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记者看到有人开始在朋友圈、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上买卖烟花爆竹。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特殊产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严格专营专控。烟花爆竹能否在互联网上进行买卖?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教授王贞会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介绍,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有人在朋友圈售卖某网红烟花并标注可送货上门

记者发现,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同时,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法学博士吴锋提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2019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从网上购买,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吴锋表示。

2月6日,一名烟花爆竹经营者薛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仍有不少售卖假烟花的人员,以最近的网红烟花“加特林”为例,“他们卖的‘黑炮’比正规店面卖便宜十几元钱,消费者拿到手里燃放的时候可能效果很差,但最让人担心的还是安全性不能保证。”他告诉记者,像这种手持烟花,危险系数不低,如果不是正规渠道购买,安全性更无从保证。

记者发现,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一般歪歪扭扭,有露药情况,包装不完整不正规,印刷不清晰,缺少很多重要信息。吴锋提示,因为烟花爆竹产品的特殊性,合格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志和流向登记标签,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箱含药量等信息,假冒产品信息不全,提示不明显。

“从2015年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门统一要求,正规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的外包装箱上,均印贴有统一、规范的商品条形码标签。有的品牌商家还会黏贴属于自己品牌的防伪标签。”吴锋建议,消费者可以查询每一个产品上的防伪标签或防伪码,若发现防伪码有误查询不到的情况请及时联系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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