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白甲鲨。
图片来源网络孟然
白鲟已难寻。
近日,国际学术期刊《整体环境科学》发布的一篇文章引发舆论关注。这篇论文名为《白鲟的灭绝给长江生物保护留下了什么教训》,作者是长江水产研究所首席科学家危起伟,他在论文中称,中国长江特有珍稀物种长江白鲟推测在2005年至2010年时已灭绝。虽然这一结论尚未得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盖戳认证”,但长江白鲟存活的可能性,目前来看已是微乎其微。
“还未曾相遇,便已是永别”——这或许是2020年开年以来最丧的一条新闻。而更让人沮丧的是,危起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中华鲟和长江鲟也快灭绝了,中华鲟已经第三年没有自然繁殖了,长江鲟已经有20年没有自然繁殖了,如果任其发展,它们就是下一个长江白鲟。
记得2012年,当时世界上唯一一只加拉帕戈象龟“孤独的乔治”离世,它的遗体被制作成标本放置在厄瓜多尔的达尔文研究中心,黑板上写着,“我们亲眼目睹了灭绝”。
长江白鲟在过往的一亿五千万年中一直在大江大河的怀抱中繁衍生息,大自然赋予了他们霸气的外形,成年长江白鲟个体最重可达500公斤,体长可达7米,被称作“水中老虎”“中国淡水鱼之王”,而就在我们这代人的眼皮底下,它们的历史戛然而止。一个连自我生存和繁衍都难以保全的物种,实在当不起这个“王”。
网络上有一句流行语:“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的确,面对白鲟的灭绝,恐怕没有人能够理直气壮地说:与我无关。我们或许喝的水来自长江、用的电来自大坝,也或许制造生活用品的厂家曾偷偷排污到长江,又或许白鲟也吃到过我们随手丢弃的塑料袋。毕竟人类的地位如此高高在上,工业社会的能量如此锐不可当,一路摧枯拉朽,哪里听得到“水底的哭声”?
白鲟灭绝的消息,在社交网络上引发了强烈关注。白鲟用一场永别,迎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可这代价未免太大。而以网络热点的迭代速度看,当这曲挽歌落幕,恐怕还是会涛声依旧。
也因此,我们对于长江的保护、对长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要仰赖于社会舆论的共识,更需要法治进程的推进。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扭转当下一些沿岸地区只说不做、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
2019年12月23日,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上会,接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审议,草案提出建立长江流域统筹协调机制下的分部门管理体制。同时,为了进一步砸实责任,有委员建议从国家层面成立长江流域管理委员会,确立“总河长”。将长江流域保护整体纳入法治进程,虽然迟到了,但绝不能再缺席。作为中华文明的母亲河,长江值得我们用一部法律来郑重其事地予以保护。
与此同时,今年起,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沿岸的渔民或许会遭遇“转型之困”,但对已经到了“无鱼”等级的长江来说,这样的修养生息迫切而必须。而渔民或许也心里明白,即便没有禁渔令,“靠水吃水”的日子也持续不了多久。
早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长江经济带发展时,就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逐步解决长江生态环境透支问题。如今,如何真正落实总书记的要求,利用这十年宝贵的窗口期,重建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是摆在沿岸各地的重要课题。这其中严格落实禁渔令只是一个方面,还需要从保护鱼类栖息地、防治污染、控制航运等多方面去努力,水滴石穿、久久为功。
令人遗憾的是,长江白鲟没有等到保护法,也没有等到禁渔令。但“亡羊补牢”总好过“无动于衷”,长江中还有很多白鲟的邻居、朋友、近亲等着我们去守护。避免悲剧重演,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学理念、社会共识、扎实行动,一个都不能少。
责编: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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