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重点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把强化公司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包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和加强公司治理状况信息披露等。
证监会原主席,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改进公司治理不仅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资本市场的关键,而且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之一。
改善公司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投资者等各界共同努力。要认真总结我国的实践,吸收借鉴各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的经验,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治理之路。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我国经济的基本盘。截至2019 年末,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已达 3 800 家左右,总市值约 60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 90 个行业大类,占国内 500 强企业的 70% 以上。2019 年,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占 GDP 的 50% 以上,总市值占 GDP 的 60%,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近40%,上市公司赢利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国入选全球500 强的 129 家企业,绝大多数是上市公司。可以说,上市公司是我国各行业优秀企业的代表,整体反映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变化趋势,是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30 年来,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伴随资本市场发展逐步完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将为打造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重要支撑。
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分为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管理模式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内部监控管理模式。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管理模式主要依赖外部市场体系对公司进行监控,一般不设独立的监督机构。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公司股权分散,资本市场发达,股东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进行监督。以德、日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强调公司的内部治理,一般设独立的监督机构。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公司股权集中,大股东通过“用手投票”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早在2002年,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上市公司治理原则、投资者保护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证监会对治理结构“不达标”的上市公司应责令其整改。此后,沪深交易所先后发布了多项关于公司治理的自律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内部组织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9月,证监会修订并施行了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借鉴境内外公司治理实践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新要求。
多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一些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不重视公司治理,公司快速成长时讲究“业绩为王”,用发展作为唯一目标;公司出现风险时先要“渡过难关”,也顾不上治理;有些公司常常将治理看作合规性要求,以合规代替治理,以监管代替治理;上市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流于形式,虽然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全部齐备,各项规章制度也一应俱全,但在实际运行中,相关主体履职不充分,监督制约虚设,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公司治理机制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些上市公司即便实行了职业经理人制度,“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仍较普遍,甚至出现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合谋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董事会权利设置不能真正做到以股东为导向,且缺乏监督董事勤勉尽责的长效机制;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不合理,且薪资来源单一,难以确保自身的独立性,难以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ay再如:中小投资者由于在专业知识、诉讼维权意识以及资源动员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难以对上市公司治理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az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效果不明显,基金公司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有待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行使股东权利、促进公司治理还需要探索创新。此外,对违反公司治理行为规定的处罚力度较轻,违规成本过低,难以达到震慑作用。
为提升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党委会的领导。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一个特色是“老三会”和“新三会”并存。“老三会”是指传统企业组织制度中的党委会、职代会和工会;“新三会”是指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中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六会”之间相互掣肘、协调高效,核心是处理好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党委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把握政治方向,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会与董事会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客户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但工作内容和方式不同,党委是党的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决策按民主集中制,审议事项按党章规定。董事会承担公司最终的法律责任,决策按一人一票,个人负责。公司治理不是公司管理,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都是由具体人员组成,相互信任至关重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是一个巧妙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效力。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相统一,可以更好地选聘和培养真正的高素质人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是改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作用是做出战略决策和监督经营管理者。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董事会中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由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成员往往反映了大股东的意愿,董事长更是可能直接由大股东或大股东的代言人担任。独立董事不“独立”,很难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改进董事会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利益相关者监督,寻求外部治理出路,如发挥债权银行、机构投资者等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信息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有效监督;二是改进独立董事制度,寻求内部治理出路,在独立董事的比例、提名、薪酬和考核等方面做出调整,真正让履职认真、监督有效的独立董事解除“后顾之忧”。
三是优化股东大会职能。切实改变股东大会“走过场”问题,或者控股股东的“一言堂”问题。应当强化股东大会的沟通和议事功能,如在会议议程专门安排议事板块,使与会股东及高管就大家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增加股东及高管之间的沟通互信。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决策管理的权利,用足用好累积投票制以及类别股东表决等议事机制。
四是强化监事会职能。扩大监事的选任范围并制定合理的薪酬管理办法,确保上市公司监事会的独立性。在大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以外,还应吸纳一些中小股东代表或者独立监事作为上市公司监事会的成员。此外,监事的薪酬设计应体现其工作价值,与其监事业绩相挂钩。同时,可以考虑建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发放的第三方评价机制,让监事能够摆脱对大股东的依赖,不会因为尽职履责而遭受损失。
五是积极发挥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公益机构的作用,帮助中小投资者在参与和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有所作为。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公益机构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动员能力,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问询,并通过在线征集等方式引导中小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从而对上市公司治理真正起到监督和制约的作用。
六是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依法依规信息披露意识,提高信息披露的自觉性,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助推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的重要动力。可先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试点增加自愿披露信息的内容和频次,特别是增加披露涉及公司内部结构和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的数量。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深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互动交流,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促进市场理性估值。
七是严惩违背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行为,为中小股东提供有效的权益救济途径。强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以及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改变“重行政责任、轻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制现状,积极构建多元化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纠纷解决机制,便于中小投资者就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治理规定行为救济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对上市公司的治理发挥事后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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