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正是中国社会大变革时期,“传统”慈善事业正在向“近代”慈善事业转换。随着西方势力在中国的不断渗透,都市和城镇中的慈善事业在有意无意当中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这一时期民间慈善事业总体上发展明显落后于沿海城市。
慈善事业是有其时代性的,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深深地影响到慈善事业的消长,时代和社会需求也能决定它的走向。
01中国传统的慈善思想与清末民初的慈善状况
1、民国前慈善思想源流概述
慈善简单说来是具有同情心的人们之间济困或者互助的行为。在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儒家的“民本”以及“仁义”思想的影响无疑是重大而深远的。这些思想推及至社会生活中往往成为历代王朝统治者采取“惠民”政策的思想根源。
历朝历代灾害发生之后,统治者即遵从“民为邦本”的古训出发,通过多种慈善救济措施来拯恤灾民,以期达到抚民、安民稳固统治的目的,官绅身上就表现为个人采取的救济行为。恤民的政令从商代开始就已有记录。
《礼》在儒家思想文化有着十分特殊的地位,《礼记》和《周礼》也记载着许多关于慈善的内容。在民间社会里,逃难或者避难、逃荒死于外地的流民,或者由于疾病死亡的贫民,如无法埋葬时,士绅们便施舍棺材,掩埋浮尸与腐尸的现象比较盛行。这些善举的施行与儒家学者们宣传与鼓吹是分不开的,因此,在民间社会得以迅速传播开来。
2、清末民初全国慈善思想和慈善事业的概况
自鸦片战争以来,东西方之间的文化不断地碰撞交融,中国社会的各种情况也不断发生改变。清末民初中国慈善思想发生了改变,最先可以看到的是慈善家们的慈善观念的变化。年开始的维新变法思潮在政治、思想、文化、经济等领域,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各界人士的思想观念也有所改变,对慈善活动及其作用也有了更新的了解和认识。
清末民初慈善思想方面的一个重大转变即为由传统的“养”向“教”与“养”并举的方向发展。当时全国各地普设有工艺局、习艺所,游民教养所、平民工厂,这些机构对待流民与游民并非一味在“养”字上下功夫,而是采取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法,对其进行技艺方面的教育,让其拥有一技之长得以活口。
重庆市内专门设有救助信徒、贫民的教养机构,如重庆第一、第二教养院等。由于传统慈善事业中暴露出某些缺陷,一些具有爱国思想的慈善家们开始对西方的慈善思想与慈善活动进行研究和学习,并从中学习它们的长处与优点。
清末民初民间的慈善组织在传统的善举,如救济鳃寡孤独与施衣米、施药、施材、义学、救济妇女等的基础上,增加教养工场与贫民工场等救济各类弱势群体组织。
02二、重庆慈善团体概况
1、重庆慈善团体与慈善事业发展的原因
慈善事业长期以来被官绅商们看成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民间的这些绅商他们的思想中包含有儒家、道教、佛教劝善、因果报应等思想,同时在名与利等的驱使下这些士绅积极从事慈善救济事业,在延续前代慈善事业的基础上适时开办了许多慈善团体。
他们或是从本阶层、本家族、本行业的利益考虑,对社会上的鳃寡孤独以及其它的弱势群体进行适时的救济,以获得社会威望以及在本地的好名声。当然还有一些是不带功利目的进行的慈善,由于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不断,流民与游民的增多,因此,培养某一地域善风,稳定城市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创办慈善组织并给这些游民与流民提供一种比较人道的救济成为另外一种原因。
2、重庆慈善事业的类型与整体概述
重庆慈善团体的善举类型主要有院内救济与院外救济。院内救济包括儿童救济事业、育婴、慈幼、教养、养老残疾事业、现代医疗事业、对待贞节妇女及其子女院外救济则包括义学、借贷、施诊给药、施棺、掩埋、施物钱、米、衣、茶、其它,如惜字、放生,临时救济等。重庆慈善事业总体上院内救济与院外救济的结合。
统观重庆的慈善事业大部分是采取院外救济,同时也有院内救济的存在。季节性及非季节性院外救济事业,如施米、施棺、施地、掩骸、施医药等活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重庆善堂的传统性特征,就是我们提到施善背后的教化功能以及儒家、佛、道思想及民间通俗信仰的影子。
3、重庆的传统善堂的概况
一般来说重庆慈善组织筹集资金后,各善堂首事用捐收来的银钱用来置办固定资产、发商生息或者租赁他人,用以发展扩大慈善事业。重庆善堂的善举颇多,但是善举的持续性却不容乐观,为了杜绝日久生弊或者办理善举的人徇私舞弊。如果善堂的首事侵吞慈善资产,善堂内的士绅们一旦查明情况属实,便可将人送官究办,最终使善举能够长久地发挥作用。
