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警方 消息,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近日,乐清三名嫌疑人因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鲎端上餐桌而被当地警方刑拘。
4月19日中午11时许,乐清市公安局清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买了一只疑似鲎的动物,准备食用。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但是没有发现报警人所说的情况。出警民警随即调取周边的监控查看,发现一名白衣男子拿着一只黑褐色的海洋生物走进一家饭店。民警找到了该饭店老板询问,饭店老板说男子是他的朋友王某,“他买了一个比较稀有的海鲜,因为个头比较大,借我店里的锅用。”
在王某烹制的过程中,老板拍照发了朋友圈,随后有人指出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中华鲎,“我当时慌了,我就连忙告诉王某,但是他不以为然,还把煮熟的鲎拿回家吃。”
民警赶到王某住处抓获了王某以及他的朋友金某。原来,王某和金某因好吃成了朋友,还组建了名为“吃好吃的群”的微信群。当天中午正是群友们聚餐之时,王某和金某负责采购菜品。“我们在菜场买菜的时候,看到有人卖鲎,出于猎奇的心理就买回来尝尝鲜。”王某说。根据两人的交代,派出所民警抓获了菜场摊主吴某,其常年从事海鲜贩卖生意,也知道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怀着侥幸心理进行售卖。
目前,王某、金某、吴某三名男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乐清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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