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失信考生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处罚力度,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用档案中记录的失信考生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处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通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机构将规定的认证义务、认证内容和申请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承诺已知晓规定的认证义务和内容,已满足告知条件,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告知承诺的申请对象是所有申请人必须通过告知承诺制度,在试点范围内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记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不适用通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必须按申请地资格审查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告知承诺的主要内容是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是:知道规定的认证义务、认证内容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信息,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表达了真实的承诺意向。
告知承诺方式是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告知承诺。申请人必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承诺系统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通知承诺制实施后,申请人无需携带学历证明、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对申请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和核对,并根据其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事宜。考试机构应加强事后监督,处理虚假承诺和违纪违规行为。
关于对申请人承诺信息的监管,《实施方案》规定,申请人的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应当通过国家综合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进行核实。
对于无法在线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申请人,资格审查部门(机构)应进行人工验证,并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作,方便申请人。
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考试成绩合格并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审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任何有报告的人都必须及时仔细核实。
一旦发现虚假承诺,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对于失信的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考试部门(机构)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宜的,报考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申请人确认注册后,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会退还。
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考生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应对,完善“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用档案中记录的失信考生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不可信考生的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根据安排,通知承诺制度试点将于2019年6月至11月启动。
试点的范围是以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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