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出现食人鱼是真的还是造谣?
柳州食人鱼,俗名水虎鱼、食人鲳,是南美洲食肉的淡水鱼。它们通常有15~25厘米长,最长的可达40厘米。食人鱼具有尖利的牙齿,据说能够轻易咬断钢造的鱼钩或是人的手指,非常凶猛。一旦发现猎物,往往群起而攻之。食人鱼群可以在10分钟内将一头活牛吃得只剩一排白骨。食人鲳是公众对一类分部于南美洲亚马逊河鱼类的统称,也译做水虎鱼(Piranha)。并非指某一种特定的鱼,而是一个类群,包括近30个种。
属脂鲤科中的锯鲑脂鲤亚科,按食性和生活习性不同,可分为:植食性,肉食性两种。食人鱼并不是第一个入侵中国并影响生态安全的物种。如同样原产于亚马逊河的另一鱼种“清道夫”,已在中国一些流域繁衍开来;原产于亚马逊河流域的福寿螺,经引进后也迅速在中国一些流域泛滥成灾;20世纪初被作为花卉引入中国的水葫芦,如今也正在疯狂肆虐我国南方江河湖泊,国家为此每年至少投入上亿元巨资进行打捞和销毁。
食人鱼咬人的手
广西柳州柳江边发生了一起“食人鱼”伤人事件。经专家鉴定,咬人鱼种确为产于南美地区的“食人鲳”。某年的下午,广西柳州市的张先生在柳江河白沙二队附近亲水平台给小狗洗澡时,竟然被3条凶猛的鱼攻击,其中一条鱼突然咬住张先生的手掌不放。张忍痛将鱼摔上岸,才发现自己的手掌几乎被啃掉一块肉。
张先生之后将这条鱼带回了家,并在网上查询其身世。经过上网比对查验,张先生捕获的这条鱼竟然和产自南美洲的食人鱼一模一样。吃惊不已的张先生立即拨打电话给媒体,说有食人鱼咬了他。记者起初还不太相信,赶到现场看到张先生那血肉模糊的手掌,才不由得不信。之后,张先生的朋友吴某好奇,玩弄这条已经上了岸的鱼,谁知这条食人鱼不是吃素的,突然一口又将吴某的拇指咬伤,顿时鲜血直流。食人鱼因其凶残特点被称为“水中狼族”、“水鬼”。 食人鱼没有天敌了么,其实不然,电鳗和刺鲶同样可以杀伤食人鱼。
亚马逊食人鲳,它不是专门吃腐肉的,主要吃活物,当然可以吃,味道鲜美。锅内再倒入少许油,爆香辣酱和树椒后再放入食人鱼干鱼翻炒两下,根据口味再适当加盐,出锅前倒入蒜末。
可炸、可蒸、还可与鲜鱼一起炖吃,用新鲜的蔬菜烩着吃,食人鱼干的吃法大多以蒸为主,也有用来焗饭的。
远古“食人之风”是怎么回事?
今天人们一提到人吃人现象,总觉得这是非常残忍的、野蛮的,令人难以相信的事;但是,历史是无法回避的,“食人之风”在人类历史上的确存在过。
从“北京猿人”头骨伤痕说起自从“北京猿人”化石重见天日那一天起,一系列扑朔迷离的“迷雾”就笼罩在它的身上。其中有一个争论了几十年的谜,就是北京猿人头盖骨上的打击痕迹是怎么回事。有的专家认为,这些打击痕迹应当是猿人在洞穴内被顶上的落石击中而成。但随即有人反诘道,为何这些猿人头骨上的痕迹都呈圆尖状呢,难道塌落的石块都磨过不成?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本世纪4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魏敦瑞发表了《中国猿人是否同类残食》一文,接着又出版了专著《中国猿人头骨》。在这些论著中,他作出了北京猿人有食同类的推测。其理由是:①按正常情况,猿人的肢骨、躯干骨的数量都要比头骨多。可北京猿人却相反,代表40多个个体的北京猿人的肢骨只有上臂骨3件、锁骨1件、大腿骨7件、小腿骨1件,而头盖骨有14件,面部骨有6件,下颌骨有15件,牙齿有166枚;②2万多平方米的遗址中,许多地点不见人的化石,而只见古脊椎动物化石与石器,它们很少共存;③北京猿人头盖骨有被器物敲打过的痕迹,有凹陷和压碎迹象。
50年代,我国考古学家、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进一步肯定了北京猿人头盖骨上的打击痕迹,是远古人类“同类残食”的结果。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其低下,为了求得生存,猿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同类相食的现象。由于古猿人意识到后脑勺较身体其他部位更易置人于死地,于是就用打磨过的锋利石器敲打头部,然后先吸干脑浆,再慢慢地割下其他部位的肉吃。
这就是“北京猿人”头部打击痕迹的谜底。这也是中国远古食人现象中最早的一例。
