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007年8月1日电7月3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回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逃离美国19年的“百名洪通人员”回国自首。这是第43名被绳之以法的“百名洪通人员”,也是另一名在29日任彪投降中国后三天内被绳之以法的“洪通人员”。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5名“百名人员”被绳之以法,即:2月10日,原上海黄石航运部财务人员王到达案;3月9日,辽宁佳佳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佳哲到庭;4月17日,原宁波王源科技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华远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士桥到案;6月20日,原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沙河支行贷款员袁梅到达案;7月29日,原江苏罗达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际控制人回国自首;7月31日,原河北省玉田县豪门集团驻京办会计黄宏回国自首。
迄今为止,“100名洪通人员”中有43人已被绳之以法。在被宣布的40人中,15人已经作出判决,2人决定不起诉,1人被驳回,9人已经法院审理但尚未宣判,13人被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调查中。详情如下:
对被绳之以法的40名“100名洪通人员”采取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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