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李建雪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我可能经验不足认知有限,但我尽力了,我没犯罪。”2017年12月19日,在福州市鼓楼区的一家咖啡馆,李建雪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患者不幸死去,她对此深感无力,这些年她总在想,“为什么六年前那个晚上,没能把那个产妇救回来?”
今天,备受关注的李建雪医疗事故案有了新进展,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上诉人李建雪无罪。
红星新闻联系到李建雪丈夫黄先生,他表示判决结果来之不易,感谢媒体对妻子案件的关心。
产妇产后出血死亡医生一审被判“医疗事故罪”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李建雪曾是福州市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医生,2012年,产妇陈某在她的值班时段内出现产后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1月23日,李建雪因此事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2013年9月29日,长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李建雪等三人涉嫌医疗事故罪,向长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当时的交接班记录并未将产妇当成特殊患者记录在册
2014年10月16日,作为当天值班医生的李建雪被单独提起公诉。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李建雪身为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医生,在对产后出血病人陈某的诊治过程中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员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显示,事发当天21时34分,李建雪接到产房护士电话通知说产妇产后出血比较多,立即从三楼赶往二楼产房图据监控截图
一审法院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雪未检查产妇的化验报告单、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不能及时了解病情,未充分做好防治产后出血的准备工作,对病人认识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危急情况,以致不能立即采取抢救措施,造成产妇病情持续恶化,导致其最终死亡。
2017年12月4日,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建雪犯医疗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李建雪案一审判决书
李建雪此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此案发展至今,她一共经历了1次居住地监视、两家法院、3次庭前会议、4次取保候审、5次延期审理。6年过后,她没想到等来的一审结果中,自己成了那个“获罪”的医生。
李建雪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6月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建雪的上诉进行了公开审理。
产妇死亡事件时间线21时30分,产妇胎盘娩出。护士沈红、林美发现产妇出血量偏多。21时34分,李建雪接到护士电话通知说产妇产后出血比较多,立即从三楼赶往二楼产房。她口头医嘱“做一级护理、心电监护”等。通知二线医生王春兰,通知其到场抢救。手术实施了1个小时,大概在23时完成。王春兰推算过去两个小时里,出血量约为1500毫升。李建雪开了第一张临床血液申请单。紧接着另一名产科医生又开了第二张取血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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