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员范围来看,我们将业务伙伴的模式分为四种类型:
创始人模式。是狭义的合作伙伴,尤其是企业的创始人股东,比如小米、腾讯。在小米,只有雷军等创始人有合伙人的头衔,合伙人的概念在公司内部并没有被提及或有意弱化。这种模式在很多公司都很常见。初期创始人是合伙人,后来逐渐滚雪球,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企业精英模式。合作伙伴主要由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影响的核心人员组成,如阿里巴巴、复星等。在复星首批18家全球合作伙伴中,包括复星国际执行董事、复星集团各业务和职能部门核心高管等。,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核心高管。由此可见,虽然阿里定义只有达到一定的任职年限,价值观等条件满足,才能进入合伙人团队。但其最时尚的业务人员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进入了合伙人团队,可见其已经逐渐从创始人模式走向企业精英模式。
管理团队模式。这种模式有广泛的合作伙伴,包括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万科是最突出的代表。当然,这取决于目的——建立一个分担责任、创造价值的团队,还是赢得公司的控制权。目的确定序列和优先级,并影响人员范围。
完全合伙人模式。有些企业希望所有员工都有合作伙伴精神,建立完整的合作伙伴文化。比如华为、乐视、小米都在实施全持股计划。乐视希望每一位员工都是股东,都是共同的企业家,给员工最“伙伴”的激励计划,最慷慨的激励额度。它的计划是在去年12月对合作伙伴计划进行新的全面调整。小米也实施了全面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效果是小米人有很强的“合伙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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