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4月17日电记者17日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红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吸引R&D和国内外科技人才。
“鸿雁计划”适用于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的R&D科技人才,由重庆现有企业引进或来渝创办科技企业。这个计划对选拔人才有严格的要求。原则上要求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所、事业单位、世界500强企业均有学习或工作经历,并与进口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与进口区县签订3年以上的结算协议。
“鸿雁计划”将入选人才分为A、B、c三类,A类主要是指在全球工业技术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重大技术发明或重大新产品开发成功经验,能对重庆企业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年薪200万元以上在重庆工作期间得到企业认可,研发人员年薪排名前1%。
b类主要是指在全球工业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工作期间主持过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商业化,能在重庆领导核心研究项目或解决企业核心技术问题,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高层管理和研发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在重庆工作期间年薪确定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企业研发人员年薪位居前5%的研发人才。
丙类是指在某一行业和领域掌握了专门知识,对重庆企业的创新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中层管理和R&D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企业在重庆工作期间年薪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企业R&D人员年薪前10%的R&D人才。
“红岩计划”明确了人才奖励标准。对于现有企业引进的人才,参照人才缴纳年度个人所得税的一定倍数确定;对从事科技创业的人才,可以实行固定奖励。奖励三年发放,个人所得税依法免征。其中,A类人才最高可获200万元。
“红岩计划”还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红利,明确指出,赴重庆创新创业的人才和团队将根据现有政策,在科技奖励、项目资助、股权激励、贷款利息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职称认定、创业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此外,当地政府还将建立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各类引进人才提供奖励,并就个人赴重庆相关事宜提供代理协调等服务,包括创业服务、居留签证、定居、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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