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地方考试、会议考试和宫廷考试
众所周知,中国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朝,但每科分为乡考、会考、宫考三级,但定在明朝。
洪武三年五月,明太祖上书天下,从那一年起,他开始取士。鉴于天下之初,官员匮乏,各省试行三年,中国式官员免试,去北京听选。他们宣称:“中外大臣都是科举进阶,非科举者不授官。”有些话虽然是绝对的,但大体上确立了明朝选官制度的原则。当时还规定朝鲜、安南、詹城等学者。也可以参加自己国家的地方考试,而中国式的去首都试试。但很快,因为明太祖带了很多年轻人参加科举考试,缺乏实践经验,他停止了科举考试,并推荐他们。洪武十七年,经过十年酝酿,宣布“科举成风”,决定从十八年起重开科举。科举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考、会考、宫考三个等级。
乡镇测试
乡试后,又称“大别山”,定于子、毛、酉年八月间举行,故又称“”。
乡试的参加人员有两种:一种是在校学生,即国子监的督学和官、州、县学校的学生。但在研究部助理特使主持的科研中,学生必须是一级、二级“科举生”。第二,“填一个儒生”。到了明代,各级官学的读书人都不叫“童生”,有的通过专门考试才被允许参加乡试。乡镇考的参考人数和中学的参考人数大致是30比1,也就是录取一个举人,参考人数在30人左右。
根据《科举考试形式》的规定,“没有过官流的人”也可以参加乡试。但是,由于官官分离,官员注重资历,这种情况已经基本取消。《科举入体》还规定,学校教导员、闲散官员、崇尚卓越的家庭以及失去父母的人,不得参加课后考试。
农村考点设在省会,也就是布政司衙门所在地,直隶南北考点设在应田、舜天二州,也就是今天的北京、南京。考试前,布政司和北京第二届政府聘请了两名主考和四名主考。考官的职责是提问、审题、确定录取名单、排列名次并上报给do,考官负责协助提问和审题。
明初,北京考官在取得南北地方考试后,规定使用翰林官,各省使用教导员和儒学。景泰三年,定良镜主考人仍使用翰林,但各省主考人已不再使用“齐儒”,只有布政司和总巡视员,连同审查人员,在本省教导员中推荐,年龄在50岁以下,30岁以上,而且“平日精通文学,谦诚”。这项规定旨在使考官成功。但是考官是布选的,按二师选,又是巡逻建议选的,而且教官本来身份卑微,不得不照顾老板的委托,有的甚至主动上法庭,导致考生意见不一。所以不断有人建议派京官去各省考主考,求帮助。嘉靖七年,世宗采纳大学生张聪的建议,各省派两名官员或进士参加考试,但只考了两门,就因为与监考人员的礼仪之争而出局。直到万历十一年,礼部才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并最终定制: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四省,学者众多,由翰林编审,其他各省则送六科给礼部官员。有了考官,还要求进士出身的官员、知县担任教官,仅供“互通”和点缀。从主考和联考资格的变化可以看出,明政府对乡试的重视,也很难杜绝科举求人的风气。
除考官和同考官外,还应组织一个乡镇考试管理小组,由1名转学干事、2名监考干事、1名供应干事、2名考卷员、1名盖章干事、1名抄写干事、4名校对、2名考官、4名巡视员组成。此外,还有一些办事员和官员。
乡试开考时间是8月9日。届时全省考生将云集省会,而南北直隶考生将被分配到第二届北京政府。主考人员、考官及相关人员应提前两天进入考场,实行“锁院”。锁定学院的目的是为了清理闲人,安排考生的房间并公布,出题刻卷。
考试分为三节。
第一场安排在8月9日,内容是《四书》,规定每个答案200字以上;五经有四层意思,每层300多字。如果写得不够好,可以省略一个。这个主要是测试考生对四书五经及其注释的基本掌握情况。类似基础知识测试,答案是统一的。《四书》标准答案按《科举制》规定,以朱子注,《易经》以程川、朱子本义,《尚书》以蔡川、古注,《诗经》以朱,《春秋》以左氏、公羊、、胡安国、,《礼记》以古注。永乐年间,《四书五经》颁布,成为国子监何复、州县学的统一教材,科举第一场的标准答案。
