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婉兮 图/网络

1

果郡王允礼,是先帝的第17个儿子。

而且是非常得宠的儿子。

第一,他的母亲舒妃,本来就宠冠六宫,是皇帝父亲心尖尖上的人儿。爱屋及乌之下,允礼自然也能得父亲欢心。

第二,他出生晚、年纪小,未及参与夺嫡之争。所以自始至终,都不曾表现出穷凶极恶,向来都是承欢膝下的乖巧孩儿模样。

当然,皇位也没他什么事。

实力不够、野心不大、欲望不强。争斗都是哥哥们的,允礼得以置身事外,无风无浪地,做一个富贵闲人。

对他来说,其实这是一层保护色。

所谓富贵闲人,大抵就是以风花雪月为要务,甚少理会朝中之事,对政 治全无兴趣,心思都只在琴棋书画诗酒花上。这样的男人,不大可能培植党羽,对皇位亦无丝毫觊觎之心。

换言之,他是“安全”的。

不像部分兄弟一样,对皇位虎视眈眈,一边山呼万岁,一边打着不可告人的主意。

所以,皇帝待他也格外亲厚些,时常召进宫来,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经过九子夺嫡的腥风血雨后,九五之尊也需要些亲情慰藉,缓解身在高处的凛冽寒意。

故事开始时,果郡王允礼的人设,确实就是一个富贵闲人。

他好吟风弄月,每每入宫来,便是陪着皇兄下下棋、赏赏画,有时还夜入藕花深处,载满满一船花香与浪漫。

至于朝政之事,他则甚少开口,毫不关心。

所以,杏花春雨偶遇甄嬛时,皇帝脱口而出:我是果郡王。

可见在他心里,老十七的“惜花”名声在外,活脱脱是个风流倜傥的富贵公子。用他的名号来撩妹,既是为了掩盖身份,也有潜意识中的念头在作祟。

偶尔的,或许他会羡慕这个能够诗意栖息的弟弟。

但只是偶尔。

费劲千辛万苦得来的皇位,才是皇帝最最看重的东西,没有之一。

2

皇帝羡慕果郡王,其实还有另一层原因。

爱新觉罗·允礼,是被浓浓爱意包裹着长大的。先帝曾亲手教他骑射,溢于言表。而舒太妃对这唯一的儿子,更是疼爱有加,恨不能掏出一颗心来。

相比之下,皇帝就有些可怜。

他出生时,生母乌雅氏位份不高,无法亲自抚养儿子。

而作为排行老四的庶出之子,皇帝父亲亦不会对他有太多重视。

可自己一母同胞的兄弟老十四,却生得恰逢其时,被乌雅氏亲自抚养。所以,二人母子情深彼此牵挂,哪怕在弥留之际,乌雅氏也惦记着小儿子,所求所愿都只是见他一面。

对登上帝位的老四,乌雅氏却一直淡淡的。

说不上不爱,但也谈不上很爱。

大部分时候,母子俩都只客客气气,在“太后”与“皇帝”的头衔下各尽其责,并不太像一对真正的母子。

回忆童年,皇帝必定也会伤心失落,为从前那个不曾被好好爱过的四阿哥心酸不已。

所以偶尔的,他会表现出些酸溜溜的醋劲儿来。

那回宫中家宴,皇帝多喝了几杯,酒酣耳热之际,他忽然走到果郡王和慎贝勒身边。说起骑射,皇帝微微一笑:“老十七的骑射,原本都是皇阿玛手把手教的。”

气氛凝固了一秒。

果郡王笑着打哈哈,表示自己沉迷酒色,已将本事悉数忘尽。紧接着,又将皇帝的骑射功夫夸了一番,用鲜明的对比,来抬高这位多疑的皇帝哥哥。

这一幕看似平常无奇,实则大有深意。

3

有句话说,伴君如伴虎。

面对掌控生杀大权的帝王,无人敢在他面前肆意妄为。无论说话做事,都必须提着一颗心,不敢也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得罪。

不敢越过他半分,更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臣之心。

早年间前往圆明园避暑时,果郡王曾陪皇帝哥哥骑马射箭取乐。

那时候,他的骑射功夫还很厉害。即便是灵巧轻捷的野鸽子,也能一箭贯穿四目,宫中人人皆知,直言“咱们王爷呀,会的多着呢!”

