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行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最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出台了监管政策,旨在弥补监管的不足。随着政策的实施,未来银行理财空的监管套利将逐渐收窄,同业理财产品增速也将放缓

规模快速增长的银行面临政策约束。

近日,银监会频繁发文,“强监管”信号清晰,银行理财业务是防控风险、强化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9.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958亿元,同比增长18.6%。

随着监管的收紧,银行理财业务将不断规范。事实上,银行理财业务的增速一直在放缓。截至3月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同比增长18.6%,但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34.8个百分点,投资于非标准化债务资产的理财资金余额也比2013年高峰期下降20.6个百分点。

严格执行“三令五申”要求

目前,银行理财规模不断扩大,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融资方式、增加居民财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规模的过度增长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恒丰银行研究所研究员王丽娟表示,目前,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高杠杆率、复杂投资和刚性赎回上。“银行理财可以通过现场债券回购等提高杠杆水平。,有些甚至通过持有和出票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放大杠杆并增加潜在风险。”王丽娟说。

王丽娟表示,在投资方面,该行的理财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多种形式的投资,投资产品可能风险极大。同时,由于“资金池”操作的存在,银行融资未能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目前普通投资者无法完全接受“风险自给”,银行融资压力很大。

鉴于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监管部门要求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确保每项理财产品与所投资的资产相对应,以便分别管理、建帐和记账;不得开展滚动销售、混业经营、期限错配、单独定价等资金池理财服务。

“通过资金池操作,理财业务可以实现资产负债、期限和信用风险的错配,进而获得高收益。银行总是有冲动去进行财富管理业务的“资金池”操作。”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在实践中,很难按照“滚动出售、混业经营、期限错配、单独定价”来识别基金池的运作,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

王丽娟表示,通过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单独管理、建帐和核算,可以消除理财产品的“资金池”操作,减少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有助于引导理财产品向开放式净值产品转型。要真正落实“三令五申”的要求,不仅需要监管和引导,还需要对金融消费者进行教育,培养健康的理财观念,从而减轻金融产品刚性支付的社会压力。

加强渗透管理

对于银行理财业务,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控制嵌套投资,加强渗透管理,不应简单地将理财业务作为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融资渠道;严格控制杠杆,防止资金在金融体系中自我循环。

董喜珍表示,银行使用理财资金购买另一家银行的理财产品,或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导致资金在金融系统内自我循环;在嵌套投资方面,利用银行理财产品搭配资产管理计划或外包投资,资金层层嵌套,投资于资质较差、无法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贷款的企业等。,延伸融资链,避免监管机构对基础资产的核查。目前,在机构监管的概念下,难以对嵌套投资的金融产品进行整体监管。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渗透管理,业内认为首先是渗透识别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二是要渗透识别产品的投资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范围等监管标准。

董希淼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突出主业,实现从“资本中介”向“服务中介”的转变,减少监管套利业务模式。最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出台了监管政策,旨在弥补监管的不足。例如,在弥补银行业监管体系不足的工作项目中,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管理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16个项目。此外,要加强监管协调,统一监管标准,杜绝监管套利空。

在“渗透”监管政策的要求下,银行理财产品将转向开放式净值产品,逐步回归资产管理的原点。王丽娟表示,随着监管政策的实施,未来银行理财的监管套利将逐渐缩小,银行间理财产品的增速也将放缓。

专注于保护金融消费者

近日,民生银行“虚假理财”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虽然监管部门和银行在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但在理财中违规、误导销售、“飞单”的情况依然屡见不鲜。

董希淼表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层级管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披露不完整、不详细或故意隐瞒,理财资金的投入和比例没有明确披露,投资者很难了解所购产品的真实风险,在宣传时喜欢“报喜不报忧”。

针对上述问题,监管部门明确要求提高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消费者是否能够充分了解产品作为信息披露充分性的衡量标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隐瞒风险或误导消费者。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向客户充分披露信息和风险,让客户真正了解产品的业务特点,明确自己要承担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银行应加强理财产品的适度销售,按照投资者适宜性原则对客户实施分级管理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向合适的投资者销售合适的产品,加强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报喜要报忧,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的风险。”董希淼表示,同时要做好投资者教育,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一位银行家表示,作为一家银行机构,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教育,防止员工的异常行为,定期进行金融普及和宣传,是防范金融管理中“飞单”现象的重要措施。同时,金融消费者要改变只关注收益率的心态和习惯,多关注投资本身的风险,不要通过销售渠道来评价风险。他们不应该简单地认为“银行销售没有问题,有问题就还钱”。

关于如何识别真假银行理财产品,溥仪标准研究员魏表示,根据监管要求,银行销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应在促销销售文本中公布在全国银行理财信息注册系统销售的产品注册码,客户可根据该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所有未在理财系统注册的银行理财产品都不会被购买,避免了购买虚假理财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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