第二场是8月12日,内容是“on”,300多字;五句话:圣旨、诰、表证、内科。这个领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为官的基本条件。
第三场,8月15日,考经、考史、考时事,算是考给国家带来和平稳定的观点。
为了防止作弊,农村考场气氛很紧张。考生除自带钢笔、墨水、砚台、12个草卷、12个正卷纸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有巡视员带着人一个个搜候选人,从头发、衣服到鞋子。如果发现夹带,将立即被赶出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录取后,每个考生都有一个房间,叫做“房间号”,由军事人员把守,然后试卷官发放试卷。
考生答题卡有几个规则:第一,所有试卷都是用墨水写的,这叫“墨卷”。二、卷内先写考生姓名、年龄、籍贯、三代禁忌,以及考生在学校对经书的学习情况。第三,正文中应避开本朝皇帝的御名和庙号,不允许为家族作序。4.考生不得回答对方的问题或请人回答。如果回答没说完,已经是黄昏了,会提供三支蜡烛。蜡烛点完之后,不管答案是不是答完,都要离开考场。
考生答题卡先交给考官,然后由封官贴上姓名,考官将墨卷抄写成朱卷,编上序号。经读者校对后,墨卷交试卷官盖章,朱卷送主考官与主考官审阅。最后由考官决定排名。报名者的朱卷与墨卷核对无误后,将会公布名单。名单上的,也就是中国风的,都是举人,有“名气”的资格,也就是当官,第二年可以参加在首都召开的会议。乡试第一名叫“谢园”。
整个明朝,考上乡试的人数都经过了几次大的调整,总的趋势是逐渐增加。比如洪武三年乡考,录取510人,万历元年,录取1195人。江西洪武三年录取40人,万历元年录取95人。这不仅是为了满足统治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会努力
见面时间是在课余中考的第二年,也就是丑的二月,早的二月,晚的二月,50岁的春天,所以也叫“春卫”。考场设在礼部,叫宫媛。
参加者都是乡试录取的举人,但也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新科举人,他“派官出使,派礼部去试”,即由当地政府提供食宿和交通。第二,前几届审判了第一位和因某种原因没有参加会议的举人。但是,如果教学职位已经授予,则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按照天顺八年,教职的举人必须“完成晋升,年龄在40岁以下”才能参加考试;成化二十三年,明确规定一个人被任命为教师后,暂停两门科目,即六年后,只有“教学有成效”的人才可以参加考试。第三次试验后,第一个举人不能再参加会议。
考试的考前组织与乡镇考试大致相同。还需要组建一个包括主考人、同考人、调剂人、监考人、供应人、取卷人、盖章人、抄写人、阅人、考人、监查人,但整个规范,在洪武十八年,将有主考人二人,监查人八人。主考人和三名主考人必须是翰林官员,其余五名主考人可以从教官中聘请。到正统四年,要求主考人和主考人由翰林和春坊官员担任,京官“应师节”,不再聘请教导员。考官的资格在不断提高。洪武、永乐年间,主考者主要是翰林学士和史读书、史讲学。在宣德、道统,改三品正清、翰林院学士为主考。从弘治开始,翰林院一般一个大学生一个大学生。到启示录第二年,两位考官都用了大学生。
考试也分三节,分别在2月9日、12日、15日进行。考试内容和要求与乡镇考试相同。经贴名、抄校后,指派考官阅卷和预选,预选试卷送考官审核排名,写成“草单”。拟稿名单拟定后,由考官和礼部官员主持,用考生的“墨娟”对拟录取的“朱娟”进行“核对”,数字不正确的作废。经过评审,“填表”,也就是正式确定录取名单。
