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推进创新创业
人才开发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以上三类企业所列企业,根据本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支付给个人、人才住房补贴、人才教育培训、组织人才休养等。
01
每年1月份由区人才办牵头进行一次评估,无需企业申报。
02
经审议确定,区委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年度青浦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奖”荣誉称号。
优秀人才团队在本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可以根据其创新项目的技术水平、科技贡献和应用价值,给予适当的项目资助、科技奖励和住房优惠。
优秀的人才团队在这方面进行科技创业。在企业初期(企业注册后3年内),可以综合考虑其创业项目的产业领域、市场前景、人才结构和财务状况,给予必要的风险投资引导和适当的资金支持、贷款利息补贴、优秀场地供应和住房优惠。
特殊人才奖励
对本地区重点企业高技能人才,根据其相关资质证书和奖励情况,给予一次性特殊人才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本实施细则由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
1.《青浦人才 【人才工作】青浦区人才政策推送第一波》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青浦人才 【人才工作】青浦区人才政策推送第一波》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830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