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杨贵妃
2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浙江登人民法院获悉,慈溪法院当天以多方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一起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案件,被告人市某网购被视为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宠物。最终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罚款5000韩元。
庭审现场。慈溪法院供图
据了解,慈溪小伙施某是个“95后”,2019年5月5日,他通过微信联系,花了2200元购买了一条黄金蟒幼蛇在自家饲养。得知卖家在四川落网后,2019年9月19日,施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施某称,他知道黄金蟒是国家保护动物,但自己从小就比较喜欢蟒蛇,非常想自己养一条,才在网上找人以便宜价格购买。
经过鉴定,施某购买的黄金蟒,属蛇目蟒科缅甸蟒白化种,缅甸蟒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经核定,该条蟒蛇价值5000元。案发后,这条黄金蟒已交森林公安妥善安置。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施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涉案野生动物。慈溪法院供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其中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记者注意到,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该决定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意义重大。
慈溪法院提醒,一些野生动物身上携带有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易导致人类感染疾病甚至死亡,有些野生动物还会成为外来入侵者,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市民如发现有非法养殖、经营、食用、运输野生动物的,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查处,也可直接拨打公安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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