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一名启东男子在一年内通过“蹭”ETC,逃避缴纳5000余元的高速通行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该男子因逃离ETC被判191次
报道称,黄生活在启东,工作在上海。他每天通过沪陕高速往返上海启东。在一次成功通过ETC的事故后,黄禹锡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要“蹭”车下班,如果被抓,就要交过路费。他通过ETC使用“蹭车”的伎俩,一年内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191次,共计5463元。
今年1月19日,黄再次开车经过启东收费站时,再次试图递卡,被早有准备的高速公路交警当场抓获。经查,黄的车多次逃缴公路通行费,已被列入江苏省高速公路禁止通行黑名单,故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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