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告!深圳2019年城市更新和土地准备计划发布!(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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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2019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理规划》的通知。

通知披露了2018年规划实施情况、2019年规划编制情况、2019年规划总体任务、2019年专项规划内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九个要点

1.2019年,深圳将新增不低于9000亩的旧城改造任务,完成不低于5600亩的旧城改造任务。

2.土地整理方面,2019年将安排180亿元土地整理,全市土地整理任务不低于16平方公里。计划安排169个土地整理项目和4个新的土地整理和安置房建设项目。包括深圳高尔夫俱乐部填海造地工程、香米湖地区(国际交流中心)筹建工程等重点工程。

3.2019年,全市用于拆迁改造的城市更新用地供应不低于246公顷,预留土地编制不低于60公顷。

4.2019年,市本级住房征收项目安排43.31亿元。

5.按照“十三五”全市和各区市旧城更新的统一安排,2019年全市新拆改建旧城更新单元规划用地不低于631公顷;

6.市内新增“产业改革MO”更新单元规划用地规模不高于104公顷;

7.新增人才住房、房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2340套,创新型工业用房不少于24.5万平方米。

8.新建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不少于135个,非独立公共配套设施规模不少于16.9万平方米。

9.考虑到各区综合交通管理等公共利益项目的迫切需要,可在区级房屋征收计划中安排一个零星的、急需的项目,并授权区政府审批实施。

2019年年度计划的总体任务

1.城市更新

实施新改造任务不低于9000亩,完成改造任务不低于5600亩,完成建筑面积不低于120万平方米的老工业区综合改造。

2.土地准备

完成土地整理资金拨付不低于180亿元,土地整理任务完成不低于16平方公里。共规划土地整理项目169个,其中福田区6个,罗湖区4个,南山区12个,盐田区6个,宝安区38个,龙岗区22个,龙华区25个,坪山区13个,光明区28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4个。

3.土地供应

城市更新供拆迁改造用地不低于246公顷,其中福田10公顷、罗湖18公顷、南山18公顷、盐田8公顷、宝安60公顷、龙岗80公顷、龙华20公顷、坪山15公顷、光明12公顷、大鹏5公顷。

经批准的土地储备不少于60公顷,其中南山2公顷、宝安7公顷、龙岗6公顷、龙华6公顷、坪山3公顷、光明4公顷、大鹏2公顷、前海30公顷。

4.集资

全年完成市本级住房征收资金拨付不低于43.31亿元。

01

通知全文

深圳2019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理规划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实习工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深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伟大历史机遇为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 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深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深圳市城市更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深圳市土地整理专项规划(2006年

一、2018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一)完成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1 .超额完成“三旧改造”评估任务。2018年全市新增改造9439亩,改造5579亩,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11%和109%。

2超额完成“十大专项行动”评估任务。2018年,全市完成拆迁改造供应用地257公顷,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改造140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05%和117%。

3.基本实现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的考核任务。2018年全市新建拆迁改造更新单位规划规模841公顷,目标完成率98%;“两室”建设需要加强。单位更新规划建设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25238套,目标完成率80%。新规划新增创新型工业用房22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89%;通过城市更新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效果突出。新规划新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61处,目标完成率153%,新规划新增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40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222%。

4.旧城改造在刺激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市完成城市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271亿元,目标完成率182%,为拉动城市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完成年度土地准备计划。

1 .超额完成年度土地整理任务。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11平方公里的土地整理任务。2018年,全市共完成土地整理任务13平方公里,目标完成率118%。

2.过度完成大面积工业维护的特殊任务空。根据中共六届七中全会提出的“每个区至少要开始准备一个大面积产业空房”的要求,2018年计划在大面积产业空房的图书馆内准备4.86平方公里的土地,实际准备土地共5.44平方公里,目标完成率为112%。

3.大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2018年,全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面积22.81平方公里。原特区外民办学校遗留的土地和财产问题处置有序进行,民办学校测绘、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已在各区开展。

4.有序开展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土地整理工作。2018年,全市土地准备工作推进光明科技城、留仙洞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八广新兴产业基地等重点区域建设,确保华兴光电三期、丹平高速、神华高速、六号线、四号线北延、布吉净水厂、观澜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土地供应。

5.资金支付工作顺利。2018年全市计划安排土地准备资金105亿元,实际支付105亿元,有效保障了项目的实施。2018年,市级房屋征收项目安排补偿资金53亿元,根据各区及相关实施单位反馈,市级房屋征收项目支付补偿资金约45.97亿元。

二、编制2019年计划

(一)筹备背景。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第一年。中共六届十一中全会和市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明确部署,要充分发挥全市推动粤港澳大湾地区建设的力量,着力提升核心引擎功能,保质保量保业/[/k0/】,决定继续把2019年作为“城市质量提升年”。