不过,皇帝心里想到的,却是另一件事儿:

十七弟的箭术,是皇阿玛手把手教的:“巴图鲁教的是箭术,皇阿玛给的是舔犊之情。”

你瞧,这是他心里的一道坎儿,总是时不时地拿出来说一说。带着点羡慕嫉妒,也带着些难以言说的意难平——哪怕他已贵为天子。

聪明的果郡王,自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所以每次与皇兄谈话,他都在有意无意地矮化自我,刻意要将自己塑造为一个无用之人。

如此,方能打消皇帝心中的猜疑和忌惮。好叫兄长明白,自己无足轻重,并不能对他造成任何威胁。

事实上,皇帝也曾多次试探果郡王。

他曾借年羹尧敲打果郡王;敦亲王谋反,也刻意让弟弟参与平叛,目睹一出手足兄弟的自相残杀。

目的是什么?

立功吗?

不,是杀鸡儆猴,是要让果郡王明白:若有谋逆之心,杀无赦!

为此,果郡王藏愚守拙,把自己的能耐和本事都悉数收起,伪装得除风花雪月之外,再无任何过人之处。

如果没有爱上甄嬛,果郡王大可在“无用”和“无欲”的掩盖下,过完富贵安逸的一生。可偏偏一个女人的出现,打乱了他的人生规划,将其锋芒,明晃晃展现在皇帝面前。

而这,才是他非死不可的原因。

4

如你我所知,果郡王最后,到底还是违逆他的皇兄了。

当时,摩格可汗求娶甄嬛为妃。皇帝将计就计,导演了一出“和亲”大戏。果郡王不知是计,擅自领兵出征,后又在边关吹了几年冷风,用一种凶悍的姿态,将虎视眈眈的准噶尔抵御在边界之外。

既是为了大清,更是为了甄嬛。

三年间,果郡王迅速成长,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军纪严明,常与将士同寝同饮,并不自恃身份贵重,以至“将士爱戴,无一不服”。

就连死对头摩格可汗,都对他敬重有加。

他甚至开始参与朝政,提出安定边关的建议和意见。

朝中官员,也有人站在果郡王那一边。

这一点,令皇帝深感不安,也深感愤怒。

原来那只爱好琴棋诗画花的弟弟,竟如此善于伪装,生生将自己骗了过去。

若能装一辈子,那倒也无妨。可他竟能为甄嬛而以身犯险,不惜撕碎多年苦心经营的人设,甚至违抗皇命,也要保一个女子周全。

这份用心和决心,都足以令皇帝不寒而栗。不仅仅因为那顶绿帽子,更因为其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底气。

大概也是在这时,皇帝才后知后觉明白过来——

嗬,朕这个弟弟,才不是什么富贵闲人酒色之徒,他有的是能耐,他也可能把朕拉下马!

至此,果郡王已完全被皇帝视作死敌了。

5

果郡王取代皇帝,并非全无可能之事。

毕竟戍边三年间,他得将士拥戴、得摩格可汗敬重,具备了拥兵自重,举兵谋反的硬性条件。

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故事,前有古人后有来者。前朝的吴三桂,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红颜祸水,不是全无道理的。

至少,红颜可以挑起一个男人的最大野心,将他从温顺的猫,变成暴怒的虎。

觊觎皇帝的女人,极可能发展为觊觎皇帝的宝座,引发另一场动乱。果郡王不仅给哥哥戴了绿帽,他还威胁江山社稷,成为皇帝的心腹大患。

所以,他不得不死。

行笔至此,忽又对果郡王产生好感。他不是无情之人,他能为心中所爱,豁出一条命去。

和皇帝相比,他是真正的血性男儿。

只可惜,帝王家不信血性。帝王家信奉的,向来都是成王败寇,是谋略和心机之下的“赢”。

可仔细想想,皇帝也没什么错。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身而为帝王,杀伐决断六亲不认,也是必备素质之一。

事实上,面对果郡王的死,皇帝亦满目悲凉:世间可信任之人,又少了一个。

还是那句老话,奈何生在帝王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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