令人震惊的事实1921年,在辽宁锦西砂锅屯洞穴遗址中,发现有40多个个体的头骨、躯干骨,骨头零散,脚骨有裂痕。专家由此认为,这是当时存在过食人习俗的表征,而居于洞穴之民即为食人之族。这是新石器时代我国境内出现食人之风的最早一例。
1976年,在广西桂林甑皮岩新石器时代早期洞穴中,曾经出土人类头骨14个,其中至少有4个以上有人工打击的痕迹。专家考证后指出,这种痕迹确是用某种尖状器具猛力打击而成。这是具有食人风俗的最早遗存。
在著名的江南原始遗址河姆渡,食人之俗也有迹可寻。著名的人类学家贾兰坡教授在1983年曾著文说:“前几年,我到浙江省余姚市参观距今7000多年的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在陶罐里有鱼和小孩的骨;而且是被煮过的。我还拿出一块人的臂骨看了看,是出生不久的小孩,大概共发现过三例。这不用‘人吃人’是解释不通的。”
就世界民族志材料来看,食人是一种历史上人类进化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曾广泛地存在于亚洲、非洲、欧洲等广大地区,是许多民族远古时代的文化特征之一。
著名的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在《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中说:“在非洲刚果的北部,过去住着一个民族叫安济奎,这个民族非常残酷,不论朋友、亲属,都要吃的。……的肉店里面充满着人肉,以代替牛肉和羊肉。他们把在战争中捉到的敌人拿来充饥,又把卖不出价钱的奴隶养肥了,宰杀果腹。”
在今天澳大利亚、印尼、太平洋的一些岛屿上及非洲、南美洲的一些原始部落中,还流行着吃人肉或人脑的习俗。比如,太平洋伊里安岛的阿斯马特人在部落战争中,胜利者一方用竹刀割下牺牲者的头颅和肢体,头被烧后剥掉头皮,在太阳穴处挖通一个洞,把脑髓倒出来吃掉。直到前些年,病理学家卡尔登·戈壮赛克还深入新几内亚原始部落,考察证实了骇人听闻的“库鲁病”(又称笑病),是由当地人食人脑的习俗引起的传染性不治之症,他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金。
人吃哪些人?“食人者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被食者的呢?被食者的来源有两条途径:一是来自部落之外,二是来自部落之内。
从现代民族学材料来看,来自部落外的被食者,多数是部落战争中俘虏而来。位于太平洋西部伊里安半岛西半部的阿斯马特人,通过与外族的战争猎取对方的人头。处于新几内亚中部的贾鲁人,也往往因猪、妇女、财产,同邻近部族发生战争,猎取对方头颅而食之。
至于来自部落内的被食者,或因自然死亡而被食,或因非自然死亡而被食。
把食人习俗的原因笼统地归结为食物的匮乏,或是宗教信仰的需要,或是人类生理上的某种反常表现,似有以偏概全之嫌。历史材料向我们昭示,在人类社会的童年时代,这三种不同的食人事实,都曾经存在过。
早期人类食人现象的产生,与生存斗争有一定的联系。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在食物十分匮乏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一定量的食物资源,求得生存,同类不得不相食。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思维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原始社会中期人类宗教信仰观念产生之后,食人的作用因此产生了变化。这便表现在用灵魂观念来解释食人现象,也就是说,食人习俗为了满足精神方面的需要而保存下来。印尼的布晋人、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都认为,食人脑髓可吸取对方的优点和智慧,能集他人才华于己身,同时也能获得被食人灵魂的保护。
综上所述,食人之风是人类自身发展历史上出现过的一种劣俗。从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类是在痛苦中艰难地向前发展,社会进步是用巨大的代价换来的。没有他们的昨天,就不会有我们的今天。了解了这段艰难历程,当更加珍惜今天的温馨、幸福的美好生活。
食人鱼在中国境内有发现吗?