2018年12月30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整合市旧城改造局和市土地整理局的行政职能,成立市旧城改造和土地整理局,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在合并管理股票发展“两节车厢”的背景下,两种股票发展模式在体制和机制上的全面融合将是未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也对年度计划的目标定位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9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理将牢牢把握优质发展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挖掘现有土地利用潜力,强化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帮助打造粤港澳湾地区核心引擎功能。围绕“加大区块连片土地清理整理力度,加快老工业区连片升级改造”,加快形成连片可开发产业空,为重大工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等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加快土地质量提升和效率提升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十大专项行动计划,切实保障城市更新、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优化城市质量和现代化功能。

(二)编制要点。

1.更新并准备整合。年度计划是协调两种股票发展模式的顶层框架设计方法之一。在编制过程中,统筹考虑旧城改造和土地整理的推进,充分发挥年度计划的调控功能,合理安排年度任务和土地供应结构,协调项目间的布局和开发时序空,保障全市旧城改造和土地整理五年专项规划的实施,为全市存量土地开发建设的规划协调提供基础。从这一探索出发,推进两种股票发展模式的有机整合、创新整合和综合整合。

2.公共利益优先。年度计划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制定新的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规划及土地供应任务,并将评估任务指标下放到各区,倾斜实施时机,确保公共利益项目优先实施,有利于提高综合交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项目的供应质量和效率。

3.加强规划指导和规划控制。加强城市更新土地供应等目标任务评估的刚性,形成自上而下空的分区管控机制,确保城市战略重点区域的城市更新项目。加强土地整理规划空和时序控制的刚性,落实大型产业整理空等重点任务要求,加快形成集中连片产业空。

4.创新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完善涵盖任务分配、过程跟踪和评估的年度计划管理机制,可以保证计划实施的有效性。突出年度重点工作,将拆迁重建城市土地供应更新、人才住房、房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大面积产业专项维修任务空、市级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大督导评估工作力度,推动各区规划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

5.重视自然资源的环境保护。践行“青山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景观、林、湖、草系统协调管理,实施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安排自然资源保护相关项目。实施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改善工作部署,对于已纳入规划的地块,各区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评价。

三、2019年年度计划的总体任务

(1)2019年城市更新任务。

全省“三旧改造”评估任务。根据省厅要求(预发),全市新实施改造任务不低于9000亩,完成改造任务不低于5600亩。

老工业区综合改造规模。年内,全市完成建筑面积不低于120万平方米的老工业区综合改造。各区具体任务安排见附表1。

(2)2019年土地整理任务。

2019年,全市计划安排不低于180亿元的土地整理资金。2019年全市土地整理任务至少完成16平方公里,分解为以下四项任务:

大面积行业专项工作任务空,在全市大面积行业空范围内,每年完成土地不少于1200公顷。在市政府批准的大面积工业空编制区内通过土地编制方式实施的地块,视为纳入专项土地编制计划,可申请年度土地编制资金。

完成土地整理效益协调任务,在全市土地整理效益协调项目实施范围内,每年完成不少于100公顷土地的交接和入库。

根据《关于处理原特区外民办学校土地和财产遗留问题的意见》(沈规[2018]2号)要求,全市原特区外民办学校每年完成用地不少于70公顷。

其他土地准备任务,全市土地准备项目实施范围内每年完成不低于230公顷的土地出让入库工作。

上述任务之间的重叠部分不得重复计算。各区具体任务安排见附表2。

(三)土地供应任务。

凝聚落实《深圳市2019年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理,强化存量土地供应格局。

2019年,全市城市更新拆迁用地供应不低于246公顷,其中福田10公顷、罗湖18公顷、南山18公顷、盐田8公顷、宝安60公顷、龙岗80公顷、龙华20公顷、平山15公顷、光明12公顷、大鹏5公顷。

2019年将批准不少于60公顷的预留土地,其中南山2公顷、宝安7公顷、龙岗6公顷、龙华6公顷、坪山3公顷、光明4公顷、大鹏2公顷、前海30公顷。

各区具体任务安排见附表3。

(四)每年完成市本级住房征收资金拨付不低于43.31亿元。

四、2019年专项规划的内容

2019年年度计划包括三个专项计划:城市更新专项计划、土地整理专项计划和房屋征收专项计划。

(1)2019年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1.“十三五”城市更新年度任务。

根据市及各区市旧城更新“十三五”规划的统一安排,2019年全市新建拆迁重建旧城更新单元规划用地不低于631公顷;市内新增“产业改革MO”更新单位的规划用地规模不高于104公顷;新规划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2340套,创新型工业用房不少于24.5万平方米;新建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不少于135个,非独立公共配套设施规模不少于16.9万平方米(各区任务见表4)。

2.重点更新单位计划。

加强重点更新单位升级试点工作。加快平湖、龙岗旧集镇重点更新单元GX04和宝安新桥东区重点更新单元的规划和后续工作,要求除龙岗、宝安外的其余8个区在2019年新增至少1个重点更新单元计划。

(2)2019年土地整理专项规划。

1.年度土地整理基金安排。

考虑到近年来,各区维护工作的实施得到了极大的推动,资金拨付进展迅速。2019年,土地维护基金将达到180亿元,其中:

