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6月30日发布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根据《通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坚持先审核、后播出、现场审核的原则。

总则中提到的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漫画、纪录片;文学、娱乐、科技、金融、体育、教育等专业网络视听节目;其他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根据《通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当建立播前内容审查制度、审查意见保留制度和工作程序,并配备适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审计人员和相应的审查设施。审核员应完整地审核包括项目开始和结束在内的所有内容,不得快进或遗漏。每部网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漫画、纪录片都要经过不少于三名审核员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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