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城市建设垃圾(垃圾)运输企业审批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设垃圾(垃圾)运输管理,切实整顿和规范建设垃圾(垃圾)运输市长/市场秩序,保障公众、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城市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一,本市建设垃圾(渣)运输实行市长/市场准入制度。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从事建设垃圾(渣渣)运输的机构实施市长/市场准入审批,发行《东台市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格证》,公开社会公认的企业名录。
二、从事建设垃圾(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0万韩元以上,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拥有10辆以上(含10辆)适合收购的建筑垃圾(渣)运输业务的专用车辆,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每辆运输车都有康健保险和150万韩元以上的第三方责任商业保险(无赔偿)。
4.建设垃圾(渣)运输车辆具有全封闭运输机械设备和防尘、类似功能,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5.建设垃圾(渣渣)运输车辆的颜色统一为玉绿色,车门打印企业名称、号码、监督电话,车厢打印扩大车牌,车顶安装1200毫米320毫米500毫米的灯箱,打印红色车号。
6.拥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7、有固定的办公室和机器、设备和车辆停车位,每个停车位都在30平方米以上,安全出入通道畅通。
三、取得建设垃圾(渣)运输资格证书的机构可以承担建设垃圾(渣)运输业务。个人或未取得建设垃圾(渣)运输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建设垃圾(渣)运输活动。
4.建设垃圾(渣)处置必须依法得到市市管理局批准,取得建设废物处置证后才能进行处置活动。
5.建设垃圾(渣渣)运输机构处置建设垃圾(渣渣)时,必须随身携带市和市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垃圾处置证。
6.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对申请领取建设垃圾(渣渣)运输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审查,并得到合格城市管理局的批准。负责对渣打企业的年度审查。
7.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垃圾)是指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结构、管网和居民住宅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物和其他废物。
8.从2019年8月19日开始接受《东台市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格证》的申请。从2019年10月1日起,停止对未取得《东台市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格证》的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
请看
@幸福东大官方微信姐妹号码集,
这次导演,苏东编辑,鹿编辑,苏峰编辑,媛媛根
1.《【养小鹿都要什么证】今后未经批准,不得在东大从事此项经营!传达通知!》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养小鹿都要什么证】今后未经批准,不得在东大从事此项经营!传达通知!》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pet/3144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