在管理模式上,至善堂前期采取是传统的轮值制度,民国时期至善堂也采取会员与会董制的方法进行管理。重庆市内的慈善团体一般采取这些管理模式,可以说是大同小异。这一模式一方面能够吸引更多的慈善家与地方士绅加入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来源另一方面采取会董制这一比较先进的管理方法能够更科学的对慈善业务进行管理,也防止“慈善善举摇役化”的出现。
至善堂属于传统型的综合善堂,因此,它的善举有比较繁杂和名目众多的特点。至善堂在朝天门虚角楼设立有收养流民与乞丐的栖留所,并有专人照管;堂内设有院内救济在堂内设孤老院救济一定数额的孤老,其实至善堂内养孤老四百余名。
至善堂对于育婴事业也比较关注,但是对于救济的婴孩数量没有定额,一般采取院外与院外救济相结合的方式。就近的的贫民无钱抚养小孩由至善堂出钱帮养,而对于弃婴则采取堂内救济的方式。
4、重庆民间慈善善堂的育婴事业
经营育婴事业,是清代乃至民国时期中国地方社会极力关注的一项善举。收养以及存活这些弃婴和婴孩,民间的慈善团体确实做出重大努力,这些善举收到一定的成效。影响育婴事业的状况有人口,财富,风俗。不过主要集中于人口数量与风俗,而清末民初的重庆,反映出与前代的弃婴现象有差别的事情是弃婴不在纯粹是女婴,很多男婴也出现在弃婴当中。
这就反映出这些弃婴并非中国重男轻女思想的结果,而是确实经济状况恶劣导致弃婴现象的出现。婴孩的收养情况与婴孩生活一般来说,本地的贫者的婴孩必须由宗族与邻居具保,然后首事查明父母确实属于族中的赤贫状况,方可以帮钱或者收入育婴堂,而弃婴则直接送入堂内。
重庆的慈善团体育婴采取两种体制内养和寄养,内养是堂内雇请乳母抚养,寄养是由堂外雇请乳妇照看婴孩,当然育婴堂帮养自家的婴孩当然属于寄养这一层面。重庆善堂首事们觉得年轻乳妇多有翁姑、丈夫、子女,往来恐怕发生事端,一般雇请一些年迈、贫穷、善良的乳妇用以照看可以自食的婴孩,她们的职责就是准备好米浆,妥善照顾这些小孩。
03三、重庆的家立教养工场和重庆慈善事业出现的问题
1、重庆的家立教养工场
家立的教养工厂完全是仿照政府设立的教养工厂的模式设立,比较注重于手工方面的教授,以图能够有谋生之技艺,而且手工方面的技艺也比较容易上手在管理上,采取的是宗族的管理方式,这个与政府设立的家立工场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宗族的势力能够控制这些机构的运作在资金方面,主要由宗族之中,殷实的家庭出资创办,而政府创办的教养场所主要采取政府出资创办在救济的对象方面来看,家立的教养工场的对象肯定主要集中于对本宗族或者说宗族附近的游手好闲、贫苦之人进行收养教育。
而政府的教养工场主要设立于大的都市当中,主要的救济对象是都市化的进程当中流入城市之中的贫民与流民这些政策从某些方面还是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当地人民的生活的安宁,也可以解决一部分穷困家庭的生活危机。但是家立工场的设立完全不成系统,比较分散。
2、慈善团体中出现的问题及问题的解决
当然在民办的慈善机构中,也有经管人员的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现象的存在,甚至出现堂内的职员为了私利进行内证的情况,这些就牵扯到善堂、善堂内部以及政府之间的关系,而这些状况的出现也让我们更清楚、更全面地认识到清末民初重庆慈善团体的本来面目。官民合办的慈善机构,但这些机构的主事人都是当地绅商,而并非官员,资金的来源亦主要是民间善士的捐助,少数来自于政府。
民国以后政府的投入更多的进入教养院之内,对养济院投入较少。养济院要生存必须要资金维持,重庆几乎所有善堂善会都设有养济院性质的机构,有些甚至名称都与以前政府设置名称一样。
重庆民间传统善堂中养“孤老”这一善举就是专门收养鳃寡孤独以及残疾老者的场所。养济院的管理与机构设置与其它善举相类似,一般也采取设置院首,由他们统领院众,养济院的院首一般由院内的众贫民孤老选出,同时负责保管腰牌以及监督院中各类事务,并随时向首事报告院内事务。
04小结
清末民初,重庆慈善团体在善举措施的实施,组织和管理模式、办善理念等多层面上保留和继承了明代和清前期的特点。民国时期,大量民间传统善团涌现,它们在施善方式上依然保存着以前维护文化价值的特性。
与此同时,随着东部的办善思想还有西方慈善理念的进入,民间传统善团的一些弊端暴露无遗,各种社会问题的突如其来,重庆慈善团体中的一些善士们也试着去思考和改变自身的观念。
因此,民间慈善团体开始逐步改变以“养”为主的观念,开始朝着“教”、“养”并举的方向发展。清末民初,四川、重庆等地设立的家立教养工场具有独特的地方个性,这些家立教养工场依靠当地甚至是宗族的力量进行教化,并授以技艺,让这些流民能够糊口自保,一方面极大地稳定了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提高这些宗族绅商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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