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日,秦淮区街头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在饭店门口挥刀将一名女子刺伤。
2017年 4月2日,秦淮区街头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在饭店门口挥刀将一名女子刺伤。“警察,我要自首,我砍伤人了。”4月2日,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宫警务工作服务站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让民警赶紧去救人。“我和女朋友一直处得不错,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提出分手,我接受不了。”张某告诉民警,事发当天,他越想越冲动,就到小月上班的地方找她。张某见挽留不住女友,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小月背上连刺两刀。
涉事地在一家饭店门口。民警到达时,一名女子正神情痛苦地捂住背部,虚弱地靠在门框上。一名张姓男子自称是报警人,说女子是他刺伤的。
张某反映,自己和被刺女子小月(化名)是情侣关系,两人是在网上玩游戏时认识的。确立情侣关系后,两人就搬到一起同居。
警方将小月送到医院,把张某带回派出所询问。介于小月伤势并不严重,小月也主动向警方表示,并不打算追究张某的责任。民警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协商张某答应赔付小月医药费。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提分手被连刺两刀 提分手被连刺两刀 男子饭店门口挥刀狂扎前女友后背》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提分手被连刺两刀 提分手被连刺两刀 男子饭店门口挥刀狂扎前女友后背》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439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