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飞被吓坏了,她让妈妈带她回家。
据肖飞说,她觉得她的家是她自己的安全区。
然而,噩梦还没有结束。
5月1日,王乐妍向在餐馆工作的同事打听肖飞的地址,然后疯狂地追过去,要求见见肖飞。
肖飞一家不同意,以“理由”将王乐妍带到当地派出所(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五龙沟乡派出所),派出所调解双方。
王乐妍答应不再纠缠肖飞。
然而,五一假期结束后,小飞回到学校后,王乐妍又追了上去。
5月16日,肖飞在学校校园里闲逛时撞见了王乐妍。她非常害怕,立即向父母和室友求助。她的家人来带她回老家。
5月17日,被打扰的肖飞和她的家人一大早就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母亲赵尹稚对警察说:“我(女儿)恐怕被抢了”。
处理此事的警察回应说:
“抢什么抢,没有抢的问题。这次你要打110。”
另外,警察还说:“在学校和北京被骚扰之前,你没有报警。现在来我们村报警。侵权尚未发生。过来再说一遍。”
这家人必须回去。
然而,就在同一天,王磊竟然拿着刀和棍子出现在肖飞家门口,他的家人和当地村民向派出所报案。
但是当警察赶到时,王乐妍已经逃走了。
根据报警案件登记表记载的内容,当时“王持刀到家要求见女儿,双方发生口角纠纷”。
那天晚上,震惊的肖飞一家不敢住在自己家里,跑到涞源县的宾馆暂住。
然而,王乐妍没有让她走。
5月29日晚9点,王乐妍再次来到肖飞家骚扰,并说“如果你不见肖飞,你将服毒自杀。”
肖飞的家人报了警。警察赶到时,王乐妍已经不见了。
根据警察局当天的“情况表”,当警方与王乐妍谈话时,王乐妍“拒绝与警方合作”,所以警方安排肖飞的家人在亲戚家呆到很晚。
5月底,学校了解情况后,制定了《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宿舍和班级的学生陪同肖飞,以确保她在学校时所有学生都陪同她。
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王乐妍没有出现。
然而,据肖飞的哥哥王鹏说,当王乐妍失踪时,他威胁要给肖飞的父亲王新元打电话,说下次他来的时候,会是肖飞的家人去世。
2018年7月11日晚11点,王磊真的来了。
02
由于肖飞住在政府建造的经济适用房里,位置稍远(离村子大约5分钟路程),附近只有两户人家。
为了安全起见,父亲王新元从亲戚那里借了两条狗看守院子,哥哥王鹏专门花了200块在淘宝上买了一个报警器和一个摄像头(不知道是不是摄像头质量太差,事发前十天无法正常工作)。这家人每天换到不同的房间睡觉,肖飞每天都睡在枕头下,甚至还拿着一把菜刀。
这把菜刀其实是后来用的。
7月11日深夜,院子里的狗突然吠叫起来。
根据肖飞的描述:
“当我听到狗叫时,我父亲醒了。然后我拉开窗帘往外看。我看见他翻过墙来到我们家。当时父亲很着急。他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冲出去了。叫我报警。”
警方记录显示,报警时间为晚上11点06分。
然而,当警察赶到时,王乐妍已经死了。
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肖飞向记者描述了大致过程:
事发时,她透过窗户看到王乐妍拿着两件东西(即一根投掷棍和一把水果刀)向他父亲冲去,而王新元则拿着一把铁锹和一根长棍子向他打招呼。这时赵的母亲也跟着冲了出去。
王乐妍身高一米,而年迈的王新元夫妇显然不是王乐妍的对手。
看到父母被打,肖飞拔出枕头下的菜刀,捡起桌子上的一块石头,冲了出去。
"我一出门,王乐妍就放开我的父母,直接来找我。"
肖飞试图用石头打王乐妍,但在战斗过程中刀子和石头一起掉在了地上。然后王乐妍过去给肖飞一把刀,切开肖飞的腹部,用手抓住她的脖子。
母亲赵冲过去拉住,王乐妍倒在地上,于是拿起菜刀,用刀背打了。
之后,父母保护了肖飞,回到了家里。当她再次出来时,王乐妍已经倒在血泊中了。
那么是谁和哪个行动对王乐妍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她说不清楚。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
事发当晚,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王新元家,与一家人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某使用甩棍、水果刀致晓菲腹部、赵印芝手部、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晓菲使用家中菜刀的背部击打王某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某,并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倒地后,赵印芝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颈部受伤严重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颅脑损伤后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7月12日,肖飞和她的母亲被涞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15日,肖飞的父亲被刑事拘留。
8月18日,经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涞源县公安局逮捕了肖飞的父母,取保候审。
其中,赵的母亲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9月7日,邓家庄村委会以集体名义向检察院出具书面证明,要求从轻处罚肖飞一家。对王乐妍的评价是:
“进屋的人对我村有不好的影响。这个人经常拿着刀在我的村子里游荡,无视法律,傲慢自大。天黑了我的村民不敢出门,对我村村民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之后,涞源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措施(释放)的议案》。检方在提案中指出:
