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其中,重点查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的产地和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另外,直播卖货应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网络平台应当为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等便利条件。(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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