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布清代直隶省有什么政府后,有网友评论说清代时直隶省没有承德部。那是热河城所有的。(莎士比亚、文句、清代、清代、清代、清代、清代)
另外在一些反映民国、抗战时期的影视剧里,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察哈尔、热河、绥远这些地名。这充分说明大家对那一段历史还是有所了解的,但是了解的可能有些不全、片面,因此就造成对一些历史知识的误解。为此小编感觉有必要把那段历史捋一捋,看看当时为何会在中国的北方设置热河、察哈尔、绥远这三个省,这三个省又是什么时间设的,各省范围包括哪些区域,最后撤销于什么时间。中华民国时期的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
为何要设置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
关于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讲。
一是由于清朝特殊的国家行政区域划分是基础。
清初,为了解决疆域辽阔、民族众多,特别是中原、满洲、蒙疆藏等区域的历史传统、民情风俗以及原有的政治基础各不相同问题,清朝统治者采取了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政策,将全国的行政管理区域划分为省直、满洲、藩部三大区域,在各区域内实施各不相同的行政制度,多种行政制度并存的模式。
清朝地图
省直区域,即明朝原来统治的区域,实行省制,先为十四省,康熙初年将江南、陕西、湖广分省后为十七省,再加上在雍正初年将直隶改为省制,最终形成十八省。
满州区域,即清朝的发祥地,实行八旗驻防城制度,最初由盛京将军统辖全境,后分为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分辖。
藩部,即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由将军、大臣管辖。藩部各区域的行政制度也各不相同,比如蒙古地区为盟旗制,回疆地区为伯克制,西藏地区实行基巧、宗制。
虽然在地图、公文上进行明确的区域划分,但是现实却是在各区域的交界地区,还是会形成一些制度、民族的混杂区域,并不能进行明晰的分开。比如清代直隶、山西两省的北部地区,长久以来汉、蒙混杂,在设置行政机构方面既有实行行省制管理的厅县,又有属于理藩院的蒙旗,体制不一,辖区互相重叠交错。
几省与藩部所属交界地区
民国三年(1914年)的政府公报中说明了在直隶、山西北部地区创立能够进行区别管理区域的必要性:“(由于这一带)……僻在边陲,毗连蒙境,诚恐直隶、山西巡按使驻扎之处相距辽远,难以控制,故特为划分,由各该都统、将军直接管辖。”
由于偏僻、靠近边陲,原来直隶、山西的官员管理不过来,要按照都统、将军的管辖地划分若干区域,由他们进行直接管辖。
看到这里,可能就有人问了,为何单单在这个交界地区要进行重新划区管理,其他的汉藏、蒙藏等交界的地区就不用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即是设置这三省的第二个原因。
二是因为当时的国际局势造成的无奈选择。
清代的蒙古地区包括外蒙古的扎萨克图汗等游牧部,以及内蒙古地区的内蒙古六部、察哈尔、归化城土默特、套西二旗等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早在明末清初就入侵到中国北方远东地区、清朝末年又占领中国东北全境的沙俄,很快就策划发动了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还对内蒙古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把全部蒙古区域从中国分裂出去。
内蒙古六部、察哈尔、归化城土默特、套西二旗
由于外蒙古的“独立”,此时中国北部边疆防线已大幅向南压缩,内蒙古成为最前沿,如何加强地处偏远、民族混杂、统治薄弱的内蒙古地区管理,维护边疆安全和国家稳定成了当时民国政府的头等大事。
以上两点就是设置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的基础以及外因,再加上内蒙古面积广大、地形狭长,管理起来非常不便。早在清朝时,在热河、察哈尔、绥远均派有都统或将军驻扎:热河都统驻热河(今河北省承德市),治游牧蒙古;察哈尔都统驻直隶宣化府(今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管辖内蒙古察哈尔;绥远将军驻绥远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管辖内属土默特。除了这些,这三个都统、将军还与直隶总督合议处理辖区内的汉人治理,已经具备了成立特别区域、建省的基础。
热河、察哈尔、绥远建省的过程
设置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时是分为两个阶段,而不是一蹴而就的。
第一阶段:特别区域阶段。
先设特别区域。民国二年(1913年)11月,大总统袁世凯批准以山西归绥道所属12县暨内蒙古乌兰察布、伊克昭盟区域置绥远特别区域,以绥远都统统辖各县暨蒙旗事务。民国三年(1914)年1月置热河特别区域,6月设立察哈尔特别区域。
再在每都统辖区各设道尹。设立特别区域后不久,鉴于三地“系边圉重镇,军事、民政极为冲繁,绥远城将军着改为绥远都统,俾与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名称划一,并于热河都统之下设置热河道尹一缺,绥远都统之下设置绥远道尹一缺,察哈尔都统下设置兴和道尹一缺,各该道尹均治理民政,兼管旗事务,以专现成”。
民国时期的政府公报
民国三年7月6日,大总统颁布《都统府官制》、《热河道、绥远道、兴和道区域表》,正式以法律形式确定三个特别区域的行政制度与行政区划:
热河都统驻承德县,辖承德、滦平等14县和经棚设置局,境内另有卓索图、昭乌达2盟和锡埒图库伦喇嘛游牧地。
绥远都统驻归绥县,辖区包括原山西省归绥道所辖归绥、萨拉齐等8县,境内另外(归化)土默特左右旗,以及伊克昭盟7旗。
察哈尔都统驻张北县,辖境包括今河北张家口市长城以外的原直隶省口北道所辖张北等3县,今山西北部长城以外区域的原绥远特别区域所辖丰镇等4县,境内另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10旗,及察哈尔部的察哈尔左翼4旗、右翼4旗,以及名旗牧厂和达里冈崖、商都达布尔逊牧厂。
在三个都统公署辖区内所置的道尹一职,则主管各辖区内县、设治局行政事务,由于篇幅所限不再详细阐述道尹所管区域。
第二阶段:设省
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决议将绥远特别区域、察哈尔特别区域、热河特别区域分别改建为绥远省、察哈尔省、热河省。
虽然会议上通过了三个特别区域改建为省的决议,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省政府成立的时间是不同的,另外决议中说是将各特别区域改为省,其实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行政区域还是进行了小幅度调整。
察哈尔省。民国十七年9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通电,将原察哈尔特别区域(除丰镇、凉城、兴和、陶林、集宁之外),以及直隶省口北道10县改置为察哈尔省,省会万全县(今河北张家口市)。辖境相当于今河北张家口市、北京延庆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大部、乌兰察布盟的商都、化德2县等地区,后又增设化德、崇礼、尚义3设治局。
