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包括安徽建校在内的33所学校通过申报、考试、专家评审等程序,被确定为首批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单位。现予以发布,现将现代学徒制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徽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试点工作。市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对辖区内试点学校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各试点学校要加强与合作企业的联系和协商,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试点内容与合作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要制定详细的试点任务书,明确试点工作的建设目标、重点建设内容、实施步骤、进度安排、责任主体、保障措施、预期效果和推广价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试点学校应组织专家对试点任务书进行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名,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3名。二是各地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科学研究,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理论,推动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有条件的城市和试点单位应积极开展跨区域比较研究,认真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系统总结现代学徒制的经验,不断完善现代学徒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宣传试点过程中的良好做法、良好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营造有利于试点运行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市教育局和经贸委要切实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总结工作制度,试点学校要按照属地原则定期向当地市教育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试点周期总结;各有关市教育局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试点情况的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总结材料上报省教育厅。试点期间,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适时组织现代学徒制政策解读及相关培训,并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请各试点学校组织力量,认真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任务书》,于9月30日前,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当地市教育局。有关市教育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审核、汇总,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这33所学校分别是:安徽建筑学校、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安徽汽车工业学校、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安徽淮北工业学校、安徽濉溪职业教育中心、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亳州中医科技学校、安徽电子工程学校、蚌埠职业教育中心、安徽第一轻工学校、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安徽机械工业学校、安徽明光市职业高中、滁州旅游商学院、安徽马鞍山工业学校、 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芜湖汽车工程学校、安徽宣城工业学校、安徽材料工程学校、铜陵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安徽池州职业教育中心、太湖职业教育中心、安庆工业学校、安徽桐城王茜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安徽怀宁职业教育中心、望江职业教育中心、安庆福山科技工程学校、安徽太湖开封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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