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乐趣,但随之而来的是宠物受伤事件。
更严重的是,一些人养的大型犬,在没有安全管理的情况下,甚至会危害他人的性命。今天小编来分享一个发生在5年前的案件,希望朋友们能有所启发,感谢您的支持与厚爱。时间来到2016年10月22日,一个10岁小孩遭狼狗杀害,警方追凶3个月依旧毫无线索,猎犬来无影去无踪?是流浪狗还是家养犬?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主人毁掉关键证据,警察是如何通过狗链锁定凶手的?整个案件侦破又有什么曲折的故事呢?
男孩游泳被狗杀害
2016年10月22日云南省弥勒市,这天是星期六,11岁的小学生夏新豪今天不用上课,因此起得很晚。在吃完饭后,夏新豪告诉妈妈韩章宝,他要去同学家玩耍。韩章宝知道自己的孩子乖巧懂事,从不闯祸,便同意让他出去,只是叮嘱他早点回来。
没多久,夏新豪就来到同学高智霖家,此时家里还有另一个同学。三人在家里玩了一会儿,可能是觉得有些无聊,于是夏新豪就提议大家去太平水库游泳。
太平水库边缘部位并不是很深,这个水库建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建成之后当地人将这里当做免费游泳馆,很多人都是在这里学会了游泳,夏新豪三人也早就掌握了这一技能。
虽然现在已经是十月底,但在云南弥勒市,这里的气温并不低,于是三个同学就结伴来到了太平水库。三人脱了衣服跳进水里嬉戏,而在岸边也有三个同学,其中两个是他们的学长,一个五年级,一个六年级,他们并没有下水。
夏新豪三人在水里玩了五分钟左右,突然三条狗也打闹着跑到水库边上。这三条狗有两条大型犬,似乎是德国狼犬,看起来十分凶猛,还有一条小土狗跟着它们。
最开始大家都没有在意,但岸边的一个同学在往水里丢石头,打水漂的时候,两条大型犬似乎被激怒。它们突然冲向在水里玩耍的夏新豪,凶猛地撕咬起来。夏新豪突然遇袭,心中十分害怕。他奋力挣扎,极力反抗,但他越反抗,两条狗就越凶残,夏新豪被压制在水中,难以起身。
岸边的几个学生见状,开始向两条狗丢石头,希望能吸引狗的注意力,将狗驱散。但两条大狗狂性大发,对于砸在身上的石头充耳不闻,只是攻击夏新豪。
高智霖两人也呼喊夏新豪赶快上岸,但此时的夏新豪有心无力,身体渐渐不支。高智霖急忙向村子里跑去,他希望能赶快找到一个大人,这样才有救下夏新豪的可能。
当高智霖跑到坝上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这个妇女开着一辆蓝色的电动三轮,带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
他原本想向这个大娘求救,突然看到这个妇女对着三条狗的方向喊了一声“莎莎”,就像是在喊谁的名字一样。一声呼喊过后,正在施暴的大狗一愣,飞快地向中年妇女跑了过来。车上的小孩看到大狗跑了过来,还想抱抱大狗,以示亲近。
高智霖看到后急忙提醒,这条狗咬死人了,小心点。不过妇女和男孩并没有理会,直接开车离开,而那条凶狠的大狗也跟着离去。高智霖见这两个人离开,又看到水库里夏新豪没了动静,急忙找到村里人报了案。
中午,云南省弥勒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说有一个小孩死在水库中。警方马上组织警力前往现场救援,然而当他们来到太平镇水库的时候,只看到水库上飘着一具小孩的尸体,这具尸体脊背朝上面朝下,岸边还有孩子的衣服鞋子等物品。
警方急忙将孩子的尸体打捞上来,孩子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他的身上有很多奇怪的伤痕,这些伤痕遍布全身,尤其是头部、面部、颈部有很多啮齿类动物咬伤的痕迹。
警方马上封锁现场,在对周围地面的调查中,他们又发现了很多凌乱的动物脚印,通过外型对比,警方断定是大型犬所留。
而在死者的指甲中,警方还发现了几根动物的毛发,经推断也是狗的毛发。由于没有联系到报案人,警方暂时无法获得更多的信息,只能从现场证据做出推断,这应该是男孩游泳时遭到猛犬攻击而亡。
警方暂时无法确定这是流浪犬还是家养犬,只能按照脚印追踪,但脚印来到村庄后就失去了踪迹,因为村庄里都是水泥路。
现在警方的主要方向有三个,第一查清男孩的身份,第二联系上目击证人,第三找到狗的下落。很快警方就联系上了报警人以及几个见证案发的小同学,从他们口中警方得知死去的小男孩名叫夏新豪,并询问了案发时的情况。
