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关系通知书和自愿离职申请书都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两人在诉讼中都有关于证据保留的问题!如果劳动者从公司离职,并且已经签署了自愿离职申请书,那么在劳动合同法中,这些经济补偿劳动者是不能主张的!特别是离职申请书上显示,一名工人因个人原因自愿离职!
第二,如果很多人不是自愿离职,而是没有签署自愿离职申请书,而是选择不直接去公司上班,公司可以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雇劳动者,劳动者仍然得不到补偿!
最后,如何证明劳动者不得不解除劳动关系?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得知公司已经违法的情况下,不愿意自愿离职,所以根据公司的违法行为,劳动者给公司写了一封信,声称公司违法,必须解除劳动关系。
这封信的作用很大。工人记得要保存好信件的内容,寄快递的时候要保存录像,工人已经被公司用来证明自己因为公司违法而被迫离职。
后续可以拿这个证据向公司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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