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的杨康去世,他不到60岁的妻子王冬梅带着她的继子到法院要求继承遗产。原来,王冬梅是杨康的家庭保姆。杨康死后,王冬梅和他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续恶化。继子女认为王冬梅只是一个保姆,没有权利继承他父亲的遗产。

作为杨康的妻子,王冬梅认为她依法享有继承权,要求参与分配杨康的房产和存款。六合法院审理继承纠纷案,经过三次审理,最近已经执行。

继子女:

房子是用我父母的钱买的。为什么我要把它留给你

2007年3月,杨康和保姆王冬梅拿到了结婚证。杨康70多岁,王冬梅只有49岁。杨康的家庭条件比王冬梅好得多,三个继子女对王冬梅嫁给父亲的动机充满怀疑。

保姆

自2006年以来,王冬梅一直在杨康家当保姆,照顾杨康的日常生活。杨父母的儿子认为,他的父亲在母亲去世三年后就嫁给了保姆,因为他想找个伴,也因为能更细心地照顾他。杨勇说他的生母和生父在大厂附近有一间套房。他父亲和王冬梅结婚几年后,他们背着孩子卖掉了套房,在大厂九龙洼以13万元的价格买了一栋新房子。目前,该房产已升值至约40万元,房产证上写着杨康和王冬梅的名字。

杨康死于2016年。杨勇拿出他父亲的一万元存款,拒绝给王冬梅。王冬梅知道后,觉得押金不重要,只要能继承九龙洼的房子就行。于是,她主动联系了杨家的三个孩子,告诉他们,她已经为这套房子支付了6万多元,她有权继承。考虑到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僵,把自己的9万元积蓄给了杨的三个兄弟姐妹,条件是三个兄弟姐妹放弃继承九龙洼的房产。杨勇,他们同意了。

继母

但是几天后,当王冬梅想请杨勇对他的财产进行公证时,他们突然改变了主意。杨勇在电话里说:“我为什么要为你离开这个家?是用我爸妈的钱买的。元佑给的9万也一定是我父亲的财产,本来是我们的。却说见杨的三个哥哥姐姐都变了主意,便告了他。"。

南京六合法院:

继母有权分享遗产,已经执行

六合法院认为,杨康生前未通知子女就出售了与前妻共有的财产,确实侵犯了子女的继承权。因此,王冬梅作为杨康目前的合法妻子,应按估定的总房价40万元为三个孩子各支付5万元,之后房子由他继承。此外,根据王冬梅提供的银行流水明细,可以证明其在开庭前向杨勇支付的赔偿金9万元为个人财产。因此,王冬梅仍需向每个杨勇人支付2万元。而杨勇私自从杨康处提取存款约1万元,其中一半给王冬梅,其余一半孩子三人平分。

遗产

最近案子已经结了。

律师:

再婚家庭发生继承纠纷的风险高于已婚家庭

高鹏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潇表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称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再婚

肖律师表示,目前再婚家庭的继承纠纷绝对数量不多,因为再婚老人数量少。但再婚家庭发生继承纠纷的风险高于已婚家庭。原因有很多。第一点是再婚家庭的亲属关系比已婚家庭复杂,亲属之间的感情纽带不紧密甚至对立。其次,再婚家庭比已婚家庭涉及更多的婚前财产。一旦处理不好,冲突就容易产生。再次,再婚家庭的老人往往会立遗嘱解释遗产的分割,但继承人往往对遗嘱的效力意见不一。

其实很多老人再婚后的家庭纠纷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老人去世后,继承问题会加剧继子女和继母之间的矛盾。就像王冬梅和继子女之间一样,但是法律确实规定了继母亲有继承权,所以子女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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