随后警方急忙将夏新豪的死讯通知其家人,夏新豪的母亲韩章宝得知儿子死讯,悲痛欲绝,早晨还好好的孩子,怎么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成了一具尸体。警方将事情经过告诉韩章宝,韩章宝请求警方一定要查清事情的根源,一定要找到那条狗,还孩子一个公道。
狗主人和狗踪迹成谜
目前警方已经从现场和孩子们的口述中得到一些线索,两条大型德国狼犬,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蓝色电动三轮,现场还有狗的毛发和粪便,都可以提供DNA检测。
警方认为,这个五十岁的中年妇女非常有嫌疑,因为那句莎莎很可能就是狗的名字,她则是狗的主人。于是警方开始对太平水库周围的村镇进行挨家挨户的排查,看看谁家有大型狼犬,谁家有蓝色电动三轮车。
警方第一个的怀疑目标名叫夏军,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他家是养狗专业户,家里养着近百条大型犬。当警方来到夏军家里调查时,一敲门院内就传出一阵阵狗叫声,即便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警察也有些心惊,如果被这么多狗围攻,特种兵小队也难以全身而退。好在夏军家里的狗都被关在笼子里,外面还有铁扣固定,狗根本无法逃脱。
夏军也听说了小孩被狗咬死的事情,但他表示绝对不会是自己家里的狗,因为自己家的狗从来没有放出来过,都是关在笼子里。他们的笼子十分坚固,也不会有逃出笼子的可能。而且他们也没有遛狗的习惯,因此狗不可能是他家的。
在排除了夏军的嫌疑之后,警方又找到了多家有大型犬的人家,但都没有找到太多的线索。在这些人家中,一个叫张培兰的家庭看起来十分有嫌疑,但张培兰也一口否决,说狗绝不是她家的。
张培兰今年53岁,经营着一家养鸡场。虽然她说自己家里没有狗,但警方却在她家看到了狗窝。对此张培兰解释说,她家曾经养过狗,一条西德犬,一条昆明犬,还养过一条小土狗,这些狗都是用来看护养鸡场的。
不过这些狗经常偷鸡吃,所以张培兰一气之下就都卖掉了,现在已经不养狗了。对于张培兰的说法,警方并没有完全相信,他们到狗窝附近准备提取一些材料,比如狗的毛发和粪便,这样也能用于DNA比对。但让警方失望的是,狗窝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警方连一根狗毛都没有找到。
张培兰不承认狗是她家的,警方只能再去其它地方调查,为了做到万无一失,警方扩大了调查半径,花费三个多月的时间,调查了周围所有村镇,却都没有线索。
在这一期间,夏新豪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据检测在夏新豪尸体的心脏和肺表面,有淤点性出血,眼睛、睑球结膜也有点状出血,这表明夏新豪是在水里被狗咬,然后在水里溺水死亡,说明夏新豪并非直接被狗咬死。
不过警方认为,夏新豪是被狗撕咬过程中按在水里,然后才导致溺水而亡,所以狗的撕咬与夏新豪的死亡有直接关系。
虽然警方知道夏新豪的死因,但他们一找不到狗,二找不到狗主人,这让这起案件陷入了僵局。就在警方毫无头绪的时候,一个狗贩子的电话让这起案件发生了转折。
这个狗贩活跃于弥勒市一带,他是刚刚听说了三个月前的狗咬死男孩案件。他表示在三个月前,他到过太平水库附近,因为那里有一个市场,很多狗贩都会在那里停留。他在经过水库一侧的垃圾场附近时,看到过一条狼狗的尸体,时间正是案发后不久。
对于这个狗贩的消息,警方十分重视。虽然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三个月,但警方还是抱着一线希望赶到现场。垃圾场的垃圾很多,但根据狗贩所说,狼狗尸体并没有堆在垃圾上,而是在附近。警方经过仔细排查,终于找到了那具已经被野外暴晒多天的尸骨。
此时警方并不能确定这个尸骨是否是肇事狼狗,但通过DNA的比对,结果很快就能出来。对于警方来说,更重要的线索是他们发现了一个项圈,这个项圈明显是这具尸体所有,而在这个项圈上,可能会保留某些人的指纹。
在现场采集完证据后,警方小心翼翼地将其送到鉴证部门进行分析,很快结果就出来,该尸骨正是当天肇事狼狗,而那个项圈上的指纹,正是警方重点怀疑对象张培兰的指纹。
随后警察加强了对张培兰的调查,从周围邻居口中得知张培兰家之前的确有一个名叫莎莎的狼狗,而在调查张培兰家的时候,警方还发现了一辆蓝色的电动三轮车。这种种线索加在一起,警方已经确定,张培兰就是肇事狼狗的主人。
张培兰伏法却喊冤枉
为了震慑张培兰,让她早日认罪伏法。公安机关在2017年1月召开了集体会议,他们决定对张培兰采取措施,立案并进行抓捕。
这天警方出动三十多名警察,将张培兰和其丈夫分头抓获。最开始张培兰还死不认罪,但在警方的思想工作以及切实证据,尤其是看到那条狗的照片后,张培兰终于承认“狗是她家的,当天晚上就被她杀死,丢进水库附近的垃圾场”。
