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省昭阳区省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引人注目。
12月5日,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值班人员对此回应称,该《通告》由上级部门领导批示后发布,市民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其向领导反馈后将给予市民回复。该《通告》被许多网友称作“最严限狗令”,对养狗的限制极其严格。仅“早上6:00—凌晨00:00内禁止犬只进入”包括“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内的公共区域这一条规定,就可见一斑。
而昭阳区之所以出台如此严格的“限狗令”,与日益突出的“人狗矛盾”不无关系。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的“狗伤人、狗吓人”事件,严重破坏邻里和睦与社会和谐。前不久,武汉一女子疑似为与遛狗不拴绳的邻居抗争,从32楼天台跳楼身亡,引发了社会对于城市养狗问题的大讨论。应该看到,规范养狗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呼声,出台必要措施是人心所向。
但是该《通告》的争议点在于,如此严格限制养狗是否太过?早上6:00—凌晨0:00禁止犬只进入各类公共区域,几乎等同于规定“遛狗不能出小区”,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深夜12:00—凌晨6:00间出门遛狗并不现实。此外,限制具体遛狗时间的做法,也超出了《动物防疫法》和《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范围,缺乏法律依据。
事实上,规定遛狗具体时间并无必要。规范养狗管理的目的是为防止犬只威胁公众安全、污染城市环境。因此只要《通知》中的“外出遛狗必须拴绳、犬只佩戴(防咬)口罩、养犬人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规定能够严格实施,便不难解决“人狗冲突”问题。那么允许犬只在白天进入公共区域又有何不可?反之,倘若以上规定不能有效落实,即便规定了具体遛狗时间,恐怕也难以避免出现“狗伤人”等问题。
因此,昭通市昭阳区严格规范养狗是好事,但《通告》中的某些具体规定仍有可商讨和完善之处。狗并非是人类敌人,在规范养狗管理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养狗人的合理需求,而不是“一刀切”式地禁止“白天出门遛狗”,以致过犹不及。
养狗问题关系社会和谐,严格规范养狗符合人民利益,势在必行。但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广泛讨论,征集公众意见。必须明白,规范养狗不是“禁狗”,而是要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这需要政策制定者、管理者和养狗人共同努力。对养狗人来说,规范、文明养狗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的要求,也是在保护自身权益。如今各地“限狗令”日益严格,与部分养狗人不遵守规定、不文明养狗不无关系,应该引起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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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航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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