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可化身图书馆、博物馆,历史名园则可以贴近百姓生活对外开放,活化利用将大有可为。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资料图 北京中轴线 刘平摄

二审稿新增了“促进历史建筑和历史名园开放利用”的内容。比如,鼓励历史建筑结合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和服务功能;鼓励历史名园采取多种开放方式,使历史名园贴近市民生活。革命史迹保护利用,则应当维护革命史迹本体安全和特有的历史风貌。

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将受到何种处罚?二审稿提出,除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之外,还拟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恢复原状的,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法恢复原状的,处历史建筑或者预先保护对象重置价3倍至5倍罚款。

1.《北京鼓励历史名园采取多种开放方式 贴近市民生活》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北京鼓励历史名园采取多种开放方式 贴近市民生活》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438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