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喂饭、捶打腹部、推搡、打耳光……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56岁的女保姆张某虐待85岁的刘大爷十余次——这些场景被刘大爷的孙女无意翻看家中的监控录像时发现,张某到案后辩称是帮老人按摩舒筋活血。
今天上午,该案在丰台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一审被判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看护工作。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被害人刘大爷家住丰台区,今年85岁高龄,行动不便,不能与人正常交流。2019年3月,其家属通过家政中介聘请了女保姆张某来到家中照顾老人。
刘大爷的孙女在家中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今年6月,在一次无意翻看录像时,她发现在今年5月至6月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张某存在殴打爷爷的情况,次数达十余次,甚至有时一天内就发生数次殴打。
据刘大爷家属介绍,监控录像显示,张某在照顾刘大爷时动作粗暴,多次出现强行揪耳朵、捶打腹部、推搡、打耳光等动作。
例如今年6月9日中午,张某在给刘大爷喂食饺子时,因刘大爷表现十分抗拒,张某便打了其面部。饭后,刘大爷从轮椅上滑下,张某在搀扶其去往沙发的过程中,又多次扬手打到刘大爷的头部、胸部,刘大爷只能发出“哎呀”的声音。
刘大爷家属报警。经鉴定,刘大爷的面部、胸部、肘部均有小范围挫伤,累计面积23平方厘米。经鉴定,其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在今年9月17日的开庭中,被告人张某辩称她和刘大爷及家人平日相处都很好,很多动作是照顾老人时的正常举动,例如帮老人搓动胳膊、活动头部,是按摩舒筋活血,只是偶尔动作可能偏重,在法官当庭播放了监控录像后,张某才承认了自己的殴打行为。
在今天的宣判中,丰台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与雇主达成看护协议并每月定时收取工作报酬的家政服务人员,对被看护老人负有看护职责,但被告人违背职业道德和看护职责要求,在被看护人处于生活无法自理、无法正常行走的弱势情况下,实施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
丰台法院一审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看护工作。宣判后,张某先是问了问自己被判了几年,听到法官的回答后,她表示“我也不懂法,我不上诉”。
“虽然不能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像对待自己老人一样,但也要尽到最起码的看护职责,让老人有尊严地活着,这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本案的审判员董晓宇法官在庭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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