有。
据生物学家统计,已发现的食人鱼有30多种,不仅存在于亚马孙河流域,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以东,从加勒比海南岸至阿根廷北部的一些拉美国家都有食人鱼的踪迹。
中国发现的有卡氏锯脂鲤、纳氏锯脂鲤(红腹锯鲑脂鲤)等,这两种鱼鱼体呈卵圆形、尾鳍呈叉形,成鱼体长多在25厘米左右,体呈灰绿色,背部为墨绿色,腹部为鲜红色。下颚发达有刺,牙齿锐利、三角形、呈锯齿状排列。
扩展资料
广西柳州“食人鱼咬人致伤”事件
柳州市民张凯博向记者介绍事情的经过:2012年7月7日下午,他来到柳州市柳北区白沙二队附近柳江亲水平台给小狗洗澡,突然遭到3条“红着眼睛”的凶猛鱼攻击,其中一条鱼突然咬住张凯博的手掌不放。张凯博忍痛将鱼摔上岸,这才发现自己的左手手掌几乎被啃掉一块肉,已经血肉模糊。
张凯博在网上查询,发现这条鱼与产自南美洲的食人鱼一模一样。柳江是我国第三长河流珠江水系的重要支流,清澈凉爽的江水每天都会吸引众多市民游泳消暑。而“食人鱼”的突现,引发了一些市民的恐慌。
记者看到这条鱼时,鱼已经被张凯博的妈妈覃阿婆剁成了数节,但这条鱼头部锯齿形锋利牙齿,以及红色的眼睛,仍不难想象它的凶猛。这条鱼拼接起来约有20厘米长,约重半公斤。
7月9日,由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和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成的专家组出具了鉴定意见:事件中疑似食人鲳为桑氏锯脂鲤,俗称红腮钻石水虎,隶属于鲤形总目脂鲤科锯脂鲤属。
广西水产研究所资源保护专家周解说,桑氏锯脂鲤原产于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是“食人鲳”的一种,为凶猛肉食性鱼类,具有一定攻击性,有潜在威胁,对血腥味较为敏感。
生活适宜温度为22至26℃,耐寒能力差,对水质无严格要求,适应能力强。一般成体长17厘米左右,成熟年龄15-18个月左右,繁殖水温26℃左右。
“这种鱼是小型凶猛鱼类,会伤人,而且其耐寒能力差,在柳江河繁殖形成种群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韦永文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人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华调查:广西柳州“食人鱼咬人致伤”事件调查
韦国清为什么被称为美食家
创造了多道广西美食。韦国清广西东兰县人。是中国共产党杰出的政治工作领导者,著名军事家。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参加著名的百色起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该军事家又被广大群众称为美食家,其主要原因是在百色起义是层创造了多道广西美食,受到大众欢迎。
古时候是不是有个将军叫赵思馆吃美女肉??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说中国的历史满篇“仁义道德”,但实际上分别写着“吃人”,而更可怕地是他发现原来自己也在吃人!
鲁迅的反思更多的是在国民性层面的,这牵涉到中国传统的文化,用现代的视角来说可以要归因于没有超越的精神性,这当然是一个需要中国知识分子长期反思和研究的问题了。
但是实际上,鲁迅那“吃人”的感慨也并非只是隐喻一下诛如对于焚书坑儒、令妇女缠小脚这些没有人性的传统行为,因为中国历史上真实的人相食,几乎完全贯穿了三千年的历史。
在这方面有做过专业研究的有黄粹涵先生,他撰写了《中国食人史》和《中国食人史料钞》,美国的郑麒平先生也写了《中国古代的食人》较为仔细地疏理了中国主要的正史中关于人吃人情况的记载。
从吃人行为的原因上,郑麒来先生更多地把它归因于文化因素,即通过食人来表达人极强烈的感情,当然最主要是孝文化,原因是在正史中,关于吃人行为的最大比例的直接原因是为了尽孝,最常见的当然是把人肉当药引了。但这方面的食人在笔者看来与其它的食人情况有较大区别,甚至研究时可以考虑分开,因为与一般食用他人的食人行为不同,尽孝的食人往往是被食者主动被父母或丈食用,这种牺牲自己的身体来换回亲人健康的行为在历书中往往是正面的形象,就如同我们常提到的千手观音的故事,据说就是因为她把自己的手做为其父新的药,与是被赏了一千只手。我们不能说这种极端重视孝道的深层文化动机与其它的吃人行为就没有联系,但是作为一种被正面评价的行为,就与其它的食人行为有着评价意义上的本质区别。就除此之外任何一种食人现象,既使在记载中没有对它进行批判,但至少也是有同情和悲悯的。而正因为这种正面性,这种食人才被更多地记载,有的事情甚至次重复记载。在郑麒来对于二十五史及其化一些重要史收的统计中显示,总共的1219条关于食人的记载中,因为尽孝的食人记录多达780例。除去了这种舍已为人的孝文化的因素,郑麒来先生认为还有一种主要的食人动机是与其互补的那就是表达强烈的一种仇恨的行为。这点倒是可能值得研究的,因为郑先生同时指出,中国的食人现象是受到宗教影响极少的--当然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所以食人这种超越伦理底线的行为能成为一种时常出现的复仇形式是值得分析的。