(1)土地整理项目资金179.84亿元。各区具体的年度土地整理资金安排见附表5。

(2)其他资金1600万元。专门用于土地整理政策咨询评估、土地整理项目跟踪评估、相关基础课题研究。

为保证年度土地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财政部门应根据土地准备资金的实际需要,调整年度土地准备资金安排。

各区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机制的若干办法》(神府办函〔2018〕281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依法管理土地整理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区政府应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3个月内办理项目结算手续,并将经核实确认的结算结果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土地整理项目的安排。

(1)土地整理项目。

共规划土地整理项目169个,其中福田区6个,罗湖区4个,南山区12个,盐田区6个,宝安区38个,龙岗区22个,龙华区25个,坪山区13个,光明区28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4个(详见表6)。

(2)土地整理和安置房建设项目。

计划继续建设4个土地整理安置房建设项目,安排4个新的土地整理安置房建设项目(详见表7)。安置房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安置房相关政策安排。

(3)土地整理效益协调项目。

共规划土地整理及效益协调项目102个,其中南山区2个,宝安区16个,龙岗区25个,龙华区36个,坪山区7个,光明区11个,大鹏新区5个(详见表8)。

(3)2019年房屋征收专项规划。

根据2019年深圳市土地出让收支计划,2019年将安排43.31亿元用于同级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列入市本级年度房屋征收计划(附表9和附表10)的项目的重要性和先进性,实施单位将在削减下达的计划资金额度内自行分配具体项目的资金安排,并于6月底前报市发改委完成备案工作。为保证年度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房屋征收资金的实际需要,调整市级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资金安排。

1 .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

(1)市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日常项目安排。

拟推进延龙大道房屋征收项目、深圳十三中征收项目等18个新项目;广州至深圳沿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梅关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等续建项目58个;此外,还安排了零星征地拆迁项目、征地拆迁项目测绘评估、其他技术支持费用等5个项目,共计81项。上述项目费用原则上由同级市财政支付,深汕西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惠延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东运高速公路房屋征收补偿工程的拆迁补偿费由企业支付。

注:对于申报纳入利益共享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项目的地块,相应地块的资金可从房屋征收资金中拨付。

(2)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轨道交通项目的安排。

轨道交通项目房屋征收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协调,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计划安排8个轨道项目。

2.区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

计划安排725个由区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其中福田区10个,罗湖区21个,南山区13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122个,龙岗区191个,龙华区93个,坪山区78个,光明区173个,大鹏新区21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区财政安排。考虑到各区综合交通管理等公共利益项目的迫切需要,可在区级房屋征收计划中安排一个零星的、急需的项目,并授权区政府审批实施。

动词 (verb的缩写)实施保障机制

加强存量土地的规划和协调空。

探索实施城市更新、土地整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集中连片土地清理模式,运用规划手段调整和平衡利益格局,优先保障公共利益。通过规划和总体规划,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土地利用的实施模式和政策分工,引导土地连片利用的整体发展。探索法定土地利用指标、规划指标等内容的移动和联动机制,统筹解决辖区内相关权利主体。

(二)注重存量土地开发政策的协调。

积极探索整合现有土地开发政策,兼顾政府、原农村集体、市场主体等各方利益,加强政策整合,综合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房屋征收等多种手段,形成加快空间现有土地盘活释放的政策组合,引导和鼓励相关权利主体参与现有土地开发的积极性。

(三)加强城市联动机制。

深化部门协调,优化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统筹规划、有序协调、有效协调、有效实施”的新局面。鼓励区政府创新思路,率先探索,在遵守刚性底线的基础上给予最大的政策弹性。相关政策创新在大面积产业空之间的维护区域范围内封闭运行。

(4)优化规划任务的监督评估机制。

通过细化评估工作计划,完善数据采集、数据监测、评分标准、评估规则和计算公式。旧城改造工作主要是评估各区推进实施所辖旧城改造项目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人才住房、房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土地准备工作主要是对各区专项准备任务完成情况和市级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评价。任务考核实行半年度考核机制,上半年考核结果以较低权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不及物动词其他解释

(a)城市重建股计划实施正常化宣言。除政策规定明确需要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确定更新单位计划外,其他由各区按照相应政策规定自行审批。

(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正常调整机制的落实情况。根据土地整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各区可申请调整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土地整理项目调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报市政府备案,土地整理效益协调项目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调,报市政府批准。项目实施范围调整部分面积不超过原项目实施面积20%的,不视为项目调整情况。

(三)实施房屋征收专项计划中期调整机制。各区政府可根据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的需要,在年中向市房屋征收部门申报符合政策要求的重大、紧急或已有房屋征收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并纳入年度房屋征收项目计划。

(4)前海合作区的土地整理任务纳入本规划统计,土地整理资金由前海管理局安排。待规划土地管理机制明确后,将深汕合作特区相关工作纳入规划。

(5)本规划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何仪城市更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国房地产报深圳综合报道

点评|马林戴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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