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法制日报

狗肉销售不符合现行卫生防疫要求

狗不在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因此成为话题的专家们表示。

本报记者王阳

本报见习记者张秀坤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野生动物滥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的巨大危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成为围绕禁止野生动物讨论的社会焦点。

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授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家畜遗传资源目录。

4月8日,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涵盖18种传统牲畜和13种特殊牲畜,值得注意的是,狗不在范围内。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偏爱,狗在传统家畜‘特化’中成为了伴侣动物。”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说。

专家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对于狗,国家还没有正式批准的养殖技术和质量管理链接。到目前为止,农业部只推出了猪、牛、羊、家禽4种屠宰检疫程序,没有狗屠宰检疫程序。农业部此前公布了猫狗的产地检疫程序,但这只是规范饲养的程序。我国没有公布对食用犬的检疫标准,也没有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因此给食用狗肉埋下了不小的食品安全风险。严格地说,目前销售的狗肉都不符合现行卫生防疫要求。

禁食狗肉与否成为话题

支持和反对的比例相似

狗不征求意见稿范围的消息引起了公众的话题,是否应该禁食狗肉的话题在网络上引起了大规模的讨论。(威廉莎士比亚,狗肉,狗肉,狗肉,狗肉,狗肉,狗肉)

南岛民调中心进行了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反对禁食狗肉的网民比例几乎相似。支持者认为,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不应该被当作牲畜对待。反对者认为,吃狗肉并不意味着不爱狗,应该最尊重某些地方的习俗和传统,有些地方吃狗肉的习俗早就不应该禁止了。(威廉莎士比亚、狗肉、狗肉、狗肉、狗肉、狗肉、狗肉、狗肉)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何空军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我国没有伴侣动物的法律规定。这种名称没有法律依据。从亲密关系来看,牛和马在农业和古代交通中中长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人类的朋友。从宠物的角度来看,宠物猪、宠物鸭等也在增加,这种亲密程度无法量化。实际上,从立法角度来看,禁止吃狗肉的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禁止吃猫狗等宠物并不反映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

北京律师王玉将狗定义为伴侣动物,不挑选狗征求意见稿,让人们站在更高的地方思考动物和人类之间的关系,这体现了国家所具有的态度和导向意义,我认为无疑是文明的进步。(这是我的生活方式)莎士比亚(SARTOVILESTION)(2007-2007年)。

《法制日报》记者整理了相关资料,发现在我国仍然有很多吃狗肉的习惯。广西玉林的荔枝狗肉节每年都受到广泛关注。广东阳江开平等地有句话叫“夏至吃狗肉可以消除恶补”。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狗肉也是深受朝鲜少数民族喜爱的食物之一。在其他许多国家,吃狗肉的传统和行为也存在。例如,瑞士仍然允许销售,美国大多数州到目前为止也可以食用。

天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4861家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狗肉”或“肉狗”,个体户比重超过94%。狗肉企业数量最多的三个省是广东、广西和山东,占全国总量的48.68%。

安徽财经大学张云瑞教授表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作用是为了保护家畜和家禽的多样性,并不意味着什么动物可以吃,什么动物不能吃,公众不能过度解读。

狗缺乏食用检疫标准

有“疾病入口”的危险。

2011年,原农业部发布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等3种动物产地检疫程序的通知。业内人士认为,当时我国已经承认了肉狗养殖业,并准备出台相关标准。

2015年7月,广东市民陈某向监管局举报,梅州市内69种食品包括猫肉狗肉经营。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后报告说,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禁止食用狗肉,目前国家也没有制定指定屠宰程序和检疫的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江说:在所有动物进入市场之前,都要受到动物防疫法和辅助法规政策的制约,预防包括人畜共病在内的动物疾病的发生。猪、牛、家禽等动物能吃的理由是国家制定屠宰检疫规定,进行检疫检查,保障食品安全,避免人畜共病。因为监督部没有制定狗屠宰检疫程序,所以根据动物防疫法,狗不能屠宰和销售。国家层面的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吃狗肉的问题,但对狗屠宰销售明确禁止。(威廉莎士比亚,狗肉,狗肉,狗肉,狗肉,狗肉,狗肉)

郭泽强认为,现有法律是对狗肉的间接禁食。也就是说,不是直接禁止消费者吃狗肉,而是以切断来源禁止的方式禁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一位专家也表示:狗肉是珍贵食品,没有相关的检验检疫规定。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如果正常来源的狗肉好,非法来源的狗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2015年6月,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国务院食品安全厅名义印发了第《关于犬类屠宰许可和监管问题的复函》号(食品安全事务署[2015] 25号),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育用犬品种。市场上出售的狗以散养个人为主,来源复杂,存在不法分子毒导犬类现象,吃狗肉有较大的潜在危险。屠宰狗和食用狗肉涉及动物福利等问题,国际国内广泛关注。

,一旦处理不当,将会产生负面效应,因此不宜从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要求各地根据实际需要,以地方法规或规章形式明确狗肉食用的相关问题和监管要求。

深圳市立法禁食狗肉

食用范畴模糊难执法

狗不按畜禽管理,是否意味着以后不能吃狗肉了?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工作人员对《法制日报》记者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针对的是农业方面家畜家禽的管理,狗拟不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不作为农业畜牧管理,与能不能食用或养殖并无关联。

3月3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条例》征求意见时,关于龟鳖猫狗都不能吃的规定引来各方热议。随着《条例》正式公布,结果尘埃落定:龟鳖能吃,猫狗等宠物不能吃。

对于禁食猫狗的原因,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说明中解释,宠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供食用的动物不同;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简而言之,其一是缺乏食用检疫标准;其二是不符合人们所习惯的饮食伦理。

深圳律师刘学锋认为,深圳的立法采用了直接禁食的方式,但并不是立法创新,只是遵守了动物防疫法。间接禁食向直接禁食转变后,消费者吃狗肉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也有法律人士称,《条例》在禁食规定上仍有模糊之处。例如,《条例》规定,明知是宠物饲养用的猫狗而食用的,将对食用者每人处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对组织食用者从重处罚。言下之意是,非宠物饲养用途的猫狗,仍可纳入食用范畴,这在执法中如何落实将成为一个难题。端上一盘猫肉或狗肉,是盗来的宠物还是从养殖场来的,很难鉴别。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也表示,《条例》采用兜底条款的形式规定可食用陆生动物范围还包括“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将来如果国家相关目录作出修改,深圳的可食用动物范围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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