而黄粹涵先生则更多地分析了专制制度对于食人现象产生的推动作用,因为皇权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所以在制度上一方面因为暴政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危机而产生民间因饥饿而产生的食人惨状,另一方面,因为不受制约的权力,使很多人能任意地在较长时间里把食人这种行为合法化、常态化,比如专门把人作为军粮的将军,历史上就有不少。这也是一种很有价值的思度,这个可以让我们从政治的意义上思考制度可能带来的极恶后果。而从制度的角度出发,倒有一个挺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以现在人的观点看来,求生性的食人仿佛易被理解,而所谓习得性的食人(源于文化、等感情因素)是令人厌恶的,哪怕是为了尽孝,这至少都带有愚昧的色彩,但恰恰相反的是,对官方而言,恰恰是前者是不被认同而强烈排斥的,对后者反而体现了更多的宽容,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就是制度的原因,在政治挂帅的背景之下,如果吃现了因饥荒的人相食,这无疑是君主或政府政行失当的体现,是给政府抹了黑的,所以当然会引起官方的反感;相反,无论是为了反应忠、孝、恨的食人行为,都有着强烈的政治意味,特别是把政府定性的汉奸当街寝皮食肉(比如袁崇焕),乃是对政府支持的一种表现,这当然会得到君主的欢心了,更不用说把自己的孩子主动杀了给君主(齐恒公)食用这种大忠的行为了。
事实上制度性造成的食人我们应当记忆犹新,最近的就有三年饥荒和文革。三年饥荒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死人事件,其间人相食的行为极多,究其原因是因为政治上的独裁专制,把人逼到了死亡的绝境,巨量的灾民在生命权力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人相食,这用黄麒来先生的说法,叫做求生性的食人。而文革时期广西发生的食人事件就更加注得人注意,因为那时并不存在极端的饥荒现象,食人更多的是一种政治需要,为了向领袖表忠心,表明自己的阶级立场,对于阶级敌人彻骨的仇恨,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变态的出于口味角度的食人心理存在。
我觉得后一种食人现象更值得被重视,因为这不仅具有制度性缺陷带来的后果,也和文化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各种食人现象中,应该被区别开来的除了上述所说的尽孝式的主动被食外,还有零星的民间刑事犯罪式的食人,因为这种食人现象或属于一种心理变态所引发的犯罪事件(如卖人肉包子),或在极端状态下的一种自救(如船在海上失事漂流者相互食人),即使在如今的文明社会里也不可能完全消失,而值得注意的食人行为,除了因饥荒引起的大规模食人以外,就是和政治直接有关的食人。
与政治有关的食人行为的核心在于,食人者,或者食人的指使者,担任有政府官职或军队职务,这就使他的食人行为有着某种制度性,至少在本方的利益群众内,是获得承认获认同的,而有的食人行为甚至就是为了做些很多人看(如起义军烹食被俘敌方官员将领),这不但牵涉到个人的食人心理,还有群体心理机制的考察价值。以下就对一些比较典刑的案例进行一些分析。
先从最不正常的恐怕也是最令人发指的食人动机说起,那就是贪恋人肉的美味,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赫赫有名的齐桓公,《管子.小称》中记载,“夫易牙以调和事公。公曰:憔蒸婴儿之未尝也。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这短短的记载里至少透露了三个非常可怖的信息,第一,齐桓公,不以吃婴儿为残忍,反而以吃到婴儿肉为满足好奇欲;第二,说婴儿没有吃过很可能已经吃过成年人了,甚至有可能吃人对他来说是一种常态;第三,易牙竟然为了讨好齐桓公以显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还烹任好送给齐桓公食用。