该案有正当防卫性质,赵印芝没有羁押的必要性,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然而,涞源县公安局没有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在给检察院的答复中说:
赵拿菜刀砍了几刀,也不知道是不是死了。"。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的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有伤害的意图。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此外,事件发生时的手段残忍而鲁莽。由此可见,赵长期受到受害者的骚扰,充满仇恨。不能排除突然的家庭变动是否会对社会进行报复,所以不能保证他离开监管后不会发生社会危害。”
对此,肖飞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肖飞认为,自己和父母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那天晚上,他拿着武器打伤了我们所有人。我们求他放了他,他没有,然后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动手。
他当时可能已经瘫了,但是天太黑了,他看不清自己的伤,而且还在下雨。我和父母都很害怕。如何才能有时间和心情冷静下来,看看他的伤势如何,判断他是否可以继续作案?怎么才能知道他是真的晕倒还是装死?
父母六十多岁,父亲身体不好,我们三个当时都受伤了。如果他起来继续伤害我们,我和我妈怎么可能打得过小男孩?当我们受伤,父母尽力保护我的时候,我们只能继续自卫。如果当时的情况不是这样,我们三个人的生命都有可能失去。"
肖飞的哥哥王鹏补充道:“我妈妈是农村妇女。直到现在,她才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
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1.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为制止非法侵害而采取的任何行为,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如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从而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第三点也叫特殊防卫(或无限防卫权)。
去年轰动一时的“余海明反杀龙哥案”被认为是特殊防卫,所以他不承担刑事责任。
当时公安机关认定,余海明拿刀后7秒内5次刺切刘海龙属于连续防卫行为,对龙哥致命一刀符合防卫时机(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
这次涞源县公安局认为,赵在坠地后将其修复,造成死亡,存在“故意伤害”,不属于正当防卫。
但问题是,你落地的时候会失去伤害的能力吗?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璇分析说: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王乐妍已经倒地,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即使侵权人倒地,仍然有可能起身反击,或者使用其他工具继续侵权。这时,赵、等人不能确定已经完全丧失了入侵的能力,也不能确定他如果停止自卫就不会受到对方的攻击。法律不能要求捍卫者承担他们可能继续受到侵略者攻击的风险。”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
“抛开前期王乐妍对肖飞家人的反复纠缠和骚扰不谈,他在晚上11点的时候带着王乐妍携带的刀具、棍棒等住进了医院。,殴打和刺伤肖飞的父母,他的行为已经是犯罪行为。也就是说,肖飞家族有自卫的前提。当时环境黑暗,他们长期受到王乐妍的骚扰和折磨。他们有心理压力,甚至有一定程度的怨恨。尽管王乐妍倒在地上,但他仍有可能完全站起来,收回他的刀,并可能继续对肖飞的家人实施暴力袭击。整个违法侵权事件还没有结束。”
“我们应该把王乐妍前后的行为理解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所以在王乐妍倒地后,肖飞的母亲多次用刀砍伤王乐妍的脖子,导致她死亡,这大体上符合建立特殊防卫的条件。要受害者觉得自己掉在地上就不会侵权是不可能的。它不具备期待的可能性。”
当然,也有持不同意见的法律专家。
例如,西南政法大学张继喜教授认为,余海明反杀龙哥是一个持续防卫的过程,而在涞源反杀案中,王乐妍倒地后,肖飞父母实施了用菜刀抽打、剁王乐妍的行为,对王乐妍受伤、王乐妍生死置之不理。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肖飞的父母会遇到辩护的机会。
04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不同的法律专家对本案是否符合正当防卫(主要是对防卫时机的判断)有不同的看法。
但这恰恰反映了我国法律目前面临的一个困境。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特别提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19日新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有这样一段关于余海明反杀龙哥案的说法:
当时我总结了这段话背后的三个要点:
第一,违法侵权的判断标准不能机械地理解和判断刑法的开始和完成;
二是判断违法侵权是否正在进行,对具体行为和现场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第三,如果违法侵权已经达到既遂状态,但侵权尚未终结,则应视为正在进行。
当最高人民检察院需要通过指导性案例告诉法律界时,违法侵权的判断标准“不能机械地理解和判断刑法的开始和完成”,这恰恰说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过于机械,已经与司法实践脱节。
公众对此案有何评论?