一般来说,考试的录取时间是2月27日,公布时间是2月28日。名单上的人叫“公世”,名字叫“汇源”。由于入学考试的录取名额与宫廷考试的录取名额相等,“宫氏”实际上是进士,区别只在于“钦慈”。根据《明惠殿》卷77《科举》和《明清士人名单》,从洪武到宣德,每届招生约100人,正统五年后每届招生约150人,成化后招生约300人。然而,自景泰四年后,乡镇考试的考生人数从1100人到1200人不等。此外,考生约1500至2000人,录取率约为六比一。
考试录取有很强的政策问题,就是地区之间的平衡。问题最早出现在洪武三十年。这一年,翰林院学士刘三吾和《记府记白珊新道》为主考,包括宋聪在内的52人被录取。经过法庭审理,选出岷县的陈、吉安的尹昌龙、会稽的刘旭为第一批学者。但是被列出来之后发现,本科的学者都是南方的,没有一个考上大江南北的大学。于是,下层举人纷纷开始上学,以为这是因为考试的主考官刘三武偷偷去了老家。为此,明太祖取消了考官的录取,亲自选拔了韩科仲、王澍、焦生等61人作为进士,全部来自北方,严惩了考官。这一行动虽然平息了北方知识分子的愤怒,但却是一时冲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弘熙元年,大学学生杨士奇、仁宗等人同意试取士数,率100人。南方人叫南娟,录取人数是总数的6/10,北方人叫北娟,录取金额是总数的4/10。宣德宣后,南北方五人称中卷,于是成了百人率,南55人,北35人,中10人。南卷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省,应天府与松江,苏州、常州、镇江、惠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师傅、广州德州,均属南直隶。北卷包括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省,顺天府、保定、镇定、河间、顺德、大明、永平、广平、延庆、宝安,辽东、大宁、万全。中卷包括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以及南直隶的泸州、凤阳、安庆和徐、滁州、滁州。这种分配方式既体现了对经济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的政策倾斜,又注重对北方和西南地区的政策保护,有利于协调不同地区之间的关系,缓解南北之间长期存在的争端。
寺庙测试
三月初一,比赛后两三天就要上市了,是宫考日。从成化八年开始,宫廷考试推迟到3月15日。被录取参加比赛的“宫师”将参加宫廷考试。由于宫廷考试名义上是皇帝“谁当庭亲策”,皇帝本人就是考官,所有宫室都是天子的门生,所以卷阅者和执事也就那么几个。阅官由内阁大学士及五司、都察院、总政部、大理寺官及詹实甫、翰林院上官担任,而派官由礼部尚书及侍郎担任,监试监谏,其他领封掌卷的官员由翰林、春芳等政府官员担任。有皇家卫队在巡逻,后勤供应由doe提供,北京几乎所有的文职政府部门都参加了这个三年一度的仪式。
宫廷考试只考“时事政策”,而明太祖曾问科举政策。但是只有翰林院特别是内阁制大学的学士学位提前准备了试题,这是皇帝划定的。考生的对策要求“只准直白”,限制在一千字以上。宫廷考试有一整套繁文缛节:
在进宫考试前一天,红宝殿的官员在奉天殿的东室预设了“攻略案”,而光禄寺则准备了龚氏的试表,陈方则待在殿外。
在宫廷考试日,首先,礼仪官员把贡石带到奉天寺前的方丹,分东西两组站着。文武百官侍奉殿内外。然后,红红庙的官员要求皇帝登庙,放鞭炮,官员们磕头。仪式结束后,执事带着保单标题案来到圣殿,在职官员将保单标题丽芙正式放在案上。这时,鸿胪寺的官员已经带了龚氏来为他鞠躬做准备。执事们把政策问题按左顺序排列,放在御道上。公氏拜案五次,叩头三次,然后袖手旁观有事。执事随后将政策案提至丹后东,红庙官方告知仪式结束,然后放鞭炮。伴随着鞭炮声,皇帝退殿,文武百官也依次退下。
然后就是考试。军校把准备好的考卷安排在方丹东西两侧的北面,做正式的学位论文,而公师则在露天下跪答题。遇大风大雨,在奉天堂考试。
