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首先,在购销环节建立凭证购销制度
严格执行凭证购销制度。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查验购买单位的购买凭证(或准购凭证),方可销售。
二是建立独特的仓储环节管理体系
双领,双用,双管,双锁,双帐,五双制。非管制员工不得接触剧毒化学品。
第三,建立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等级制度
剧毒化学品的出入境必须进行检查和登记,如实记录名称、产量、流向、储存和使用情况,每天检查出入境情况。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生产单位生产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两人监督下按时入库,并登记台账。
2.剧毒化学品进入仓库必须由两人接收,两个保管员要登记台帐。经营使用单位的两名保管员必须核对进库剧毒化学品数量是否与进货凭证相符,准购凭证所列数量是否相符,并在收据备注栏注明剧毒化学品接收情况。
3.剧毒化学品必须两人收发,并做好台账登记。生产经营单位的两名保管员必须查验相关进货凭证,按进货凭证和进货许可证所列数量发货。
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由双人负责,易被固体中毒的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由双人负责,并由在场安全员监督。在离开现场之前,采摘者和监管者应将剧毒化学品完全溶解在水中或放入密闭容器中。剩余的剧毒化学品必须由两个人在安全员的监督下退回仓库;收到退回的有毒化学品后,两名仓库管理员必须登记该账户。
四、建立剧毒化学品流动登记制度
1、仓库在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两名保管员是第一个负责登记有毒化学品流向的人。
2、剧毒化学品进出仓库,两名仓库保管员必须检查,如实登记。
3.台账登记必须真实,登记事项齐全清晰,并要进行双签名。
4.每种有毒药品必须建立两个台账,由两个保管员分别保管。一个台账只能登记一种剧毒化学品的流向,不得在一个台账中登记两种以上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台账应直接反映剧毒化学品的库存数量,以确保账物相符。
5、登记台账必须妥善保管,无缺损,资料保存至少一年。
第五,建立有偿使用环节制度
剩余的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归还仓库,妥善登记,账目必须一致。
六、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落实公安机构或专(兼)职公安人员,定期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治安隐患。
七、建立仓储保卫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员应履行值班、巡视、检查职责,认真记录进出人员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八、建立接触剧毒人员教育培训、政治考试制度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所有接触剧毒化学品的员工经考核合格后,应填写《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登记表》,并逐一报当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派出所负责民警签字,并加盖派出所行政印章)。
九.建立情况报告系统
在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销毁和处置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剧毒化学品被抢、被盗、丢失、散落、泄漏、错放或误用,或账目和资料不一致。
2、公安机关确认的安全条件、变化。3、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
4、关闭、停止和转移企业处置剧毒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前。5.发生其他可能导致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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