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
更新后的携带宠物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采信实验室名单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9年第5号),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二)来自非指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其中提到的采信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的实验室名单以海关总署公布为准。
10月12日,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更新携带入境宠物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采信实验室名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4号)有关要求,动植司会同监管司和科技司对海关总署采信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实验室名单进行了更新。
海关总署采信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实验室名单从原有的10个增加到了72个。
下文列出了更新后的详细名单哦~
下滑解锁更多知识~
海关总署采信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实验室名单
注意:
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采信实验室名单、狂犬病非疫区名单、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名单,由海关总署动态更新,为顺利携带宠物入境,要及时关注最新动态哦~
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供稿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1.《宠物回国,干货看这篇!携带宠物入境的你注意啦~》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宠物回国,干货看这篇!携带宠物入境的你注意啦~》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pet/3310051.html