清代的宫媛
考试结束后,龚氏会在东角门接卷处沟通对策,并由此走出来。考官会把考卷送到印章官那里贴上名字。与中考不同的是,宫考没有和朱碧一起抄写,所以贴上他的名字后,他被掌卷官直接送到东亭去读卷。试卷阅读器的工作是将试卷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和三级。关键是确定前十名,尤其是前三名,要送皇上。
入宫考试第三天,有“阅卷轴”仪式,通常在文华堂举行。明初以后,皇帝来到文华堂,阅官各持一张试卷,按事情的先后顺序站好,然后跪在御前按官职的等级宣读试卷。监考人员看完一份后,将试卷提交给朝廷。一般你只看三份。如果想再读,会继续读卷,直到免读为止。读完这本书后,阅读官员们退休了,等待他们的命令。
这时候排名前三就看“御笔”了。如果内阁与皇帝和李思监督者关系融洽,那么前三名大学生将阅读第一份、两份或三份论文,即一号、二号和探花。因此,很多人认为“读报人拿第一”。皇帝如果要表达“独断”,往往会打破秩序,但在这种情况下,“十不十二”。皇帝“任命”前三后,把剩下的卷子还给了东亭,阅纸人也回到了东亭,把卷子排在第一位下面,然后打开卷子填写黄单,等待“名单的发布”。
到了明代,宫廷考放在名单上,称之为“传化”。像往常一样,举行了一个仪式。比起3月15日的宫廷考试,仪式的气氛轻松多了。生育的准备工作在盖华殿进行。读卷官按照朝廷指定的第一、第二、第三个名字依次打开各卷。打开第一卷时,他弹了第一卷和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都是一样的。然后他在黄榜上填了一个三个人,上面已经写了第二个和第三个进士的名字,上宝寺官员把它印在了黄榜上。随着鼓声,执事们卷起黄榜,交给翰林院的官员,放在奉天殿等候。皇帝在向导和驾官的带领下,从盖华殿来到奉天殿。文武百官站在常超身边,在大厅里自得其乐,放鞭炮,开始传播他们的故事。
这时,宫室已经布置在方丹两侧寺庙外的礼拜场所。制官求旨后,出奉天寺左门,朝西立于单笔。执事们与黄邦举着单子,来到方丹皇道上写下。系统官唱“有系统!”龚氏跪下后,念道:“某年三月十五日,试龚氏。第一个给进士,第二个给进士,第三个给进士。”然后读前三个,第二个,第三个的名字。念之,众进士鞠躬,起立,拜以口令。执事官持黄邦案出奉天门左门,挂黄邦出长安余左门。进士们都跟着一起出去看榜,还有一些舜天府的官员打着伞掩护状元送新科。在宫中,文武百官依次入班,一位发言官员在易丹发表讲话:“天凯文云,贤邓炯勇,大典当行!”然后放鞭炮,皇帝开始开车,官员们撤退了。仪式结束了。
知识传播后一两天,也有新科状元带领百姓进宫谢罪,参观国子监孔庙的仪式。礼毕,进士换袍,这就是最后的“释褐”,即不再是人,而是官。国子监照常立碑。每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结束了,除了内阁和翰林院联合选了几个庶吉士。新进士等待吏部选举。
从表面上看,宫廷考试似乎只是整个科举制度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程序。它由一系列仪式组成。虽然皇帝“当庭制定政策”,但除了偶尔的例外,政策问题都是由国子监和内阁拟定的。从嘉靖后期开始,皇帝有时甚至不参加仪式。至于进士排名,大多是内阁会同卷阅官决定的。然而,正是这一系列的仪式使科举考试带给人们一种神圣和正义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以激发新学者对皇室忠诚的热情,吸引成千上万的学者渴望成为第一的荣耀。在一定意义上,君主的权威和人们的信仰离不开带有一些神秘色彩的庄严仪式。
——本文发表于1998年《文化史知识》第四期“文化史知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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