1937年全省土地面积为28.4万平方公里,辖19县、1市,境内另有蒙旗19旗。
绥远省。民国十七年(1928年)10月20日,国民政府发布任命令,同日绥远省政府在归绥县(民国三十六年11月后为归绥市,即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区)成立。民国十八年1月1日,察哈尔省的丰镇、凉城、兴和、陶林、集宁等5县划入,最终辖境相当于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及乌兰察布盟大部(除德化、商都)。
1937年全省土地面积约为33万平方公里,辖20县、3市。境内另有蒙旗17旗。
热河省。成立于民国十七8年1月1日,辖境相当于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全境、通辽市大部(科尔沁区以西),辽宁省义县、锦州市以北、彰武县以西区域,河北省承德市大部。
1937年全省土地面积近18万平方公里,辖20县,境内另有蒙旗20旗。
新中国成立前后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区域变化,以及被撤销的情况
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
民国二十年(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了“九一八”事变,拉开了全面侵华、企图灭亡中国的序幕。为了使其侵占合法化,在占领地区建立一系列的伪政权。在我国东北地区建立了伪满洲国,在内蒙古地区则操控德穆楚克栋鲁普亲王(德王)建立了傀儡政权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伪政权。而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就分别处于这两个伪政权的统治之下,其中热河在伪满洲国,察哈尔、绥远在伪蒙疆政权。
伪政权下的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区域图
除了这些伪政权之外,我党也利用这些地区比较偏僻、距离敌军主力较远的优势,建立起冀热辽、晋察冀、晋绥等敌后抗日根据地。
冀热辽、晋察冀、晋绥敌后抗日根据地
从1931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这三个民国时期建立起来的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它们的实际行政区划是比较混乱、时常变化的。就不再一一阐述各省之间的行政区划情况了。另外,在日本侵略者投降之后,除了国共两党争夺、僵持的绥远地区之外,内蒙古大部分地区被解放,1949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下辖呼纳、兴安、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6盟。
新中国刚成立时的行政区划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成立也造成了热河、察哈尔两省的所辖区域变有了较大变化,民国时期组建两省时,热河的主要组成部分昭乌达盟,察哈尔的主要组成部分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均成为了内蒙古自治区的组成部分。因此,新中国成立时的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所辖的区域如下:
热河省:
2市:承德市、赤峰市;
16县:承德县、赤峰县、凌源县、平泉县、建昌县、建平县、宁城县、围场县、乌丹县、青龙县、隆化县、丰宁县、滦平县、兴隆县、北票县、朝阳县;
4旗:喀喇沁右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喀喇沁左旗。
新中国成立后的热河省
察哈尔省:
2市:张家口、大同;
3个专区,32县:
雁北专区,驻地为大同,辖大同、浑源、阳高、天镇、广灵、灵丘、应灵、怀仁、山阴、左云、右玉、平鲁、朔县13县;
察南专区,驻地为宣化,辖蔚县、宣化、涿鹿、阳原、怀安、怀来、龙关、赤城、延庆、万全、四海11县;
察北专区,驻地为张北,辖张北、崇礼、化德、商都、宝源、康保、尚义、多伦8县。
新中国成立后的察哈尔省
绥远省:
2市:归绥、包头;
22县:丰镇、集宁、凉城、陶林、兴和、龙胜、归绥、武东、武西、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萨县、包头、固阳、五原、临河、安北、狼山、米仓、晏江、东胜;
18旗:镶红旗、镶蓝旗、正黄旗、正红旗、土默特独立旗、东公旗、中公旗、西公旗、茂明安旗、达尔罕旗、四子王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扎萨克旗、鄂托克旗、郡王旗、杭锦旗。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绥远省
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被撤销经过
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不仅讨论了党的工作重心实行从乡村转到城市的战略转移,而且还决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未来的走向。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乌兰夫向中央呈送了关于内蒙古基本情况的报告,毛主席指出:“恢复内蒙古历史上的本来面貌。”在此后的几年里,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的撤销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且很快得到实施。
第一个被撤销的是察哈尔省,1952年11月15日,政务院决定撤销察哈尔省建制,雁北专区、大同市及察南专区的天镇县划归山西省,察北、察南16县改为张家口专区,连同张家口市、宣化市归属河北省管辖。多伦、宝昌、化德3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第二个被撤销的是绥远省,1954 年3 月 6 日,将原绥远省辖区全部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第三个被撤销的是热河省,1956 年1 月1 日,将原热河省的承德地区和北票、朝阳、阜新、建平等县分别划给河北省和辽宁省;将翁牛特旗、喀喇沁旗、敖汉旗、赤峰县、宁城县、乌丹县划到内蒙古自治区。
至此,这三个于1913年设置特别区域,1928年设省的省份,在经历了20多年短暂的历史之后,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虽然存在时间短暂,但它们所经历的战火与纷争,留下的惊心动魄的历史,则始终是我们国家历史里最珍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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