随后张培兰向警方讲述了案发时的场景,张培兰表示那天她出去买鸡饲料,回到家后发现大门敞开,家里的两条狗跑了出去。于是张培兰就骑着电动三轮,带着小孙子跑出去寻找,一直来到太平水库附近,听到有人喊“狗咬人了”。
张培兰急忙跑到坝上,由于距离太远,她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家的狗,于是就对着那边喊“莎莎”。结果施暴的狼狗马上向她跑来,她这才确定这就是她家的狗。
当狗跑过来后,有一个小孩提醒她,狗咬死了人,张培兰吓得腿都软了。但此时她没有选择去救援,而是急忙开车离开现场。
回到家后,张培兰十分害怕,自家的狗咬死人,闯了这么大的祸,自己是不是要一命赔一命?张培兰不敢站出来承认,只能先把狗关进了厕所。到了晚上十点左右,有警察敲响了张培兰家的大门,问她家里有没有养狗。
由于养鸡场大门和狗窝有点远,莎莎并没有叫,张培兰则说自己家里只有一条小土狗,把警方糊弄过去。等到晚上十二点左右,张培兰的丈夫李树华才回来。
李树华已经听说狗咬死人的事情,问这个狗是谁家的。张培兰只说不知道,她说是在坝旮旯里找到的狗,并没有告诉丈夫事情的经过。
然而,警察的到访让张培兰十分害怕,万一查到自己头上,自己这辈子可能就完了。想到这里,张培兰决定毁尸灭迹,只要警方找不到狗,谁还能说是自己家狗咬死的人呢?
于是当天夜里,张培兰就来到厕所,用绳子勒在莎莎的脖子上。莎莎还以为主人是来和它亲近的,却不知危险已经来临。张培兰把莎莎拎起来,挂在墙上的钩子上,然后挥起锄头,将莎莎活活打死。
随后张培兰将莎莎的尸体搬上电动车,趁着夜色拉到太平水库外边的垃圾场丢掉。张培兰想着,这一带收狗的人比较多,或许有些黑心狗贩看到狗的尸体,就会把狗拉走,这样就永远不会有人发现了。
在听完张培兰的讲述后,警方又提审了李树华,李树华的口供里则推翻了张培兰的一段供词。
李树华表示,他回到家后,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来又得知张培兰把莎莎打死,也十分恼火。他斥责张培兰“狗都把人咬死了,你还卖它做什么,你以为把狗卖掉事情就没了?是祸躲不过。”随后警方又问了李树华对于这件事的看法,李树华肯定地表示:“就是我家的狗把小娃咬死掉”。
除此之外,警方还制作了一组照片,让现场的几个小男孩辨认,哪个是案发现场的中年妇女。通过仔细辨认,他们都指认了张培兰的照片,就是当天骑着蓝色三轮车的中年妇女。
此时整个案件的证据链已经形成,证据证明张培兰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意外致人死亡。张培兰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却难辞其咎。
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让张培兰松了一口气,但对于民事责任张培兰还是觉得自己很冤枉,因此拒不和韩章宝一家协商,无奈之下韩章宝将张培兰夫妇告上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6.5万元。
这笔数额相对于一个生命来说的确很少,不过考虑到这并非张培兰故意杀人,而是她家的狗意外致人死亡,因此这笔赔偿金也算合理。在审理过程中,韩章宝和张培兰又申请追加了太平水库管理处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因为双方都认为水库方面有管理失职的责任。
对于这起案件,张培兰觉得自己特别冤枉,简直是祸从天降。自己老老实实过日子,也不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却要承担一条人命的责任。张培兰认为,自己最多只有20%的责任。
当初撕咬夏新豪,导致其死亡的狗有两条,一条是她们家的莎莎,还有一条狗至今没有下落,警方也没有查明。所以张培兰认为,那条狗的主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她认为夏新豪是溺水而亡,不是被狗咬死,如果夏新豪不去游泳,那就不会出现溺水的情况。最后张培兰还认为,如果不是有小孩打水漂逗狗,那么可能也不会出现这场悲剧,因此小孩逗狗也有责任。
责任划分引争议
张培兰觉得自己冤枉,弥勒市太平水库管理处也感觉十分冤枉。水库管理处处长为了摘除责任,还举了一个十分生动的例子。
