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孩子,37岁的西安女子董某给出了众多的理由:生活压力大、母女感情疏远、孩子常做错事,以及对前夫的怨恨……

为此,今年9岁的女儿小天在3年里受到董某的多次殴打。除了拳脚,扫帚、鞋、牙签等都成了董某教训女儿的工具。

2020年6月初,董某在路边教训女儿的过程被路人拍下,视频传至网络,引发公众愤怒。此后,警方再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董某也答应改正。然而,事后证明,董某并没有停止她的行为。

2020年12月28日,董某因虐待罪一审获刑2年。该判决为顶格判罚。

今年1月中旬,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该判决已生效。

2020年6月初,一条名为“女子用自行车撞击掌掴女童”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打人者和被打者后被证实为西安女子董某及其女儿小天。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很多认识董某和小天的人都知道,董某经常教训小天。董某今年37岁,陕西西安灞桥区人。她的女儿小天,今年只有9岁。

2013年12月,小天刚满2岁时,董某与丈夫离婚,女儿小天跟随董某生活。半年后,董某再婚,并将小天送到了爷爷奶奶家居住。此后,董某又生得一子。直到2017年9月,小天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董某才将女儿接回身边共同生活。

没想到,此后的3年时间,却成了小天的“噩梦”。起诉书显示,与董某生活的3年间,小天经常受到董某的打骂、虐待,致身体多处受伤。警方介入调查后,曾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天身上的伤痕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小天身上已知瘢痕共有33处,多为陈旧性瘢痕。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小天的伤遍布全身,包括头、颈、腹、胸及四肢……

鉴定报告显示,小天的额部正中有一陈旧性瘢痕;左额发际内有一陈旧性瘢痕、无毛发;头顶部有三处陈旧性瘢痕、无毛发;右眼睑肿胀,眼周皮肤青紫;左耳部有一外伤性瘢痕;前胸部有三处陈旧性外伤性瘢痕;腹部有9处陈旧性瘢痕……

调查人员曾询问小天身上的伤从何而来,小天无法一一说清。在她的印象中,母亲打她的时候,手里有什么东西就用什么打她,且打她的位置不一,身上、头上都有。

小天头上缺的那几块头发呢?“妈妈揪我头发把我往墙上撞的时候,拽没了。”

额头上的伤?“妈妈把我从楼梯上推下去的时候摔的。”

胳膊上的伤?“妈妈用镊子和牙签戳的。”

……

3年里,小天经常被妈妈打并非无人发现,学校、社区、妇联、公安、教育局都曾介入其中,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止董某对女儿的施暴。

警方在案记录显示,2017年9月,小天开始上小学,而在12月8日,学校老师就发现,小天来上学时,身上有多处伤痕。老师拍照后立即报警。

警方赶到学校,检查了小天的外伤,发现小天右眼肿胀、淤青,头后部有肿块,前胸部、腹部、臀部、双臂有挫伤,左右两侧大腿内侧淤青,左侧大腿外侧有挫伤,小天所穿的内裤、秋裤上可见明显血迹,右侧小臂可见咬痕印记。

“谁咬的?”

“妈妈。”

于是,董某被警方找来接受调查。董某说,教训小天事出有因。前一天,董某得知小天将铅笔送给了同学,于是对小天实施推搡、殴打。

当天,警方对董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董某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打小天。但保证书写了不到一个月,学校老师再次发现小天被打了,再次报警。董某又保证不打小天了。

可过了12天,老师再次发现小天浑身是伤并报警。这次,董某来接小天时,小天却改口了,说不是妈妈打的。

学校老师猜想,小天之所以改口,是担心如果说是妈妈打的,可能回家还要再挨打。

几年后,小天才告诉警察,每次面对学校老师和警察的教育,妈妈根本听不进去,回家后,她都会被打得更重。

这事又过了6天,老师再次发现小天的眼眶肿胀、下眼袋有一排针眼。小天说,是妈妈用别针扎的。

学校老师除了多次报警,还曾联系当地妇联、社区、教育局对董某进行沟通、批评教育,但每次董某都会说“保证下次不会”,但“下次”又很快到来。

2019年10月25日,西安警方曾对董某作出严重警告的行政处罚,董某又再一次作出保证。

这次行政处罚之后,董某是否再有教训小天的行为已无记录可查,直到董某在路边教训女儿的视频被人拍下并上传网络,引发了网友的声讨和谴责。

2020年6月初,一条短视频在网络上流传:一名黑衣女子用自行车三次撞向一名女孩,致使女孩倒在路旁绿化带内。女孩起身后,黑衣女子并没停止自己的行为,再次上前训斥,并朝女孩头部连续扇耳光……

视频发到网上,引发公众讨论。6月8日,西安警方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视频中的女子和女孩是母女关系,因该女子认为,女儿当天扰乱课堂纪律,并与其他同学发生纠纷,被学校两次约谈而气愤,于是对女儿进行打骂体罚。警方已对该女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该女子带女儿送医就诊。该女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以后坚决改正。事后证实,黑衣女子便是董某,而被打的女孩就是小天。

随着公众一番声讨,人们以为董某会反思自己的行为。但事实并非如此。

6月中旬的一天,董某再次在家中对小天进行殴打。小区邻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听见孩子在楼道里哭,实在不能忍受了,于是联系了小区物业。

起诉书显示,物业工作人员赶到董某家发现,小天鼻青脸肿、光着身子跪在家门前。物业工作人员反复劝说董某,董某才将女儿带回家。

然而没过几天,6月23日下午1时30分许,小天脸上带伤跑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哭诉,称“妈妈又打我了……”

物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社区民警并报案。警方随即对此事立案调查。一个月后,董某来到派出所投案,次日,被警方刑拘。

2020年6月8日,西安警方对女子用自行车撞击并掌掴女童事件进行通报。图片来源/西安网警巡查执法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9月以来,被告人董某长期对与其共同生活的女儿进行殴打折磨、摧残虐待,致使小天身体多处受伤。期间,小天所在学校老师、所居住小区群众多次报警,经公安机关处理,董某仍不思悔改。经鉴定,小天的损伤属轻微伤。

2020年10月26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董某犯虐待罪,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董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虐待罪并无异议,承认自己曾用扫帚、鞋、牙签伤害过小天,表示认罪认罚。但她称,自己不存在长期折磨小天的情况。

董某认为,每次均事出有因。她因为生活压力及对前夫的怨恨,加之小天幼年时未在自己身边生活,双方未建立正常的母女关系,感情疏远,且小天在学校经常做错事。

董某辩护人辩称,案发后,董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建议对董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未真心悔罪不宜从轻 判刑2年

2020年12月28日,西安灞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虐待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2年。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该判决为顶格判罚。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经常性以打骂、凌辱等手段摧残、迫害年幼的女儿,情节恶劣,其行为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董某与前夫离婚,本就对年龄尚小的被害人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作为母亲应尽全力在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女儿更多关爱,但被告人董某却对刚满6周岁的女儿打骂、凌辱长达3年之久。期间,董某经过学校、社区、公安机关的多次劝说、批评、教育、处罚,仍屡教不改,暴力手段不断升级,造成被害人身体不断受伤,使被害人遭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的主观恶性较大、手段残忍、行为后果严重,其案发后虽有主动投案情节、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但其庭审中坚持认为,殴打被害人系因母女感情疏远、被害人做错事,自己并未长期折磨被害人,可见,被告人董某并未真心悔罪,还未认识到自身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故不宜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一审判决后,董某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小天已被其生父接走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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