把这个令人作恶的记载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里看,是有其意义的。首先春秋战国之时,乃是中国封建社会向传统社会过渡的阶段,而作为向往成为专制君主的地方霸主如齐桓公,他们的政治心理需求就是拥有至高无上,为所欲为的权力,这个种权力应当扩大到可以反身向已经成形的文明,把吃人这种野兽的行为复辟,也能彰显出他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封建体制向专制体制的转型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消灭宗族血缘为纽带的社会伦理关联,建立一种拥有更高地位的君民、君臣关系,所以易牙的杀子以适君,就为当时的这种社会转型,做出了一个血淋淋的注脚。与此相比,介子推表达忠诚的方式----割肉给他的主重公耳吃----不免还带有生存危机的背景,也就不显得那么令人反感了。
这种权力欲望的另一个著名例子就发生在项羽和刘邦之间,项羽为了制服刘邦“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没想到刘邦根本不吃这一套,因为恐怕当时欲得天下的“英雄”早就已经突破了血缘伦理对自己的限制,为了至高的权力,根本不用考虑父亲的死活:“吾与英羽俱北面受命怀王,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若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与刘邦“主动”请求自己的父亲肉以抗拒项羽不同,被迫吃下自己孩子肉的例子也有。当然,这定是以国家的名义。《战国策》记载,乐羊为魏将,攻中山,其子时在中山,中山君烹之,作羹致于乐羊。乐羊食之。古今称之:乐羊食子以自信。也就是说乐羊吃下自己儿子的肉汤非但没有遭到遣责反而受到了称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的这个举动意味着将国家的利益置于家族的利益之上,在当时那个正在变迁中的伦理观里,是要被赞扬的。
讨论中国的传统制度,并不是要反思如何避免张献忠这样的杀人魔王恰好拥有了巨大的权力,而是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权力角斗中,往往你必须有张献忠这样蔑视生命的理念,才更容易取得成功,也就是说张献忠、朱元璋之流才是中国传统的政治斗争中合理的胜出者。
这种斗争的一大体现就是对于军事的重视,因为军事力量是夺取政权和维持政权的最强有力,也几乎唯一的决定性因素。以兵为器,就表现为为了战斗胜利、达到目标而不择手段。这种不择手段就极端的就表现在把人当作军粮的军部统帅。
在生存性动机的食人现象总还令人有些同情,虽说食人已经超越了普遍人类道德伦理的底线,但毕竟从食人者角度来说,在食人(尸)与生存之间的选择,定是十分痛苦的。可是这其中有一种较为特殊而值得人关注的是把人当作军粮的现象。
遭遇城困时“炊骨易子而食”(秦围邯郸);被兵困时,部队内“阴相杀食”(秦国围赵)等情况在中国历史上的普遍存在,而这种人相食有时还会得到统治者批准,如在汉初兴遭遇饥荒时“高祖(刘邦)乃令民得卖子,及就食蜀汉”。
据说由岳飞写作的“满江红”中有著名的一对句子“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让人感受到部队的一种爱国主义情怀,以及强烈的民族主义之仇恨,或许以往人们都认为这是一种修辞手法,但是军队以对手或者百姓作为食物的现象在中国历上确实非常常见。
《晋书》中记载,后秦将领符登(后为后秦太宗)在作战时,就公然以人肉充作军粮“是时岁旱众饥,道殣相望。登每战杀贼,名为熟食,谓军人曰:汝等朝战,幕便饱食,何忧于饥!士众从之,啖死人肉,辄饱健能斗。”在缺乏军粮的情况下,符登对众将说你们早上做战,晚上就能以敌人尸体饱食,何愁饥饿呢,而士兵也听从了这个建议,吃死人肉,而且饱食之后非常能战斗。
而隋末的起义军朱粲更是个食人魔王,他拥兵十万到处杀掠,“所过噍类(指活下来的人或动物)无遗”《资治通鉴》中记载说“军中乏食,(朱粲)乃教士卒烹妇人、婴儿啖之,曰:肉之美者无过于人,但使他国有人,何忧于馁!”他不仅从缺粮开始食肉到认同人肉之美味,甚至发展到要各地以人肉作为税收上缴给他供军队食用,直接代替了粮食。(“又税诸城堡细弱以供军食”)。
五代时的赵思绾也是爱上食人肉的将军,他爱吃人肝,《资治通鉴》中记载“赵思馆好食人肝,尝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把活人取肝而食,等他吃完了人还未死,手段极为残忍和广西文革时的食人有得一比。他还时常以人肉犒军,像杀猪宰羊一般“每犒军,辄数百人,如羊豕法。”
以上的一些将领在史上记载中算是贬义的争权之枭雄,而在一些所谓的正义之师里,食人现像也不少见。
