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广电总台《小强在线》栏目近日报道,杭州的陆女士反映,她想通过世纪佳缘找对象,一共交了13万元会员费,但是一年多过去了,还是没有相亲成功,她认为红娘服务有问题,所以要求世纪佳缘退款。

陆女士今年30岁,在杭州工作,从事医疗领域,2019年11月,她注册成为世纪佳缘的会员,想找一个合适的伴侣。

“2019年11月1号签了第一期合同,然后2020年的5月中下旬签了第二期的合同,为期两年”,陆女士说,一年的会费是6万8,中间续签了一年,加起来是13万多。

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而这笔钱都是陆女士贷款的,第一期分期付款已经还完了,第二期还在分期中。

贷款找对象,花了这么大的代价,陆女士说她看中的是合同的一项条款,只要她在合同期内跟红娘推荐的对象登记结婚,可以全额返还会费。

“一年之内成功,全额返还,两年的话,有一个返还的计划,成功的话返还70%,红娘也有可观的奖金,如果不成功,我的钱打水漂,红娘也要倒扣奖金的,就是说,是困在一套绳上的蚂蚱”,陆女士介绍。

在陆女士签的合同上,写着世纪佳缘红娘一对一服务,针对陆女士的择偶标准,精确匹配人选,签约之后,红娘也确实开始推荐人选,可一次一次相亲,让陆女士越来越失望。

“我不要单亲的,不要离异的,可红娘老找这些来撮合,这都些什么服务啊”,陆女士说,自己一开始都确定了择偶标准,可红娘将她的诉求置之不理,都推荐这些不合条件的,让她很气愤。

而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陆女士曾将自己的感情经历告诉红娘,红娘竟然将她的隐私透露给了相亲对象。

“这13万块钱,如果是因为我自身的原因导致的相亲失败,我是愿意承担的,但直到现在,我觉得失败的主要原因在红娘老师身上”,陆女士提出自己的诉求是,弥补五个月的延长期以及全额返还。

陆女士当年签约是通过世纪佳缘杭州嘉里中心店,针对陆女士的质疑,门店会如何回应呢?

门店工作人员表示,“门店员工是没有权限直接接受采访的,我现在把问题反馈上去,最快今天下午给答复”。

然而截止发稿前,世纪佳缘始终没给答复。

那么,陆女士提出退还会费在法律上是否可以满足呢?

律师表示,“付出这么高的款项去享受高端婚恋服务,婚恋机构也要提供和高端价格相匹配的高端服务,那么在合同当中,双方也是有约定的,需要符合约定的对象条件,在这起事件中,我们要看婚恋机构到底能够提供多少符合条件的婚恋对象,如果没有提供足额的对象,那么对于没有提供的这部分,我们认为是应该要退的”。

目前,陆女士已经将情况反映给了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管局,世纪佳缘也一直没有回应,栏目也将持续关注。

2020年6月3日据媒体报道, 陈女士在2019年9月,花了近3万元与一家婚恋服务公司签订合同,享受精准匹配择偶服务。陈女士认为,该公司推荐的男士,不符合她提出的“父母不能是农村的”要求,以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等共计38000余元。婚恋服务公司表示,陈女士此前并未提及过此要求。

副庭长:原告没有出示相应的证据证明曾经主张过相关条件,所以呢,我认为被告在给原告提供婚配服务的时候并没有违约。

“我自己有房,所以我希望男方在京有房,而且父母要有五险一金。”陈女士在法庭上这样介绍着自己的择偶要求。去年9月,陈女士与被告婚恋服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一对一推荐》恋爱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陈女士精准匹配推荐并成功约会12次及以上。合同签订后第7天,陈女士和婚恋公司推荐的第二个约会对象见了面,但她认为男方的条件与她的择偶要求不符,父母是农村的,在京也没有房子。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载明,陈女士的择偶标准是“1970-1986年出生,非1980、1981年,本科+,身高170+,理工男,希望有房,未婚优先……某方面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签了近3万元的合同,不去审核合同内容是不合常理的,特别是择偶的条件。”婚恋服务公司拿着合同认为,他们就是按照陈女士的要求推荐的,陈女士确实说过城市城镇优先,但并未提及男方父母必须有五险一金的“不合理要求”。这位男士条件非常优秀,年薪50万,也有购房意愿,只是尚未买房。婚恋服务公司认为自己一直在遵守合同进行推荐,没有违约行为。

“我明确告知婚恋顾问男方要有房,父母不是农村的,担心将来养老负担较重。作为一个专业机构,应该知道不找农村的就是需要男方父母有五险一金。农村人是没有五险一金的。”陈女士说,公司并没有搞清男方的家庭背景是农村的,误导自己和男方见了面,违背了精准匹配的约定。

“五险一金只要有稳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都给上,无论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婚恋服务公司代理人说,这位男士家原来是在农村,后来在城镇买了房,搬到了城镇,农村还有楼,两边都有房。“难道说出生在农村就永远是农村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镇,在城镇里买房、生活,就不是城镇人了吗?”

“不管在哪里买了房,也改变不了男方父母是农村的这一事实。”陈女士针锋相对地反驳。

在开庭审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辨法析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在扣除两次服务费用后,由婚恋服务公司将剩余24000余元服务费退还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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