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内容的主旨是要拆分契与阏伯。

关于商族的来历,《史记》是以一个神话讲起的。

《史记·殷本纪》载:“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於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於百姓,百姓以平。”

其实太史公的这段记载也是通过多个材料整理出来的,因为材料之间的冲突,太史公也只能含糊其辞地讲故事,如太史公只说契的母亲叫简狄,并且又说简狄是帝喾的次妃,却偏偏不说契是帝喾之子,反倒要说契是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言外之意就是契的亲生父亲并不是帝喾。

商族谱系

太史公当然也是有苦衷的,因为他的《史记》不能与《诗》相抵牾,《诗》中没有与帝喾相关的记载,而关于商族的起源,《诗》中却有明确的说法。

《诗·商颂·玄鸟》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这里的重点其实是“天”,“玄鸟”只是“天”的工具而已,也就是说,生商的并不是玄鸟,而是“天”,而“天”的神格即是“帝”。

《诗·商颂·长发》载:“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那么,这里的“有娀”显然就是商族的始祖母,相当于姜嫄之于周族,但《诗》中并没有指明“有娀”或“有娀之女”就是“简狄”。

此外,上海博物馆馆藏的《战国楚竹书·子羔》载:“契之母,有娀氏之女也,游于央台之上,有燕衔卵而措诸其前,取而吞之, 娠三年而划于膺,生乃呼曰:“铯(金)!是契也。”

在这个记载里,同样没有将有娀氏之女称之为“简狄”,但同《史记》一样的是,也强调了有娀氏之女,那么,这个有娀氏显然是一个氏族称谓,也就是说,契的母系来自有娀氏,但父系却不得而知,而这种“不得而知”通常与早期的母系氏族有直接关系。

像这种不讲父系的上古传说在汉代是行不通的,因为汉儒肩负着政治任务,需要去编织一个自黄帝开始直至汉代的正统的传承体系,那么,夏、商、周三代就都有必要被编织进黄帝一族,于是硬生生地将商契之母(有娀氏之女)和周弃之母(姜嫄)都许配给了被认为是黄帝后裔的帝喾,且把周族的始祖母排在前面,成为元妃,那么,契的母亲只能屈居次位了。

同样是受这种动机的驱使,汉儒整理的《礼记》显然也并不都是可靠的。

《礼记·祭法》载:“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同样是关于祭法的记载,成书早于《礼记》的《国语》却有不一样的说法。

《国语·展禽论祀爰居》载:“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比对《国语》,《礼记》的记载有明显后人重新整理的痕迹,如“殷人”与“商人”之分,事实上,商族从来不自称为“殷”,在先秦文献中,也都是以“商”或“殷商”相称,反倒是到了西汉,才习惯于以“殷”代“商”。

还有就是祭祀顺序,祭祖是由远及近的,但在《礼记》中,殷人的祭祀顺序却是:喾、冥、契、汤,分别对应着禘、郊、祖、宗四个祭法,这显然是把冥和契弄反了,相比之下,《国语》的舜、契、郊、汤才是正确的顺序。

之所以弄反是因为在周代,的确是按禘、郊、祖、宗的顺序进行祭祀的,但商代却不一定也是这个顺序,更可能就是禘、祖、郊、宗,并且自虞夏以来都是这样的顺序,直至周代才将“祖”与“郊”颠倒过来了,汉儒不明就里,以为自虞代开始就是禘、郊、祖、宗。

另外,后世学者面对《国语》和《礼记》的冲突时,大都选择了后者,甚至因为找不到反驳《国语》的理由,有学者牵强而武断地认为是《国语》误将“喾”写成了“舜”,且自此成了定论。

事实上,商族禘祭的原本就是舜,而不是喾!尧舜传说也的确就是商族传承下来的传说,儒家源自孔子,宋国又是商族的遗民之国,那么作为宋国的后裔,孔子所讲的祖先传说自然就是商族的祖先传说。

也就是说,契同尧、舜是密切相关的,《书·舜典》讲契为舜的司徒,这还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

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讲讲阏伯,关于阏伯的记载,主要集中于《左传》。

阏伯台

《左传·襄公九年》载:“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

首先我们知道,阏伯的职位是火正,而火正是早于尧舜时代的更古老的官职,最有名的火正应该是祝融,与帝颛顼时代相仿,其职位来源可能与人类早期保留火种以及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有关,到了尧舜时代似乎不再有火正一职。

这里需要补充一下的是,陶唐氏也是一个上古氏族,并不等同于尧,在《左传》里,陶唐氏远早于尧,关于陶唐氏和尧的关系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去讨论。

此外,阏伯来自高辛氏。

《左传·昭公元年》载:“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

那么,由以上两条记载可知,阏伯出自高辛氏,担任火正一职,而通过前面的论证可知,契出自有娀氏,担任司徒一职,阏伯是陶唐氏时代的人物,契是尧舜时代的人物,两者显然完全不同。

那么,二者又是怎么被整合的呢?

这其实要从《左传》的那句:“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来剖析,关键在于“相土”是谁?

关于相土,《史记·殷本纪》有载:“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显然,按《史记》的说法,相土应该是契的孙子,两者之间至少还有一个昭明,假如阏伯就是契,那么“相土因之”显然就不成立了,应该是昭明因之啊。

关键在于怎么去理解“因之”,其实,我们可以同样在《左传》中查找“因之”的用法。

《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逄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

这段讲的是齐国这块土地的历史,最早是爽鸠氏的土地,后来是季荝占据,再后来依次经历了逄伯陵、蒲姑氏,最后被太公占据,这里的太公指的就是周代齐国的开国君主吕尚,俗称姜子牙。

所以,这里的“因之”其实是替代继承的意思,而“相土因之”显然也是这个用法,也就是说,相土占据了阏伯一族的商丘,并从来称之为商,那么,“商”这个称谓显然是自相土才开始有的,因此相土很关键,于是《诗》有“相土烈烈,海外有截”,而相土的“爷爷”——契,其族群既不在商丘,也不被称之为“商”。

商丘

那么,《史记·殷本纪》讲契被“封于商,赐姓子氏”并不可信,也就是说,商族早期的确占据了商丘,但却是自相土开始的,而更早的契并不来自商丘。

以上内容是为我们后续讨论商族起源打一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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