如庄绰的《鸡肋编》中记载关于靖康之变后,乱世饥荒,“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把人做成腊肉随身当做粮食,而且对于各种人肉,他们还根据口味特点有不同的称乎“老瘦男子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可见当时吃人已经到了何种普遍的程度。
还有史料记载安史之乱时,守瞧阳的张巡,兵士共食三万人。“巡士多饿死,存者皆瘦伤气长安街。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分衰,吾恨不豁肌以啖众,宁惜一妆而坐士视士饥。乃杀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远亦杀奴僮以哺论坛,至省掘鼠,者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观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这就是著名的张巡杀妾、许远杀僮的故事。食人以做军粮的事件有一特征就是多食妇女儿童,因为这是最没有战斗力的人群。
除了以上两类特别反人类的食人现象之外,还有一种残忍的食人动机也非常具有政治上实用主义色彩,当然这不是出于生理上的原因,而是以食人来渲染仇恨的氛围,以助于战争动援。这类的食人状况非常多,而且大多是由君主或者起义军领袖亲自下令所进行的。
比较有名的是李自成在攻陷洛阳之后,杀了万历的爱子,福王朱棠洵,把他的肉和鹿肉一同烹煮与属下共同食用,并把这汤起了个名字叫“福禄宴”(福指福王,鹿与禄同音)。
有的在战胜之后将被击败者食杀的是同样为了泄恨,当然也能能过此类举动“证明”被食者的罪大恶极,从而反证自身政权的合法性。这比较有名的例子是王莽政权崩溃后,他被“县宛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当然没有食人这么激烈的还有鞭尸、虐尸之类的举动,那就更多了,比如伍子胥鞭乃楚平王;王允将董卓曝尸于街,点油灯。
在这些食人现象中,生存性的食人(饥饿)乃是把被食者当作物,而食人者将自身还原为动物。因为他们扬弃了被食者的人格尊严,同时放弃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性。而习得性食人,拥有更多的精神或情感上的因素,这是一种“文明”性的食人,是食人者通过食人这一过程,把被食者,从人还原成物,从而显示出自己在精神上更高的统治地位。这是一种主奴意识之下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思维。
除以上一些特别令人心寒的食人现象之外,中国历史每当改朝换代,人口都会产生大幅的减少,部分地区甚至会剧减百分之九十以上(明末清初的四川),如此的惨烈景象,当然并非是某个人具体的人有意志的指使人相食,而是政治斗争,改朝换代,最必然导致的全社会性的惨状,虽然分析此极端生存困境中的百姓为了活下去食人也是万般无奈之法,但是暴政之害可谓甚极。
特别凶残的以人为食的制度性行为(比如以人做军粮)大多发生在少数民族政权中,不能否认的是中国道德的道德教化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这表现在未到非常极端的环境下,汉族人一般不会大规模、社会性地主动食人。但是,一方面中国专制制度的维持需要有法家式的冷血,所以一些残暴没有人性的将领、官吏往往成为必要的统治工具,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对食人有癖好而居高位者历史上屡见不止;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中国历史上频繁进行的朝代更替所造成的逼人易子相食的环境那更是层出不穷。而且每次改朝几乎人口都是会遭遇剧烈下降,这似乎是中国独有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又很难说和中国一乱一治的“法、道、儒”道统无关。而正是这种道统,造成了那种“文明性”的食人。
曾国潘同治二年四月日记中云:“皖南到处食人。人肉始卖三十文一斤,近闻甚至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太平天国之乱,使得人肉竟成市场。这是中国历史上将人当物的最血腥的写照。
广西柳州食人鱼袭人是否属实
“食人鱼”出现在柳江河?没错,不仅有,而且还连伤了两人。
7月7日下午,广西柳州市的张先生在柳江河白沙二队附近亲水平台给小狗洗澡时,竟然被3条凶
猛的鱼攻击,其中一条鱼突然咬住张先生的手掌不放。张忍痛将鱼摔上岸,才发现自己的手掌几乎被啃掉一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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