他表示国家修建了公路,人们都在上面开车,如果在路上出了事故,大家都是找事故的双方来承担责任,从没有说有人去找国家来赔偿的。负责人表示,太平水库是建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用来防洪和灌溉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运营资金也是财政上的拨款,一直在造福当地人民。
在水库建成之后,这里似乎就成为了当地居民的游泳馆,每到夏天都有人来水库游泳,也因此发生了很多次溺亡的事件。但这些死者都未曾要求水库方面承担责任,因为到水库游泳是他们主观自发的行为。
不过为了减少这种事件的发生,水库方面也大力宣传禁止游泳,并设立警告牌,警示大家注意水库游泳的危险性。这一次虽然孩子是溺水,但如果不是狗的撕咬,孩子在浅水区肯定不会死亡。因此负责人表示,事故的责任主要在于狗的主人,水库方面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这起事故,法院方面认为,虽然当时是两条狗撕咬夏新豪,但由于另一条狗无法查清,被害人有权力要求一条狗的主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被告找到另一条狗的主人,她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条狗的主人共同承担责任。
不过人们还不清楚,另一条狗是否是流浪狗,如果是流浪狗,张培兰就算找到了狗,也无法要求别人共同承担责任了。对于太平水库,以他公路的例子来解释,如果公路上出现一个大坑,事故双方因为这个大坑造成事故,那么国家就有责任进行赔偿,这一点放在太平水库依然适用。
虽然太平水库周边有一些警示牌,但在距离小孩死亡地点六十米处的值班室,却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值班人员。如果当时值班人员尽职在岗,那么就不会有这种事件发生。
根据这一点法院认为太平水库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夏新豪事件还有一个责任方,那就是夏新豪的母亲韩章宝。院方认为,夏新豪作为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原告韩章宝没有看护好儿子,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2017年6月,对于这次案件,弥勒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张培兰、李树华,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新豪死亡所产生的费用203332.42元,太平水库管理处赔偿24791.55元。
对于这次判决,张培兰一方和水库一方都不服,于是两方都提起了上诉。但不论如何,这起案件张培兰一方都是案件的主体责任人,太平水库方面也难以免责。
于是经过调解,最后判定张培兰一家赔偿17万,水库一方赔偿3万,共计二十万元。对于这起案件,其中有一些地方比较有争议,比如另一条狗的寻找是否是警方的责任,比如张培兰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有人认为,张培兰虽然不是故意杀人,但在看到狗肇事后没有选择立即救援,而是逃逸,是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的范畴。而且夏新豪的死亡,也可能是狗直接将夏新豪咬死,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不过人死不能复生,法院对于这起案件已经宣判,当事三方也都没有了异议。
小结
通过回看2016年这起案件,实在是让人感到惋惜,那个男孩也才只有10岁。不过,对于这起案件我们需要警醒的,还是在养宠物时对于宠物的监管。如今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或许对个人来说,狗是你的伙伴和家人。但对于别人来说,你的宠物,尤其是大型犬宠物,却是能对他人生命造成威胁的猛兽。
希望通过分享这期真实的案件,能让朋友们有所启发,避免一个个让人惋惜的悲剧。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愿快乐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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