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明玉
南宝荣媒体记者李华
2021年,居民开始缴纳医疗保险。10月31日,记者从南京市医保局获悉,与2020年筹资标准相比,老年居民等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人年,集中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5日。
支付标准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2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6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510元/人年。
学生和儿童资助标准为13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11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年。
大学生资助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6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
与2020年的筹资标准相比,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30元/人-年,而其他两组保持不变。
付款时间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支付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5日。提醒居民在缴费期间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确保其在明年1月1日能够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支付方式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为参保人员缴费,开通了多种缴费渠道:
1.在线支付。可以点击“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社保支付处理模块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地税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社保缴纳-服务”,进行缴纳操作;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地税社保缴纳”,点击进入,缴纳。
2.在经办行柜台实时支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可办理全市支付业务。另外,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只在高淳区新增,江苏丽水农村商业银行只在丽水区新增,可以办理支付业务。
3.委托经办银行代扣代缴。缴费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疗保险费存入上述具有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由银行统一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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