取三级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需要给出风险预警。业务范围原则上以县或市区为限,业务范围仅限于办理小额贷款和开展相关咨询业务。
v级小额贷款公司除了采取IV级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会将违规问题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处罚,促进企业有序退出。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分类评级工作由省级和地方金融监管局每年组织实施一次,评估周期为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可根据监管周期、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状况和监管资源配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分类评分工作由自评、初审、复审、审定和公布五部分组成。
自我评估。各公司如实填写《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报告》,并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当地县级金融监管部门。
初审。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及评级指标体系》,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对小额贷款公司逐一进行评估评分,并于4月底前将初审结果上报当地金融监管局。
复习。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对各公司的分类评级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并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审批。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应当对各市上报的分类评级审核结果进行综合审批,并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进行抽查,研究确定评级结果。
宣传。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在省级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分类评级结果。在分类评级结果公布前,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向小额信贷公司反馈。如有异议,小额贷款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级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由当地省、市、县金融监管部门完成核实,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确定最终评级结果。
第十四条分类评级工作完成后,地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做好评级工作底稿、评级结果、反馈材料等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小额金融公司的分类和评级结果仅用于监管目的,并定期公布。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地方金融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2日。
附件: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及评级指标体系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指数描述
1.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风险分类主要采用过期法,分为正常、关注、二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为不良贷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早逾期分为主,人工修正为辅”的方法,对偏离实际情况的贷款进行相应调整。
贷款分类的最低标准如下表所示:
2.贷款比例
贷款比率=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每季度末注册资本和资金余额之和的平均值
3.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年末净利润/年末净资产
注:如发生增资或减资,应分段计算累计,分段时间从增资或减资后的次月开始。
4.资本周转倍数
资金周转倍数=本年累计贷款金额平均值/年初注册资本与年末注册资本之和
5.支农规模小
涉农贷款是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规定的下列贷款:农林牧渔贷款、农资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和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分类标准执行。
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和小微企业主的贷款。
贷款余额、涉农贷款余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按每季度末的平均值计算。
6.年化综合实际利率:指借款人以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各种形式收取的全部借款费用和贷款本金的比率,作为综合实际利率计算,折算成年化形式。
7.经营区域:指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中指定的经营区域。
8.财务制度:小额贷款公司执行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9.准备金计提:参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0.不良贷款比率
不良贷款率=/各类贷款余额×100%
11.关联方: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两方或多方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仅受国家控制且无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12.税收贡献率
纳税贡献率=季度末实际纳税额/总资产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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