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1664字,阅读时间约为3分钟古往今来,人们的繁衍和传承都离不开继承制度的发展,古代封建社会时期,人们的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水平落后,所以对很多事情的了解也极为有限。

比如继承制,最早是在夏商周时期就出现的,人们拥有了继承的意识,随着时代发展,继承的观念深入人心,具体的做法也有了转变。

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继承制,在沿袭了夏商周时期继承制的基础上,做出了极具当时特色的改变,某些具体规定还是有一些出入的。

继承制度流传到今天,经历了诸多变化,没有因为历史更迭而消失,证明继承制是适应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

商周及后来春秋时期的继承制度中,无论何种身份何种地位的人都适用于继承制度,但是由于身份等级的区别,继承的具体内容也会受到影响。

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与传承,到了封建社会末期明朝时期,继承制度也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在很多方面有所改善。

虽然从整体上来看,明朝的继承制度也是承袭了历朝历代的规章制度,但明朝很很多细节方面做出了一些改变,能够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

同时,明朝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规章,用法律来约束继承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继承制度在明朝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对后世影响深远。

一、历代的发展

1、宗法继承制

商周时期最早采用的继承方式是父死子继的方式,来分割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但是这种分割方式很容易激化内部矛盾,不利于王朝的长治久安,所以没多久便被弃用了。

后来代替的是宗法制,王位由嫡长子来继承,其余皇子被分封到各地,共同辅佐皇帝,拱卫中原。

这种继承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能适用,比如诸侯、士大夫等,都可以通过嫡长子继承制来分配相关的权利义务。

2、平分家产

时间继续向后推移,到了宋元之前,适用的继承制又发生了变化。当时的继承主要包括权力和财产继承,权力继承相对来说比较麻烦,需要考虑到很多方面的问题。

但是财产继承比较简单,每个后代都享有同等的分割权,可以平分家产。但是由于古代社会重男轻女,所以无论如何分配财产,都与家族中的女性无关。

3、女子拥有继承权

直到宋元时期,经济发展迅猛,商品经济繁荣,人们的思想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继承制在当时进一步得到完善,受到了法律的承认,而且除了权力继承之外,财产继承中有了新的规定,第一次承认了女子的继承权。

这是因为唐宋年间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思想受到冲击,原本重男轻女的固有观点被打破,女子地位不断提高,所以有了后来女子可以分配财产的规定。

二、明朝重视家族群体

1、重视聚居生活

明朝受到了前朝少数民族思想的影响,对家族的观念十分看重。在明朝的思想文化中,一个家族的人保持紧密的联系,时时刻刻凝聚在一起,才能在日后得到发展壮大,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也不例外。

因为整个家族聚集在一起,象征着家庭和睦,未来的发展也能蒸蒸日上,若是因为分配财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是四处离散。

那么也会对家族将来的兴盛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明朝在实行继承制度的时候,与家族聚居的观念也是不可分割的。

2、累世同居共财

明朝时期,在整个家族之中,公共财产是属于大家的,属于整个家族,而私有财产才是属于自己的。

很多家族发展到后来,或许已经没有共同的亲属了,但是依然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生活,这也是统治者非常推崇的生活方式。

除了家族的共有财产,每个小家庭也会有私有财产,这部分钱财可以促进小家庭的正常运转,持续不断地衍生更多经济利益,带动大家庭的繁荣昌盛。

明朝主要的财产包括田地、房产等等。封建社会时期最重视耕地,土地的数量直接影响到一家人的生活状况,所以想要过上好日子,掌握更多的土地才是关键。

此外,小家庭可以将田产出租出去,获得更多收入,再将收入进行分配,以实物分配财产。

继承制向来都是受到统治者重视的制度,从夏商周时期便开始初具雏形,经过世代的发展不断完善,在明朝时期建立健全。

明朝的继承制度既可以维护原本大家族的经济利益,符合传统观念,又能让小家族持续发展,获得经济效益,推动大家族的进步。

明朝的继承制度是在沿袭历史继承制度的前提下衍生的,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值得人们探究。

参考文献:《大明律》、《汉书》、《民务》

1.《文化小记 继承制存在已久,明朝发展完善,形成相关法律体系,保留独特理念》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文化小记 继承制存在已久,明朝发展完善,形成相关法律体系,保留独特理念》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lishi/1889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