“制定法律的出发点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合法公民能够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我们不能用刀反击,又怎么能活得有尊严!!!"
——网友@来去匆匆
“这个案子说明了普通人的困境。我们在家里有安全感。我们常说风可以进雨,国王不行。家是最后一道屏障。
现在躲不了家,报警不了,被人拿刀过墙,一辈子遵纪守法,善待他人。最后还得被人拿刀带回家,被人威胁,被人伤害,怎么才能过得好?
我们普通人面对这样的事情,要怎么做才能继续活下去?"
——网友@杨梅
“友情提醒所有司法工作者,长此以往,有人会出来说‘依法治国’,后果非常严重。”
——网友@照片
“有需要就报警”,这是中国千千数以千计的普通人共有的一个简单想法。
然而,在向警方报告了这么多次(至少五次)之后,它仍然未能阻止王乐妍骚扰和侵犯肖飞的家人。
警方提供的“案件描述”中也提到:
王磊反侦查意识高,藏匿于附近山上,乌龙沟派出所出动所有警力,对王磊实施抓捕未果。这是本案中不可忽视的一件事。
肖飞的家人在谋杀前做错了什么吗?
不,肖飞只是拒绝了一个她不喜欢的人。她和家人为什么要这样受苦?
现在,警察未能保护诚实守法的好公民。反而是那个泼皮无赖半夜拿着刀闯进你家。
你又报警了,警察没到。你会怎么做?
跪求怜悯?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真的这样驯化人民,你不觉得悲哀吗?
有人说中国警察人力不足,工作辛苦,有很多实际困难。
对此我没有异议。
但问题是,当公权力无法帮助守法公民时,难道不应该允许公民使用最后手段(私力救济)来保护自己和家人吗?尤其是我们在家的时候。
小飞第一次被猥亵时,为什么第一反应是回家?
因为家应该是我们感到安全的地方,是我们最后的防线!
但如果法律不允许公民在家保护家庭,政府有什么资格要求公民保卫国家?
是不是很讽刺?
对于在没有有效警察保护的情况下多次忍受后被迫拿起武器保卫家园的家庭,警方表示涉嫌故意杀人,并要求肖飞的父母承担刑事责任。
这是这个案子最可悲的部分。
让我们回顾一下肖飞被无罪释放后对记者的回答。
记者:你放心吗?
肖飞:没有,不仅没有,而且我感觉压力更大了。
我现在无罪了。但是我父母还在里面。我也很担心我的父母。而且如果我是无辜的,最后父母被判有罪,我会更加自责。
跟我没关系,我怕我爸妈最后被判刑。
我父母太老了,他们不得不去坐牢。我受不了了。真的受不了。
事件发生后,肖飞的父母已经被拘留了半年多。
我不知道他们最后会怎么样,但我希望法律最终站在正义的一边。
也希望我们的法律能够完善。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是否应该进一步细化?是否应该出台《城堡法》、《非租界法》等法律,赋予公民保护家园的权利?
有人说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但对肖飞来说,7月11日的雨夜已经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最后,希望正义不要总是迟到。
毕竟,每个学生都知道,如果他迟到三次,他就会缺课。
附言
如果一个国家的人对法律失去信心会怎么样?答案可以在水浒传里找到。
慢君:工科男,985大学,是时代中文图书的签约作者。有一些故事,也有一些看法;有点理性,有点温度。我发表过《我喜欢你这样》。公众号:慢慢说(环硕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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